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皮之刑介紹:古代酷刑之剝皮的由來和歷史發展
導讀:什麼是剝皮?剝皮,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漢景帝時,廣川王劉就曾經「生割剝人」,但他怎麼個剝法已難查考。三國時吳國末帝孫皓曾剝人臉上的皮。吳亡之後,孫皓降晉,有一天,晉武帝司馬炎和侍中王濟下棋,孫皓在旁邊觀戰,王濟問孫皓:「聽說你在吳國時剝人面、刖人足,有這回事嗎?」孫皓回答說:「作為人臣而失禮於君主,他就應當受這種刑罰。」這時,王濟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著,兩隻腳伸到司馬炎坐的一邊去了,他聽了孫皓的話,立即把腿縮回來。這件事說明,孫皓對自己曾使用過剝人面皮的刑罰毫不掩飾,也可以看出,像王濟這樣有地位的人,聽到剝皮之刑也會不由得產生畏懼之感。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面皮,讓他們唱歌跳舞,藉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面皮。侯景從北齊南逃回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面皮,然後用大鐵鑊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恆繼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面皮,親眼觀看被剝者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根在可見的史料,六朝前的剝皮之刑只是剝人面皮,後來便進而剝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時,元祖忽必烈誅殺了阿合馬籍沒了他的家。阿合馬有個愛妾名叫引柱,武士們搜查時從她的衣櫃中搜出兩張熟好的人皮,每張皮上都連著兩隻完整的耳朵。問她存放這人皮有什麼用,引柱說,這是詛咒時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發咒語時人皮就會出現應聲。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畫師陳某及阿合馬的另外兩名親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剝皮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