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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清末饑荒:饑民把石子磨成粉充飢
中國大地向來多災多難,尤以旱災最為揪心。秦漢至清朝兩千餘年間,共發生了1022次旱災,平均兩年一次。明崇禎十一年(1638年)起連續四年大旱,赤地千里,饑民到處起義,成為明王朝覆亡的導火索。光緒初年的華北大旱,更是一場「二百餘年未有之災」。從1876年到1879年,直隸(今河北)、山東、河南、山西、陝西等省,持續4年遭受大面積乾旱,農產絕收,田園荒蕪,「餓殍載途,白骨盈野」,因饑荒及疫病致死的人共約1300萬。
此次災害是有清一代最大的一場劫難!因以1877(丁丑年)和1878(戊寅年)最為嚴重,故稱其為「丁戊奇荒」。其中河南、山西災情最深,又稱「晉豫大饑」。
「二百餘年未有之災」
1875年初,年僅4歲的光緒,剛剛被扶上皇帝寶座,北方很多地區便先後呈現出乾旱跡象。當年,京師和直隸地區一直到冬天,仍然雨水稀少。
一年後,旱情加重,以直隸、山東、河南、山西為主要災區,北至遼寧、西至陝甘、南達蘇皖,形成了一片前所未有的廣袤旱區。受乾旱影響,華北大部分地區的糧食等農作物全面歉收,產量減半,山東收成甚至不及往年的三成。《山東通志》稱該年全省「大旱,民饑」。大旱引發的饑荒,致使一些災民「饑則掠人食」,過境者往往失蹤,人們為此甚至「相戒裹足」,不敢遠行。
1877年,華北旱情急劇升級,尤其是山西,旱荒空前。山西巡撫曾國荃向清廷奏報時稱:「晉省迭遭荒旱……赤地千有餘裡,饑民至五六百萬之眾,大祲(jin)奇災,古所未見」,「詢之父老,鹹謂為二百餘年未有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