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獄頻繁發生的經濟因素:舉報者靠此斂財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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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獄頻繁發生的經濟因素:舉報者靠此斂財

2017年05月18日 野史秘聞 暫無評論 閱讀 88 次

  清朝思想家龔自珍,曾用《詠史》中的兩句詩,感歎清朝知識分子普遍缺鈣,「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意思是說,知識分子聚會中突然離開,是因為害怕文字獄,他們寫作只為餬口,不問世事,謹言慎行,自甘墮落,活得沒骨氣。

  歷來文人因言獲罪並不少見,清朝尤為慘烈,特別是康、雍、乾三朝,康乾盛世,卻大興文字獄,由上而下,對漢族知識分子進行圍剿,祖孫三代可能沒想到的是,殘酷的文字獄背後,竟然催生出一支專事誣告陷害的水軍,士紳的不幸,竟成為某些人的斂財手段。

  清朝記錄在案的文字獄有194起,乾隆常說,「朕從不以語言文字罪人」,但在他治下,竟有130多起文字獄,名副其實的打臉皇帝。在這194起文字獄中,有25起為誣陷案,約占總數的12.9%,發起者為市井小民的,共17起,占總數的68%,他們誣告的對象是士紳階層,目的主要是敲詐錢財。

  中國百姓向來懼怕權貴,民告官,借個膽子都未必敢提告,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卻熱衷跟士紳階層打官司?這跟政府的態度有很大關係。清朝文字獄一旦罪名落實,大多以謀反大逆罪論處,凌遲、連坐且不可恩赦,可見處罰之重。為了發動群眾進行舉報,清廷提供了豐厚的物質獎勵:因舉報抓到罪犯的,平民授以官職,軍人授以軍職,罪犯的全部財產作為獎賞,送給舉報者。即使告發之後沒抓到罪犯,政府也會把罪犯的家產作為獎勵。

  這些獎勵政策,讓老百姓產生誤讀,只要舉報且抓獲犯文字禁忌的士紳,就可以陞官發財,這對很多人來說,很有誘惑力,雖然清廷對於誣告陷害有很多處罰,但是漢字博大精深,往往一字多音、多義,比擬、借喻很多,行文者無反逆之心,但架不住好事之人往壞裡解釋,一旦哪個解釋觸動了官府的神經,一般就能舉報成功。所以對舉報者來說,文字誣陷基本是無本買賣,而且來錢快,這導致誣告之風盛行。

  誣陷者還有一個萬全之策,他們找到文字破綻後,一般先不報官,而是直接找到本人,以報案為名恐嚇,視其經濟情況進行敲詐勒索,甚至有人編造悖逆文集,把想要敲詐的人名加進去,以告官相威脅,進行錢財勒索。這樣做不用承擔訴訟風險,就能得到錢財,一舉兩得。

  誣告之風盛行的另一個原因,是老百姓的日子不太好過。

  其實早在清朝,中國就遭遇來自人口的巨大壓力。據統計,順治12年人口為1400多萬,人均田地27.63畝,乾隆18年有1億左右人口,人均田地減為6.89畝,乾隆31年,人口達到2億多,人均田地僅為3.56畝,到嘉慶17年,人口接近4億,人均田地數降為2.19畝。

  人多地少不夠吃,老百姓就把錢財看得極重,於是就出現很多小偷小摸被當場打死的慘案,比如乾隆57年,江西一個叫溫水子的人,因為摘了鄧玉書梨園的三個梨,被當場打死,陝西省劉仰兒,因為摘了武小孟地裡的豆角,同樣被毆打致死,仨瓜倆棗,就可以以命相拼,可見當時百姓有多窮。

  土中刨食無以果腹,必然導致一些膽大的刁民通過其他手段斂財活命,在政府大興文字獄之際,他們看到了生財的新門路,就是告發士紳,從中牟利,於是在清朝,就有了以文字獄為政策背書的另類打土豪分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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