林則徐鐵腕禁毒:有癮者18月內無法戒除處死刑
林則徐禁煙主要只針對英方商人,而不太注意撲殺中國方面的鴉片走私勢力,對吸食鴉片者也只有懲戒而無引導之術,林則徐甚至下令,對在18月內無法戒除鴉片癮的中國人,處以死刑。 在林則徐廣州禁毒的行動中,部分海外史家對其兩個做法略有微詞,認為實在莽撞了。 一是他在禁煙初期,對廣州外國商館進行封鎖,嚴密隔離一切外僑。這種做法實在是一竿子打倒一船人,被隔絕的人中,不少並未染指鴉片貿易。以今天的眼光來看,林則徐此種做法,實際上已釀成了一個不小的外交事故。這就好比如今廣州有一些外人從事販毒,政府卻直接把各國大使館封查,並軟禁所有人員。當然,在林則徐那個時代,中國連專門的外交部門都沒有,更別談外交準則了,林則徐做出如此強項的舉動,出於禁毒心切,也可以理解。 當時的廣州外國商館可謂瀰漫著「林氏恐怖」,有個中國船夫僅僅因為身邊帶著一封歐洲文字的信件,就被處死。同時,食品,甚至於一桶水,都不能被帶進商館。封鎖中途,交涉到矛盾激化時,林則徐還找工人去商館周圍砌牆,徹底將商館變成監獄。直到英方商業代表義律妥協,才解除封鎖。
林則徐禁煙主要只針對英方商人,而不太注意撲殺中國方面的鴉片走私勢力,對吸食鴉片者也只有懲戒而無引導之術,林則徐甚至下令,對在18月內無法戒除鴉片癮的中國人,處以死刑。結果雖然繳獲了大量鴉片,但並未使鴉片走私絕跡。1839年6月的《澳門月報》記載,就在同年9月,鴉片貿易又再度活躍,且有上萬箱鴉片已經運到中國海面。 禁毒是一個系統工程,而林則徐的禁毒手法則顯得相對單調、粗暴,沒能取得哪怕暫時的成功,也在情理之中。 林則徐另一個莽撞的做法在查繳鴉片後,要外商寫保證書,以後永不夾帶鴉片,違者處死。起先,外商願意個人寫保證書,但是林則徐要求,保證書不但對簽署者有效,對其船上所有人都有效。換言之,船主若簽署這個保證書,等於是替將來所有在他船上的人都簽署了「生死狀」。結果對方拒絕,導致矛盾進一步激化。 現在看來,林則徐的想法比較樸素,他在一個奏折中稱,外人重信用,所以要求他們簽署「具結」,也就是保證書,可以一勞永逸。他那個時代,當然考慮不到立法的問題,只能做出如此要求。但其時,外交溝通畢竟不如安琪兒的皮膚般潤滑,一邊是固執到如石頭的地步,一邊是倔強到如牛頭的地步,且各按自己國家的法律條規,風俗習慣等來思考、處理問題,結局自然只有一拍兩散。 順便說一下,我在這裡使用的「莽撞」形容詞,絲毫沒有貶義,只是一種客觀形容。事實上,林則徐當年的莽撞,也是出於一腔愛國熱忱,以及對鴉片的痛恨。正如早年對林則徐頗有微詞,但晚年已經有了諒解的歷史學家蔣廷黻所言:「……英國雖不反對禁煙,但反對中國用林則徐「閉關」的方式。這樣一來,禁等於不禁,因為以中國的國力及國情,用改革的方法尚有一線之望,不用則全無禁煙的希望,只能是導至中國與世界的全面衝突。」 1909年2月,人類首次禁毒的國際會議在上海召開,13個國家參加這次國際鴉片委員會會議。略有諷刺意味的是:因為清朝政府是世界上最早意識到鴉片的危害,並且最早頒布禁止鴉片令的政府,而這個會議因清朝政府的慈禧太后駕崩,為表示尊重而延期一個月,可沒有想到慈禧也是一個鴉片鬼。當然,這次會議雖然沒有實質上的制約能力,但它畢竟是人類首次國際意義上共同討伐毒品的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