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如何反腐:讓犯罪官員戴鐐銬繼續留任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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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如何反腐:讓犯罪官員戴鐐銬繼續留任

2016年05月16日 明朝皇帝,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99 次

  明王朝是最後一個由漢人建立的封建王朝,也是一個由草根皇帝建立起來的王朝,所以有著區別於其他王朝的很多特點,在性情上的表現尤為鮮明,也讓這段歷史變得更加起伏跌宕。明朝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風貌各方面都值得人們深深回味,本書作者站在人性角度,截取歷史長河片段,描摹朝代風貌,激起明史煙塵,描繪出一個時代的波瀾壯闊。

  刑部主事茹太素有一次上奏稿,寫得很長,洋洋灑灑有一萬多字。朱元璋讓內侍一連念了三遍,最後發現其中有用的不過五百來字,其他全是一些歌功頌德、溜鬚拍馬的廢話。朱元璋歎了一口氣,說:「朕之所以要廣開言路,是想得到那些切中要害、有益於國家的話。這些虛浮華麗的語句,只會擾亂視聽罷了。」於是讓中官挑選那些文字簡練、且能一針見血的疏稿出來,歸納出一種固定的建言格式,然後頒示中外,要求以後凡有建言,都要按照這種格式書寫,只需把中肯的意見列出來就行了,不許沒話找話地無病呻吟。

  明初,朱元璋制定了嚴禁官吏下鄉擾民的政策,並允許鄉民捉拿擾民的官吏。在這方面,常熟縣農民陳壽六,因為實績特別突出,受到了朱元璋的大力表彰,還被寫在了《大誥續編》裡。陳壽六與自己的弟弟和外甥三人,捆綁了民怨極大的縣吏顧英,然後押送首都告御狀。朱元璋表彰陳壽六能幹,賞賜了他20錠銀子,免除他三年的雜役,其餘二人各賞兩件衣服。為了防止有人打擊報復,朱元璋專門諭令地方:「若有敢於無事生非擾害陳壽六的,或敢於捏造罪名誣陷陳壽六的,一律殺無赦。」簡直給了陳壽六一道免死金牌。

  朱元璋稱帝后,開始在全國進行改革。他要求每一個鄉村,都要建立「旌善亭」和「申明亭」。旌善亭是用來表彰良民,以及那些值得稱道的善行義舉,屆時,這些人的名字和事跡會被記刻在亭中,以此激勵人心之善;申明亭是處理村中糾紛的場所,凡是涉及婚姻、財產、爭占、失火、盜竊、罵人、鬥毆、錢債、賭博,以及擅摘田園瓜果、六畜踐踏禾稼、褻瀆神明等與民相關的事宜,都要在這裡予以仲裁,由村裡推舉的那些德高望重的長者主持。在申明亭審理、仲裁的過程中,長者可酌情使用竹批荊條等器具抽打案犯,但不許私設牢獄監禁。審問時間也只能在白天,晚上必須放回,第二天可接著再審。那些行為不檢點的人的名字及其所做的壞事,也將被記刻在亭中,以示警戒。

馬皇后

  朱元璋消滅張士誠後,曾將一大批蘇州富民遷徙到他的老家鳳陽。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在鳳陽興建中都皇城後,又於洪武七年(1374年)再次下令,將14萬江南富戶遷到鳳陽,以填實帝國的中都。這些富戶被強制遷徙時,要求只能帶走金銀細軟,其原有的房屋土地等不動產則被收歸官有。還規定,這些富戶遷徙後,不准隨便離開鳳陽。從此,這些人為了回江南探親掃墓,只好化裝成乞丐,以逃荒要飯的名義,偷偷溜回江南各地,從而形成一支奇特的乞丐大軍。朱元璋還數次下旨,遷移全國各地的富戶填充帝國的首都南京。朱元璋的強制移民政策,一直持續到永樂年間,累計涉及人口一百萬。

  朱元璋非常痛恨貪官,他親自製定並頒布了《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等法律條文,共計236條,其中有關懲治貪官污吏的條款,就有150條之多。而且這些條款規定極其嚴厲,全是諸如凌遲、剝皮、梟首、夷族等重刑。由於刑罰過於嚴酷,官員們不是被罷黜就是被殺頭,很少有人能做到自然退休,以至於有些地方的衙門竟無人辦公。鑒於此,朱元璋突發奇想,讓那些犯了罪的官員,戴著鐐銬繼續留任。洪武年間,在各級府衙中,這種戴罪辦事的人,一度達到328人之多。於是,在大明帝國的官場上,便出現了這樣一道罕見的風景:坐在公堂之上的御史,問案時鐵面無情,而他腳上卻戴著鐐銬,因為他本人早已被判了死刑,只是還沒到處決的時間。

  朱元璋深知官僚隊伍的管理之難,為了徹底扭轉元朝末年以來官場混亂的不良風氣,朱元璋稱帝之初,便開始著手建立對官吏的監察、考核制度。他不斷派大臣到各地方考察吏治,還親自宴請那些到京朝覲述職的官員,並根據他們的表現,給以褒獎或勸懲。經過一番調查研究,朱元璋親手編訂了《諸司職掌》、《責任條例》、《到任須知》等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各級官員的職責、責任和禁令。他還下旨將《責任條例》刻版印刷,在全國廣泛張貼宣傳,要求官員吏員們嚴格遵守。通過不懈的努力,到洪武末年,明朝逐漸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官吏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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