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丞相胡惟庸勾結日本造反是真的嗎?
胡惟庸勾結日本造反那事靠譜嗎?被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打入《奸臣錄》的胡惟庸,是朱元璋幹掉的中國最後一個丞相。胡惟庸為朱元璋屠殺戰友立下「汗馬功勞」,但最終同樣沒有擺脫「兔死狗烹」的命運。
權力野獸朱元璋是個羅織罪名的高手,他給自己的幫兇胡惟庸羅織了很多罪名,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其中,最「引人入勝」的一項罪名是「通倭罪」——即勾結日本人,意圖顛覆朱明政權。
這項罪名不僅把胡惟庸釘在了《奸臣錄》裡,而且還將其拔高為「裡通外國第一人」。
胡惟庸是以枉法和謀逆被處斬的,而通倭罪是在他死後六年「追封」的。
據《明史胡惟庸傳》記載,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罪和謀逆罪處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十九年十月,林賢獄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謂胡惟庸「通倭」,「暴露」於他死後六年的林賢案。
林賢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衛指揮林賢帥兵守禦,以備東海防倭。不期指揮林賢當在京隨駕之時,已與胡惟庸交通,結成黨弊。朕責指揮林賢就貶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國王兵,假作進貢來朝,意在作亂。其來者正使如瑤藏主、左副使左門尉、右副使右門尉,率精兵倭人帶甲者四百餘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誅戮,其日本精兵,就發雲南守禦。洪武十九年朕將本人命法司問出造反情由,族誅了當。」
林賢案被排在「胡黨案」的第九系列,被納入朱元璋親自牽頭編寫的的「反面教材」《大誥三編》 中。
這麼大的一起「裡通外國」案,應該是重大歷史事件。但是,除了朱元璋編寫的「教材」,在《明實錄》洪武十九年的相關記錄中,沒有一個字涉及林賢案的內容。
為什麼史料對這起「裡通外國」大案記錄寥寥?
既然胡惟庸人已死,為什麼還要追加此罪?
勾結日本人謀反,胡惟庸這罪靠譜嗎?
縱觀五百年來歷史評價,就這項罪名,史學家提出異議最多。
比如1934年,著名歷史學家吳晗先生曾撰寫《胡惟庸黨案考》,對胡惟庸通倭真相進行詳細的考證。其結論為「林賢下海招倭事」,在邏輯和時間上上下矛盾,「不足置信」。吳晗的觀點,頗能代表近現代史學家對此案的主流觀點。
此案亦屬於朱元璋「欲加之罪」。一個當朝丞相指使被流放邊防將領、聯合日軍造反脫離了歷史大背景。一者當時日本並非明朝藩屬國,被朱元璋列為不征之國,何來成為明朝官員流放地?二者此間日本正值南北朝時代,自己國家尚未統一,有何實力去顛覆他國?三者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此事成立,與胡惟庸有何關係?據官方資料顯示,林賢被流放時,胡惟庸尚在人間,而且還上奏章指責林賢的過失。林賢被治罪時,胡惟庸已下葬六年。倘若此事為真,那麼林賢憑什麼要為胡惟庸賣命、主子死前不起事、卻死後在日本招兵買馬呢?
胡惟庸被告發時,據稱宅院裡旌旗招展,區區一宅之地,能有多少兵力?一點保安部隊加上日本精兵四百,就能宮廷政變,滅了身經百戰的朱和尚?簡直天方夜譚。
最重要的,是彼日本非此日本。五百年的日本,雖然已不甘做中國的藩屬國,但卻不敢像蒙古帝國那樣染整中國。所謂征服中原充其量只停留於念頭。大明開國,外患頻頻,一言以蔽之,北元南倭。雖然倭寇之擾已經成為大明新患,但比起蒙古帝國的殘支北元來,它的殺傷力還是有著明顯差距。北元有時時威脅北京、擄掠皇室之勢,而倭寇之患,只是襲擾遊擊戰。可以說,彼時日本,僅處在遊牧民族對中國「打劫」而非「征服」的初級階段。
所以,所謂「日本瑤藏主帶精兵四百配合胡惟庸造反」一事,完全不符合歷史邏輯上。而且,從時間也站不住腳。
《明實錄》沒有日本瑤藏主二次朝貢中國的記載。而日本方面的史料記載,瑤藏主最後一次踏上明朝國土的時間是在洪武十七年,此時,胡惟庸已死四年,如若瑤藏主此刻遭明朝政府逮捕是實,聯合林賢起事亦實,隨後被判死刑,手下使者被發配雲南充軍。那麼,這些事端與處罰與死去四年的胡惟庸有何關係?
不難推斷,所謂「瑤藏主、林賢、胡惟庸」這個「通倭」的「證據鏈」完全是多疑的朱元璋臆造出來的,並強行嫁接到胡黨身上。歷史上,朱元璋是對日本人最恨之入骨的中國皇帝之一,這主要是因為他派出「索貢」的大明使臣被日本南朝懷良王砍了腦袋,朱元璋不敢重蹈元伐日覆轍,又不甘心嚥下這口窩囊氣,故來個一箭雙鵰,將本國奸相和他國個把賊寇「合葬一處」,從而取得了英明皇帝及其民族精神的「偉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