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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推恩令?推恩令誰提出的?
時間:公元前127年(漢武帝元朔二年)
內容:推恩令是漢朝漢武帝時期推行的一個旨在減少諸侯的封地,削弱諸侯王勢力範圍的一項重要法令。主要內容是將過去由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傳給嫡長子的情況,允許諸侯王把封地分為幾部分傳給幾個兒子,形成直屬於中央政權的侯國。
漢初,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長子單獨繼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孫得不到尺寸之地。雖然文景兩代採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漢武帝初年,「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謀以逆京師」,嚴重威脅著漢朝的中央集權。因此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採納主父偃的建議,頒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晁錯削藩令引起七國之亂的教訓,規定諸侯王除以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餘諸子在原封國內封侯,新封侯國不再受王國管轄,直接由各郡來管理,地位相當於縣。這使得諸侯王國名義上沒有進行任何的削蕃,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導致封國越分越小,勢力大為削弱,從此「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十餘里」。
規定諸侯王死後,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國部分土地為列侯,列侯歸郡統轄。 允許諸侯王推「私恩」把王國土地的一部分分給子弟為列侯,由皇帝制定這些侯國的名號。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推恩令下後,王國紛請分邑子弟,「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武帝以後,王國轄地不過數縣,其地位相當於郡。這樣,諸侯王強大難制的問題,就進一步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