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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咸豐堅持使臣磕頭惹禍

2015年04月18日 戰史風雲, 清朝皇帝 暫無評論 閱讀 315 次

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咸豐堅持使臣磕頭惹禍


 


圓明園西洋樓遺址


據《法制週末》報道,150年前,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被視為近代中國的國恥,也是國人至今無法忘卻的悲慘記憶。150週年過去了,滄海桑田,斗轉星移,中國又重新回到世界舞台的中央。拂去厚厚的歷史塵埃,許多有識之士對那場劫難多了一些認識和反思,漸漸還原了歷史的真面目。事實上,當時不可一世的大清帝國,對列強兵臨城下、磨刀霍霍的賊心渾然不覺,對帝國主義的侵略本性缺乏應有的認識,依然擺出一副無知和傲慢的姿態,終於為列強報復中國製造了借口。


火燒圓明園是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延續4年的英法聯軍之役的巔峰和終點。戰火是1856年10月在廣州點燃的。


1856年10月23日,英、法、美、俄四國進攻廣州,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聯軍攻陷並佔領廣州,整整歷時一年零兩個月。因未與清政府就談判事項達成協議,英法兩國決議採取武力迫使清政府屈服。


1858年4月英法聯軍北上,5月26日佔領天津。清政府代表被迫同意在天津談判。英國侵略者提出「北京駐使、內地旅行、長江通商」三項要求,清政府最終屈服。


1858年6月,清政府分別與俄、美、英、法簽訂《天津條約》。


公使駐京之爭


《天津條約》簽訂後,英法退出大沽口,英法美三國於1858年7月中旬抵滬,等待修改稅則以及補充通商章程。7月14日,咸豐帝任命桂良、華沙納等為欽差向英法等國就《天津條約》提出交涉,準備修改公使駐京的條款。但是桂良等欽差大臣不敢向英法等國提出修改公使駐京的要求。


《天津條約》只是咸豐皇帝迫於壓力暫時答應,並不準備履約。其中的焦點就是決不能讓外國公使駐紮北京,以免外國公使在皇帝面前不願三跪九叩。


根據《天津條約》,「北京駐使、內地旅行、長江通商,」也就是互設使領館,外國人可以到中國內地旅遊,以及和中國通商。按照現在的認識,這些在國與國的關係中是十分正常的,應該通過雙邊協商談判來加以解決。但這些要求在清政府那裡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解釋這一原因,需要從中國傳統的「天下一統」觀念談起。按照這一觀念,中國是世界的中心,皇帝為天下共主,所有國家都是中國的藩屬,所有人見到皇帝都必須磕頭表示臣服。中國傳統外交主題就是讓夷狄們前來磕頭,並由此建立了一套「朝貢體系」的完整外交模式,也可以更形象地稱之為「磕頭外交」。


英法等國對這種觀念並不認同,以英法為首的各國駐華使節拒絕磕頭,對皇上不行跪拜之禮,使「天下一統」的觀念破產。除此之外,公使長駐北京,又被看作是類同古代的「監國」,按照滿清政府當時的理解,駐京外國公使可以在京城裡任意收稅,干涉政令,折遷民居衙署,建立高樓,部署各類武器,總之是如同太上皇似的為所欲為。中國淪為外夷監守,自然萬不可行。


1859年初,新任英法駐華公使普魯斯和布爾布隆奉命進京換約,以便對清政府施加壓力。清政府接到他們堅持北上換約的報告後,命令直隸總督恆福照會普魯斯和布爾布隆,指定他們在北塘登岸,經天津去北京,並且隨行人員不得超過20人,不得攜帶武器。但是英法駐華公使拒絕接受清政府從北塘登岸的建議,堅持從大沽口進京換約。清政府斷然拒絕了他們的要求。


於是,經過皇帝、怡親王和僧格林沁王爺多次密謀,1859年6月25日,一場本該是儀式性的換約演變為血腥的衝突:僧格林沁帶兵在大沽口擊沉英法炮艇3艘,重創3艘,擊斃、擊傷英法聯軍484人。


大沽口受挫後,英法兩國政府隨即增派援兵來華,進一步擴大戰火。1860年8月1日,英法聯軍的艦船200餘艘,載著陸軍1.7萬人開始在北塘登陸,8月10日登陸完畢後,摧枯拉朽,於8月21、23日分別佔領大沽口和天津。


9月8日,英法聯軍由天津向北京開進。他們的價碼提高了:賠款增加一倍;加開天津為通商口岸。


親遞國書之爭


接著,英法聯軍向通州進發、直逼北京,9月14日英法聯軍和清政府的談判在北京通州進行,清政府派怡親王載垣等到通州與英法代表團談判。經過反覆辯論,載垣等接受了英法代表團所提的條件,與巴夏禮達成了停戰簽約的協議,並就此認為矛盾已經解決。


不料在9月17日,巴夏禮又提出了英國使臣向清帝親遞國書的要求。載垣等認為「此事關係國體,萬難允許」,9月12日的會晤中並無此說法,且先前英俄兩國也未開此先例,嚴厲拒絕了英法此舉。但巴夏禮則認為,親遞國書乃國際慣例,沒有必要列入談判內容。雙方堅持己見,相持不決。於是,載垣等一面向咸豐皇帝報告,一面通知僧格林沁率兵在張家灣將巴夏禮一行人擒拿羈留。


拒絕公使駐京,是皇帝維護其磕頭外交的第一道防線。當第一道防線被英法聯軍強大火力突破之後,皇帝又在「親遞國書」條文上設置了第二道防線,即使西方公使駐京,但不「親遞國書」,皇帝也不用與他們照面。在北京通州談判的最後關頭,英方在照會中堅持要向皇帝親遞國書,突破了皇帝的第二道防線。


滿清政府在當時可以說是內憂外患,太平天國攻佔蘇州、常州,威脅上海,英法聯軍集結通州,隨時可能進攻北京。可是滿清政府卻下定決心不在磕頭問題上退讓半步,他們的底牌是西方公使要麼向皇帝磕頭,要麼不親遞國書,口氣異乎尋常地強硬,毫無妥協餘地。如果達不成協議,滿清政府將不顧自己力量虛弱而背水一戰。


當時英方提出遞交國書一項,只是按照西方的國際法慣例行事,當滿清政府提出見皇帝需要磕頭時,被他們以國家之間一律平等的理由加以拒絕。他們反而懷疑皇帝拒不接受國書裡面包藏著巨大的陰謀,更加堅持要親遞國書。


當咸豐帝接到英方拒不磕頭的奏報之後,忍無可忍,無處可退,立即作出開戰的決定。對於導致通州談判破裂的直接原因「親遞國書」一項,直到戰後,滿清政府才明白過來,這只是西方各國的通常做法,並沒有特別要為難皇帝的意思,而且英法聯軍雖然在談判中堅持要親遞國書,卻並沒有打算為此事開戰。雙方背後都沒有陰謀。


如此看來,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就是奉行「磕頭外交」的滿清政府與奉行國際慣例的英法兩國在國與國之間行為方式上的衝突,這兩種行為方式又根植於「天下一統」和「國家平等」這兩套在當時絕不相容的觀念之中。在它們的後面,則是由不同文明所構成的知識背景。


通州談判破裂之後,按照事先的部署,清政府當場拘禁了以巴夏禮為首的英法談判使團共39人,押送北京,以「叛逆罪」投入大牢。給巴夏禮等人定下的罪名,再好不過地說明了滿清王朝所堅持的「天下一統」觀念之荒謬。


他們仍然認為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是滿清王朝的屬國,因此,英法聯軍對中國的進攻並沒有被看成是侵略、入侵或是戰爭,而是被當作「叛亂」;滿清政府對英法開戰則被理直氣壯地宣佈為「剿夷」、「討逆」。

殺害公使激怒英法


通州談判全面破裂後,9月18日,僧格林沁根據咸豐皇帝將英方談判代表巴夏禮「羈留在通(州),勿令折回以杜奸計」的旨意,捉拿了正在返回路上的巴夏禮等一行39人,其中英國人26名,法國人13名,送往北京,分別囚禁各處。扣留談判代表及其隨行人員,外交史上罕見。監禁期間,這些人被百般拷打,肆意凌辱,其中包括《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


《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被關在圓明園,雙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進,手腕處被皮繩勒得生出蛆蟲。第4天死去,屍體在牢房裡放置3天,後被扔到野地裡,讓野狗吃了;安德森中尉,手腳被勒得生出了蛆蟲,他看著手上的蛆蟲滿身蔓延,精神錯亂,大叫3天死去;一位法國犯人,蛆蟲進了他的嘴巴、耳朵、鼻子,也瘋了……一個倖存者居然還在獄中數蛆,一天可繁殖1000只蛆蟲……


據一個當時被監禁的英國外交官後來回憶:獄卒們把他放在一塊囚犯睡覺用的墊起來的鋪板上,並用另外一根粗大的鐵鏈把他牢牢拴在頭頂的樑柱上。這根鐵鏈既長又重,先從脖頸繞一圈,並固定在雙腳上,雙手被兩條交叉的鐵鏈和手銬緊緊捆住,雙腳也是一樣。


這些西方外交官在監獄中還受到了殘酷的心理折磨,滿清政府通知巴夏禮等人,中國決心死戰,他們將被立即處死,給兩個小時寫遺書。待巴夏禮等人寫完遺書之後,又說將處死日期改在第二天,而第二天又沒有行刑。行刑日期一拖再拖,對於已被宣佈死刑的人來說,心理壓力越來越大。滿清政府對他們施加巨大心理壓力的目的,是想迫使他們屈服之後再在獄中與之重開談判。


9月18日中午,英法聯軍4000人就與清軍精銳僧格林沁部近萬人在通州張家灣交戰,結果清軍慘敗。9月21日後雙方在通州八里橋再次交戰,英法聯軍約6000人大敗清軍精銳約30000人。咸豐帝聞訊後如驚弓之鳥,宣佈「朕今親統六師,直抵通州,以伸天討而張撻伐」。9月24日,咸豐從圓明園出逃,從此再也不敢回北京。


9月23日,英法聯軍照會恭親王奕忻要求釋放巴夏禮等談判人員無果。9月25日,額爾金照會說,如3天放還全部談判人員並接受條件,聯軍停止進攻,否則要奪取北京,奕忻接到照會後,一面駁斥額爾金,一面寄希望於巴夏禮,加緊做巴夏禮的工作。9月30日,英法聯軍兵臨北京朝陽門,額爾金原形畢露,聲稱聯軍繼續前進。


10月5日,英法聯軍已經休整半月,準備進攻北京。10月13日,北京安定門按照英法聯軍指定時間開放,英法聯軍盤踞安定門直至撤出北京。


10月13日至16日,在英法聯軍的強烈要求下,清政府陸續放還俘虜,儘管巴夏禮等人最後並沒有被處死,但一個月後當滿清政府被迫釋放他們的時候,在被監禁的39人當中,已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來。


英法兩國被徹底激怒,英法方面召開了會議,巴夏禮是中國通,他知道,對中國人來說,殘酷虐待囚犯,甚至要他們的命,並不是什麼出格的事。但是對英法這些來自西方的夷人來講,那就太出格了。


英法兩國都同意懲罰清政府,按萬國公法規定,凡使臣性命不保,它日城破,雞犬不留。但是兩人提出的懲罰方式有異。


英國額爾金的意見是:第一,這些可憐的俘虜是在圓明園內受到虐待的,那麼我們就必須將這個園子夷為平地。法國公使葛羅對額爾金的意見表示反對:圓明園沒有設防,嚴格說來非交戰區,乃無益之報復。額爾金就堅持一條:火燒圓明園,於是雙方各自製定了自己的最後通牒。


10月16日,英方向清方提交最後通牒:第一,拆毀圓明園;第二,賠償被虐待致死的英方人員補恤金30萬兩白銀;第三,賠款未付清之前,聯軍駐守天津。


10月17日,法公使向清政府提交最後通牒:第一,補恤金20萬兩白銀;第二,將虐待俘虜的清方官員嚴加治罪;第三,讓出城內肅王府的公館作為法國使館;第四,給還康熙年間各省天主教堂及傳教人的墳塋、田產、房屋。


火燒圓明園的罪魁禍首是英國額爾金伯爵。他自己聲稱是為了報復清政府逮捕公使和虐待戰俘。10月18日放火燒燬圓明園之前,額爾金還在北京張貼了告示,說明了火燒圓明園的原因和預定的放火時間:「任何人,無論貴賤,皆需為其愚蠢的欺詐行為受到懲戒,18日將火燒圓明園,以此作為皇帝食言的懲戒,作為違反休戰協定之報復。與此無關人員皆不受此行動影響,惟清政府為其負責。」


無論如何,此時火燒圓明園的悲劇已經不可避免了。


英法避談火燒圓明園


火燒圓明園這場浩劫,正如法國著名作家雨果所描繪和抨擊的那樣: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夏宮,一個進行搶劫,另一個放火焚燒。他們高高興興地回到了歐洲,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蘭西,一個叫英吉利。他們共同「分享」了圓明園這座東方寶庫,還認為自己取得了一場偉大的勝利!


2010年10月19日,英國上議院議員大衛·奧爾頓在第三屆「北京人權論壇」上說,在150年前的1860年10月18日,英法軍隊的3500人將中國北京古老的夏宮(圓明園)毀之一炬,這是人們迄今未能忘記和癒合的歷史創傷之一。這是文化帝國主義和濫用權力和武力的一個明顯實例。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古老的圓明園被毀之後,英國實現了它的戰略目標,但英國被毀的名譽卻留在圓明園的灰燼和瓦礫之下。


奧爾頓在發言中表示,紀念這些歷史事件,需要人們靜下心來思考。這個事件提醒人們,試圖將自己的意志、文化或信仰強加於人,或目空一切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控制欲作為制定政策的基礎是非常錯誤的。


2005年法國人伯納·布立賽第一次重現了這場世界文明史上的災難:《1860:圓明園大劫難》。這是一部論述火燒圓明園的專著;因為他打破了西方100多年來沒有人宣佈對「火燒圓明園負責」的沉默。


布立賽的著作轟動了歐洲,法國前總統德斯坦承認:焚掠圓明園,對中國至為殘酷,而英法兩國殖民軍則極為可恥。


2000年,布立賽首次參觀圓明園遺址,當面對一片片殘留的遺跡,感受著那一片空曠和廢墟時,他受不了了。「這就是法國人和英國人幹的,真是可恥至極!」身為法國人,他覺得非常羞愧。


回到巴黎後,布立賽想瞭解更多關於圓明園的歷史,於是開始查閱圖書資料,可他發現,這是一段被西方人有意遮掩的歷史,人們情願忘記它。他去圖書館,得到的回答都是:抱歉,沒有。即使有,也是慶祝「勝利」、自我吹噓的文字。他不明白,這有什麼好標榜的。再問周圍的法國人,也幾乎沒有人知道這一歷史事件。


作為歷史學家,他無法容忍歷史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逝,更何況是這麼慘烈的歷史。既然沒有,布立賽就決定自己來寫這本書。在布立賽看來,圓明園劫難是中國歷史,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巨大災難。他一直堅持自己的態度:對於歷史上所犯的錯誤和罪行,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


布立賽在《1860:圓明園大劫難》一書中,對自己祖國和英國共同犯下的罪行認識是深刻的:「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1860年對華『遠征』,是殖民戰爭,更確切地說,是帝國主義戰爭,與19世紀帝國主義殖民掠奪完全一脈相承。公開承認的目標,就是以武力打開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對西方貿易的門戶。」


對圓明園的焚掠是「對人類文化遺產犯下的不可補贖的罪行」。「此種罪過……不只在中國人心中抹不掉,在所有人類記憶中都永難磨滅。」然而在英法兩國各自所應當承擔責任的問題上,他似乎有些偏袒法國。他認為圓明園劫難中,英國人是罪魁禍首,法國人可以算隨從。理由是侵華軍(微博)隊,英國人有12000多人,法國只有8000多人;英國有騎兵,法國沒有;法國人曾經反對過縱火。因為英國想向中國傾銷鴉片,而法國人來中國只是為傳教而已。


不過也許我們對他不必過於苛求,畢竟他是一位法國人,能直面這段歷史,需要有勇氣和毅力,況且他對英法總體上應該承擔的責任並無避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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