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禁娼志:上海曾一度號稱世界娼妓之最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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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禁娼志:上海曾一度號稱世界娼妓之最

2016年11月26日 野史秘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58 次

  賣淫嫖娼現象由來已久,可以說是伴隨著人類文明史的產生、發展而產生、發展。在我國賣淫嫖娼與幾千年的社會發展史更有著不解之緣。王書奴在《中國娼妓史》(1934年)中認為,我國最早的娼妓起源於商代。縱觀數千年的中國娼妓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宗教賣淫時期。娼妓起源於「宗教賣淫」,或稱「神聖的賣淫」。這種賣淫源於古代巴比倫女子在神殿以「承迎過客(發生性關係)為拜神」的奉獻。我國商代的「巫娼」即屬於這種性質。當時的「巫娼」多是一些擅長言辭、裝飾華麗、歌舞動人的美貌少女。《尚書》中就有「酣歌恆舞,苟於貨色」的記載。

  第二階段,可稱為官營娼妓時期。春秋時期,我國即出現將淪為奴隸的女性作為「官妓」以供軍人娛樂的現象。公元前645年,齊國管仲設立七市,置有女閭七百人,徵收夜合之資以作軍費,開創了國家經營「官妓」的先河。至唐代,官妓制度才得正式確立。其時,由國家設立教坊(執掌倡優的專門機構),規定凡在京師的官妓統由教坊管理並在教坊登記註冊。除京師教坊官妓外,全國各大都市都有為當地不帶眷屬的官吏、幕僚而設立的官妓,這些妓女由政府統一供應衣妝脂粉,隨時準備承應宮差。以後歷朝,基本沿襲了唐代的做法,直到明宣德初年取締了官妓,一改唐宋以來的樂戶娼妓制度,成為中國古代娼妓史上的一大改革。營妓作為官妓的一種,則始創於漢武帝統治時期。當時漢武帝為拓寬疆土,征戰頻繁。為鼓舞士氣,他下令在軍中配備女樂,慰勞無妻室的士兵。「營妓」自漢代以來,歷經南北朝、唐、宋幾代不衰。

  第三階段是私營娼妓時期。自春秋以來,貴族、官僚、大地主家庭即有蓄養家妓(即本樂)的風氣。與官妓不同的是,家妓是一班蓄養在權貴豪門家中供聲色取樂的女人。這便是私娼(或稱包娼)的原始形態。明代宣德年間取消官妓制度後,「不隸於官,家居而賣奸」的私營娼妓,以南、北二京為中心,大量發展起來。當時即有「娼妓遍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生,生計至此,亦可憐矣」之類的記載。隨著社會經濟,特別是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娼妓更充分地得到了寄生於社會的條件,開妓院賣淫的現象開始大範圍出現。妓女及妓院的身份,也隨之分出了三六九等。如在清朝,即有書寓、堂名、花煙間等區分。

  民國時期,娼妓業沒有因為政體的改變而改變,反而突飛猛進。其時的娼妓,沿襲晚清的管理方法,有公娼、私娼之分。所謂公娼,指妓院只需按月交納「花捐」(營業稅),定期接受檢查,即可公開營業。而那些不納稅、秘密賣淫的妓女,被稱為私娼或暗娼。妓院不僅是賣淫嫖娼的場所,而且也是嫖客與嫖客進行政治、商業等種種交易的理想地點,成為上自軍政要員、下至黑幫流氓雲集的場所。至解放前,我國的娼妓業再一次空前發展。當時的資料表明,1948年的北平,每250人中,就有一名婦女淪為娼妓。而上海自1843年開埠以來,妓女更是集古今中外之大成,不僅居全國之首,而且一度號稱世界娼妓之最。據當時的調查,1945年,上海的公娼私娼合計在6-10萬人之間,而當時上海的女性人口約為150萬人左右。照此推算,20名左右的上海女子中,就有一個是娼妓。如果削除未成年的幼女和50歲以上的婦女,娼妓所佔比例就更高了。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採取了果斷措施,封閉妓院、解救妓女,取締賣淫活動,在短短幾年時間裡基本上根除了娼妓制度。有關資料表明,解放初,北京市先後查封妓院224家,解救妓女11286名,其中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已52歲;上海市在解放初先後關閉妓院800多家,解救妓女約10萬人。這一被譽為「偉大社會變革的歷史事件」作為黨和政府的豐功偉績被載人史冊。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的20年時間裡,賣淫嫖娼在我國被基本禁絕。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持續不斷地開展禁娼鬥爭,取得了顯著成績。據統計,1985年至1998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47.6萬起,查獲違法犯罪人員291萬餘人,1991年到1998年,共收容教育賣淫嫖娼人員25.08萬餘名。其中,1998年各地公安機關即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8.9萬餘起,查處賣淫嫖娼人員39.9萬餘名,收容教育3.3萬餘名。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這短短十六個字即體現了新中國執法工作的精神和原則。作為禁娼工作,也不例外。

  第三階段是私營娼妓時期。自春秋以來,貴族、官僚、大地主家庭即有蓄養家妓(即本樂)的風氣。與官妓不同的是,家妓是一班蓄養在權貴豪門家中供聲色取樂的女人。這便是私娼(或稱包娼)的原始形態。明代宣德年間取消官妓制度後,「不隸於官,家居而賣奸」的私營娼妓,以南、北二京為中心,大量發展起來。當時即有「娼妓遍天下,其大都會之地,動以千百計。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終日倚門賣笑,賣淫為生,生計至此,亦可憐矣」之類的記載。隨著社會經濟,特別是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娼妓更充分地得到了寄生於社會的條件,開妓院賣淫的現象開始大範圍出現。妓女及妓院的身份,也隨之分出了三六九等。如在清朝,即有書寓、堂名、花煙間等區分。

  民國時期,娼妓業沒有因為政體的改變而改變,反而突飛猛進。其時的娼妓,沿襲晚清的管理方法,有公娼、私娼之分。所謂公娼,指妓院只需按月交納「花捐」(營業稅),定期接受檢查,即可公開營業。而那些不納稅、秘密賣淫的妓女,被稱為私娼或暗娼。妓院不僅是賣淫嫖娼的場所,而且也是嫖客與嫖客進行政治、商業等種種交易的理想地點,成為上自軍政要員、下至黑幫流氓雲集的場所。至解放前,我國的娼妓業再一次空前發展。當時的資料表明,1948年的北平,每250人中,就有一名婦女淪為娼妓。而上海自1843年開埠以來,妓女更是集古今中外之大成,不僅居全國之首,而且一度號稱世界娼妓之最。據當時的調查,1945年,上海的公娼私娼合計在6-10萬人之間,而當時上海的女性人口約為150萬人左右。照此推算,20名左右的上海女子中,就有一個是娼妓。如果削除未成年的幼女和50歲以上的婦女,娼妓所佔比例就更高了。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採取了果斷措施,封閉妓院、解救妓女,取締賣淫活動,在短短幾年時間裡基本上根除了娼妓制度。有關資料表明,解放初,北京市先後查封妓院224家,解救妓女11286名,其中年齡最小的13歲,最大的已52歲;上海市在解放初先後關閉妓院800多家,解救妓女約10萬人。這一被譽為「偉大社會變革的歷史事件」作為黨和政府的豐功偉績被載人史冊。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的20年時間裡,賣淫嫖娼在我國被基本禁絕。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持續不斷地開展禁娼鬥爭,取得了顯著成績。據統計,1985年至1998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47.6萬起,查獲違法犯罪人員291萬餘人,1991年到1998年,共收容教育賣淫嫖娼人員25.08萬餘名。其中,1998年各地公安機關即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8.9萬餘起,查處賣淫嫖娼人員39.9萬餘名,收容教育3.3萬餘名。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這短短十六個字即體現了新中國執法工作的精神和原則。作為禁娼工作,也不例外。

  面對來勢兇猛的賣淫嫖娼活動,新中國的立法機關及時出台了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1991年9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兩年之後的同一天,國務院發佈實施了《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新《刑法》修改後,又吸收了「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等罪名和相應的處罰措施。今年3月,國務院又頒布實施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有效地強化了公安機關對極易成為賣淫嫖娼活動媒介地的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為與新《刑法》更好地銜接而正在起草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稿)中也對賣淫嫖娼違法行為做了更加細化的處罰規定。

  在賣淫嫖娼活動死灰復燃的初期,公安機關即給予了高度重視。1981年,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堅決制止賣淫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密切注視已經出現的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並對其依法予以打擊。此後的每一年裡,公安部都將禁娼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安排部署,並根據各地賣淫嫖娼活動的情況和特點,適時組織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專項打擊行動。

  1990年12月,公安部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查禁取締賣淫嫖娼活動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李鐵映同志到會並作了重要指示。1991年5月,公安部又在京召開了「開展打擊取締賣淫嫖娼活動加強旅店業公共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專項鬥爭電話會議」,國務院秘書長羅干同志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各級公安機關按照部署積極行動,相繼破獲了一批大要案件。當年,全國公安機關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0.3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20.1萬餘人。

晚清上海妓女

  1992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發出了《關於加強黨政軍機關所屬旅館管理嚴禁進行嫖娼活動的通知》;公安部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掃除販毒、賣淫等社會醜惡現象的通知》。當年,公安機關共查獲賣淫嫖娼案件12.2萬餘起,查獲不法分子24.2萬餘人。

  1993年2月,「部分省市打拐禁娼工作座談會」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行,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王芳同志出席會議並做了重要講話。同年5月29日,海南省公安廳治安處一舉查獲了海南黃河貿易公司設在海南軍區二招西樓的賣淫嫖娼窩點——中美合資KC美浴健美中心,抓獲賣淫嫖娼人員及組織者34人,繳獲贓款80000餘元。1994年7月18日,廣東省深圳市公安機關與廣州軍區保衛部聯合行動,一舉查獲了龍崗區平湖鎮港湖娛樂城容留、包庇賣淫嫖娼窩點,查獲賣淫嫖娼人員及場所經營者137名。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4.3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28.8萬餘人。

  為給世界婦女大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1995年5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公安部、全國婦聯《關於深入開展查禁取締賣淫嫖娼、色情活動的情況報告》;隨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對私人經營的旅館、娛樂服務業進行整頓,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等違法活動的通知》。同年8月,江蘇省常州市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在武進市一舉查獲了東亞健身娛樂中心賣淫嫖娼窩點,當場抓獲賣淫嫖娼人員60餘名。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8.5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36.2萬餘人。

晚清上海妓女

  1992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發出了《關於加強黨政軍機關所屬旅館管理嚴禁進行嫖娼活動的通知》;公安部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掃除販毒、賣淫等社會醜惡現象的通知》。當年,公安機關共查獲賣淫嫖娼案件12.2萬餘起,查獲不法分子24.2萬餘人。

  1993年2月,「部分省市打拐禁娼工作座談會」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行,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王芳同志出席會議並做了重要講話。同年5月29日,海南省公安廳治安處一舉查獲了海南黃河貿易公司設在海南軍區二招西樓的賣淫嫖娼窩點——中美合資KC美浴健美中心,抓獲賣淫嫖娼人員及組織者34人,繳獲贓款80000餘元。1994年7月18日,廣東省深圳市公安機關與廣州軍區保衛部聯合行動,一舉查獲了龍崗區平湖鎮港湖娛樂城容留、包庇賣淫嫖娼窩點,查獲賣淫嫖娼人員及場所經營者137名。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4.3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28.8萬餘人。

  為給世界婦女大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1995年5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公安部、全國婦聯《關於深入開展查禁取締賣淫嫖娼、色情活動的情況報告》;隨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對私人經營的旅館、娛樂服務業進行整頓,嚴厲打擊賣淫嫖娼等違法活動的通知》。同年8月,江蘇省常州市公安機關根據群眾舉報在武進市一舉查獲了東亞健身娛樂中心賣淫嫖娼窩點,當場抓獲賣淫嫖娼人員60餘名。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8.5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36.2萬餘人。

  1996年,黨中央、國務院部署了全國範圍內開展的嚴打鬥爭,查禁取締賣淫嫖娼再次被列為工作重點。當年,公安機關共查獲賣淫嫖娼案件20.96萬餘起,抓獲不法分子41.77萬餘名。

  1997年,公安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打擊賣淫嫖娼活動的通知》。同年,北京市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了以開辦餐館和浴室為名組織婦女賣淫的「馬玉蘭組織婦女賣淫案」,經過長時間的偵查,先後抓獲不法分子百餘人。12月,廣東省深圳市公安機關破獲了台灣人蔡金木強迫、組織婦女賣淫案,將其以開辦保齡球館等娛樂場所為名,利用境外黑社會管理方式強迫、組織賣淫的黑窩點徹底摧毀。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20.9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41.8萬餘人。

  1998年,公安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部署開展了清理整頓按摩服務場所,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的專項行動。當年,遼寧省鞍山市公安機關一舉破獲了王蛟等人強迫婦女賣淫案,經查,王蛟等人以招收服務員為名,誘騙20餘名女青年到其經營的海王娛樂總匯,並採取威逼、毒打甚至當眾強姦等方法,強迫這些女青年賣淫。同年5月,王蛟等人被判處死刑。7月14日,廣州市公安局破獲了潘向榮等人強迫幼女賣淫案,潘向榮等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兩名被迫賣淫的未滿14歲的女中學生得到了解救。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19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39.9萬餘人。

  1999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賣淫嫖娼案件8.1萬餘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17.4萬餘人。6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一舉搗毀了「北辰花園」賣淫嫖娼窩點,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07名。

妓女改造運動

  打防並舉始終是公安機關的基本工作措施之一。多年來,公安機關從「加強檢查、規範執法、落實責任」三方面著手,依法加強了對公共娛樂服務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1998年11月3日,公安部頒布實施了《公安派出所實行公共娛樂服務場所治安管理責任制暫行規定》(公通字[1998]73號)。《暫行規定》從強化屬地管理的角度出發,明確了公安派出所對公共娛樂服務場所進行治安管理的職責與權限,並對工作不力,導致轄區公共娛樂服務場所中賣淫嫖娼等醜惡現象滋生蔓延問題嚴重的派出所負責人,做出了離崗培訓、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直至撤職、開除的規定,極大地增強了基層民警的工作責任心。

  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公安機關還依法加強了賣淫嫖娼人員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從1984年開始,各地公安機關即開始嘗試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收容教育。1993年9月,國務院頒布《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後,各地公安機關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依法加強了此方面的工作。在公安部的努力下,收容教育所的建設列入了國家計委基本建設規劃,國家和地方政府對收容教育所建設投入了大量資金。

  目前,全國已建成收容教育所160多所,已先後收容教育賣淫嫖娼人員24.35萬人。通過對被收容教育人員進行法制、思想、文化、衛生、勞動等方面的教育,使她(他)們基本上懂得了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掌握了一定的生活技能,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從歷史的角度看,賣淫嫖娼的產生和存在有著其充分的歷史依據,更是隨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的。社會主義雖然消滅了剝削階級的社會,但由於賣淫嫖娼這一醜惡現象固有的頑固性和再生性等特點,決定了它只要有條件就會滋生蔓延。我國目前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公有制為主體,包括私有經濟在內的多種經濟形式並存的經濟體制將長期存在,社會成員之間貧富不均、不平等現象也將長期存在,城鄉差別、貧富差異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賣淫嫖娼這類醜惡現象的滋生發展有了一定的社會基礎。在這種狀況下,禁娼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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