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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人口是怎樣調控的

2016年06月15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85 次

清朝採取了將戶口遷入與遷出相結合的政策,調控城市戶口及人口規模。



清代中期以來,隨著城市戶口、主要是內城八旗戶口的迅速增殖,導致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因而提出了疏散八旗戶口,控制城市人口規模的要求。清朝採取了將戶口遷入與遷出相結合的政策,成功地調控北京城市戶口及人口規模。



一、疏散北京內城京師旗人,減輕京師人口壓力


「八旗甲兵,國家根本」的特殊政治地位,決定了旗下官兵經濟生活待遇的優厚。旗人享受的優惠經濟待遇,促進了京師旗人戶口的增長,形成了「雖竭東海之正供,不足以贍」的局面,清政府的財政經濟壓力相當沉重。面對北京八旗「戶口日繁,待食者眾,無餘財給之,京師亦無餘地處之」的嚴酷事實,清政府籌措了各種疏散京師旗人,減輕京師人口壓力的對策。



●建房城郊,移內城兵丁攜眷分駐隨著京師內城旗人的迅速增殖,一般旗人的住房困難屢屢發生。清政府在內城挖掘住房潛力,緊縮官兵居住面積,並於內城空地建房賞住旗兵外,在內城八門外蓋房建捨,令八旗官兵攜家眷往居。自康熙歷雍正至乾隆中,清政府於四郊建造營房累計達4萬多間,派駐京師八旗子弟人口總計約8萬餘。



同時,清政府還逐步放鬆了對京師旗下官兵嚴格集中聚居的管理。政策法令的鬆弛,使京師八旗人口自發遷居外城及郊外者日眾。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移居正陽門等前三門外之滿洲官員兵丁已有400餘家。因內城房租昂貴,遷居郊外基地附近居住者就更多了。



清代中期,政府有計畫地遷移京師八旗官兵戶口並鼓勵旗下兵丁及閒散戶口自發遷居四郊的外城,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京師旗人「京師亦無餘地處之」的問題。


●增加直省駐防,遷移京師旗人於各地面對京師八旗戶口的不斷增殖,僅僅依賴疏散內城旗人於郊外的措施,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京師旗下人口集中聚居,擁擠不堪的問題。對此,雍正、乾隆兩朝,在實行上述措施的同時,還大大增加了駐防直省各地的京師八旗官兵的數量。當然,各地駐防並不始於雍乾兩朝。順治及康熙時期都有八旗官兵攜眷被派往各地駐防。但那時的駐防系出於單純的軍事目的,以鎮壓和防範各地漢人的反抗。而到雍正、乾隆時期,也就是經康熙後半三十餘年的休養生息,京師八旗人口迅速增殖之後,駐防的性質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明顯地帶有屯田兼疏散京師旗人於「遼闊」地方的性質了。



雍乾兩朝共計遷出駐防官兵及家眷約計9萬餘人。顯然,增加直省駐防的措施在解決京師旗人「京師亦無餘地處之」的問題方面,又前進了一步。



●遷移京師八旗閒散人口於東北屯墾雍正二年(1724年),曾以京畿新城、固安官地341頃制為井田,令無業旗人屯種。這一開創性工作雖然在當時成效不大,但為後來遷移閒散旗人屯墾東北提供了經驗。



雍正至道光四朝前後共遷移京師閒散旗人包括閒散宗室約2萬人於東北及畿輔等地屯種。這一措施不僅在解決北京閒散旗人「京師亦無餘地處之」的問題上,而且在解決政府「無餘財給之」的問題上均取得了較前述措施更明顯的進展。



●部分漢軍旗人出族為民,占籍州縣康熙後期,即已准許部分漢軍旗下壯丁「出旗為民」,但數量較少。至乾隆初,不僅漢軍旗下壯丁,而且連同漢軍八旗兵丁自身在內,均成為出旗為民、占籍州縣的對象。



故在清代中期,主要是乾隆中的京師漢軍八旗兵丁出旗為民,成為當時政府解決漢軍旗人生計、減輕國家經濟負擔,將京師漢軍八旗人丁戶口散處州縣的又一項重要措施,收到了與屯墾相一致的社會效果。


總體上考察,這些措施在解決清代中期京師八旗兵丁及閒散人口政府「無餘財給之,京師亦無餘地處之」的問題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產生了良好效果。同時,大大減緩了京師八旗人口的增殖過程,成為清代中期之後減緩佐領增編甚或不再編設佐領的重要原因。因此,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些措施的制定和實施,應是北京城市發展史上一樁成功的創舉。



清末,京師八旗人口的貧困化,迫使清政府進一步鬆弛以對京師旗人的禁錮,規定「八旗准出外貿易及在外寄籍」。且「准與該地方民人互相嫁娶」。對京師旗人「弛寬其禁,俾得各習四民之業,以資其生」的政策,不僅改變了京師旗人「不士、不農、不工、不商」,依賴國家糧餉生計的狀況,而且也達到了疏散內城旗人,減輕清政府財政與經濟壓力的目的。



二、嚴禁流民占籍京師,限制了京師外城人口的機械增長



清代前期,由於民族壓迫,京畿圈地,土地兼併及自然災害等,即有大量破產農民等不斷湧入北京,謀取生計。對這些流離人口,清政府視為極大危險,橫加擯逐。清初,對京師無業遊民採取逮回原籍的政策。雍正初重申,就食京師流民,清查口數,資送回籍。此後又規定,閒散遊蕩,立宜擯逐。惟候補、候造之人,讀書之人,貿易生理之人,方可聽其在北京居住。驅逐流移北京的所謂無業流民遂成為清代前期的長期政策。清政府雖以「肅清奉轂」為旗號,但實際上限制了外城人口的機械增長。直省人民不得入居京師,便滯留、占籍於宛、大二縣。所謂「順天大、宛兩縣,土著甚少,各省人民來京,居住稍久,遂爾占籍」,就是指此。禁止直省流民占籍北京,一方面限制了外城城市人口的機械增長,另一方面卻加速了大、宛二縣人口的機械增長。



三、限制致仕官員及胥吏寄籍京城,阻滯了京師外城人口的增長



康熙中期規定,凡京官革職、休致、解任,嚴催起程。後來雖對解任、休致、丁憂官有所其自便的寬容政策,但事實上囿於成例,即使留居京師,亦多佔籍大、宛二縣。故至乾隆中,「大、宛等縣,多士雲集,土著寄居,不免攙雜。」至於各部院衙門書吏,五年役滿考職後,即嚴催回籍;若潛匿京城或私自來京,均要問罪遂成為一項制度。這些出自政治原因的政策,同樣阻滯了京師外城人口的機械增長。(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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