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的遺詔 明朝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內容是什麼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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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的遺詔 明朝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內容是什麼

2015年08月22日 文史百科, 明朝皇帝 暫無評論 閱讀 592 次

  導讀:崇禎在自縊之前留下遺書一份,算是自己最後的呼聲,不甘心做亡國皇帝。古代的皇帝死前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安排後事發佈遺詔,所謂遺詔,就是皇帝臨死時所寫的詔書。但在明朝,卻常常是在皇帝死後由大臣主持起草的,遺詔寫成的時候,皇帝早已命歸西天,其內容和皇帝本人的意願實際上沒有多大關係。因此明朝的皇帝更替,往往能給久負重望的大臣一個革除弊政、整飭朝綱的機會。如明武宗和明世宗逝世後,內閣首輔楊廷和和徐階,分別起草他們的遺詔,把當時弊政來了一個總清算,得到朝野的一片稱頌。

  明朝還有一份遺詔也非常特殊,那就是末代皇帝崇禎的遺詔。之所以說這份遺詔非常特殊,是和別的遺詔相比有許多不同:它雖然是崇禎自己寫的,卻是他上吊前寫的;它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衣襟上;它不是用筆墨寫成的,而是崇禎咬破手指,以指當筆,用自己的鮮血寫成的。這份遺詔的發佈對象也很特別:它不是向自己的臣民交代後事,而是專門留給對手李自成看的;更獨特的還是它的內容:「朕涼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賊直逼京師,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與其說是一份遺詔,不如說是一份自責自悔書,哀告和埋怨信。

  這份遺詔寫於農曆1644年4月25日(三月十九日)清晨,地點是煤山壽皇亭上。從兩天前李自成的農民軍開始圍攻北京城以來,崇禎已經連續兩個晚上沒有合過眼。23日晚上,他是在「內外諸臣誤我!誤我!」的通宵歎息和埋怨中度過的;24日夜間,農民軍攻入北京城,精神已趨於崩潰的崇禎連殺了幾位嬪妃和親人後曾試圖出城,努力失敗後親自在前殿鳴鐘召集百官,可是鐘聲響了許久也沒有一個人前來,他徹底失望了,便想做自我了斷,也許是不想讓人們在皇宮發現他的慘狀,於是與太監王承恩登上了煤山壽皇亭。

  當時壽皇亭是剛落成的一個亭子,為崇禎操練宮內士兵之處,可如今卻成了他要去見列祖列宗的地方。此時天已破曉,東方露出了魚肚色,山窮水盡、萬念俱灰的崇禎跌坐在亭子裡,欲哭無淚,但他實在不甘心就這樣默默地告別這個世界。於是脫下絳黃色的龍袍放在大腿上,咬破手指,在衣襟上憤然留下了這份遺詔。於是自縊而亡,陪同他上吊的,只有宦官王承恩一人。在中國幾千年歷史中,君主被敵人俘虜或殺死的很多,在政變中被殺的更多,但臨危自殺的卻只有崇禎一人。三天後,李自成的部隊才找到這個僵死的國君。

  崇禎的這份遺詔,從字面上可以歸結為四層意思:一是責備自己品德不足;二是埋怨諸大臣不忠心報國,欺騙了他,誤了國家大事;三是自認為無臉面見祖宗;四是請李自成不要殺害百姓。而第一層意思只是虛晃一槍,關鍵是為了烘托第二層意思:「諸臣誤朕」。如果說,「無面目見祖宗」,確實是一件痛心的事,那麼,「任賊分裂,無傷百姓一人」,無疑只是一個善良的願望而已。所以,這份遺詔的落腳點或說崇禎最想表達的意思,還是「諸臣誤朕」四個字。這不僅僅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是發自崇禎內心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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