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統一的序曲:普丹戰爭
反法戰爭勝利了,全歐洲擊敗了法蘭西國王拿破侖,而在戰後的分贓會議上,普魯士出力甚多,卻沒有很多的回報,德意志需要統一,普魯士要用戰爭討還談判桌上沒有得到的東西,而普丹戰爭就是普魯士統一全德國的序曲
起因-裡伯條約
裡伯條約規定,石勒蘇益格與荷爾斯泰因永遠不可分離,但1863年的事件顯示,石勒蘇益格即將併入丹麥,脫離德意志邦聯成員荷爾斯泰因。這給普魯士良好的開戰理由,以獲得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她爭取民族主義者支持,要從丹麥統治「解放」當地德裔居民,並借戰爭履行德意志邦聯法律。
領土紛爭
1860年代初期,這個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問題再度成為國際間的熱門爭辯話題,但這次丹麥所獲支持減少。克里米亞戰爭嚴重削弱俄羅斯國力,而法國則準備不再支持丹麥對該兩地的利益,以換取她在其他地區的得益。維多利亞女王和王夫艾伯特王子贊同德意志的立場,但英國官員緩和他們的情緒,認為德意志海軍在波羅的海擴張,威脅英國的海上霸權,結果英國支持丹麥。
丹麥再度重申石勒蘇益格為她的領土。7月29日,德意志邦聯議會受到奧托·馮·俾斯麥的指示後,揚言會干預事件。11月6日,弗雷德裡克七世宣佈廢除丹麥憲法中影響荷爾斯泰因和勞恩堡 (Lauenburg)的條文,而保留對丹麥和石勒蘇益格的條文。九天後,克裡斯蒂安九世繼承王位,馬上陷入困境。他最先要處理的首個法案,就是要簽署新憲法。然而,如若簽署,他將違反作為國王的條款;如若拒絕,他就會與理念一致的丹麥人民對立。結果,他兩難取其輕,在11月18日及時簽署憲法。消息傳到德意志後,群眾激動憤慨。1852年,奧古斯滕伯格公爵克裡斯蒂安放棄對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的主權,其宣稱比新任丹麥國王還要好;而今其子弗裡德雷克聲稱沒有與父親一起放棄權利,故此自稱有繼承弗裡德雷克七世的權利。荷爾斯泰因人民反應激烈,支持奧古斯滕伯格的弗裡德雷克;後來丹麥新憲法廣為人知,石勒蘇益格人民也響應行動。德意志王侯和人民都熱情支持弗裡德雷克。雖然奧地利和普魯士持負面態度,邦聯議會仍決定佔領荷爾斯泰因,以待繼承問題之解決。
軍事行動
12月24日,薩克森和漢諾威軍隊以德意志邦聯名義進駐荷爾斯泰因。受到兩支軍隊和當地居民的支持,弗裡德雷克公爵自立為「弗裡德雷克八世」。縱然德意志民意熾熱,奧普兩國都未能備戰,唯恐牽涉到一場歐陸戰爭——俾斯麥稱之為「愚蠢之舉」。俾斯麥深深明白,奧普兩國曾簽署1852年的協議,故此必須維持其繼承法則。當丹麥違反協議條款,她們能採取的行動必須完全正確,致使其他歐陸國家無法藉故干預。克裡斯蒂安九世頒布新憲法時,作為簽約國的奧普兩國,就有合理的開戰理由。英國與俄國反對德意志邦聯的行動;而薩克森的博伊斯特伯爵則建議,巴伐利亞應在邦聯議會正式提出動議,承認弗裡德雷克公爵的權利。這幫助俾斯麥勸諭奧地利立即採取行動。12月28日,奧普在邦聯議會提出動議,要求邦聯佔領石勒蘇益格,致使丹麥遵守1852年協議之條款。這表示承認克裡斯蒂安九世的權益,結果被邦聯憤然拒絕;隨後,奧普政府知會邦聯,表示會以獨立歐陸國家身份行動。1864年1月16日,奧普兩國簽署協議。奧地利草擬的一項條款,是為了維持1852年協議;但俾斯麥將之取消,改為奧普兩國只能共同決定該兩個公國的關係,而且兩國如若沒有對方同意,都不能決定繼承問題。
在此階段,如若丹麥願意為情況之迫切讓步,經抗議後撤出石勒蘇益格,歐洲國家可能會干預,邦聯會讓石勒蘇益格重歸丹麥;至於歐陸國家奧地利和普魯士,則會毫無選擇,只能阻止荷爾斯泰因公爵的任何行動。為了避免如此情況,俾斯麥讓丹麥相信英國威脅普魯士——如若戰事開始,英國將會插手。但其實,英國並沒有如此計畫。這種不顧他人的詭計成功了,縱使英國政治家先前曾支持丹麥。丹麥立場依然強硬;奧普聯軍在1864年2月1日渡過艾達河。奧普兩國原先沒有計畫入侵丹麥,但在2月18日,一些普魯士輕騎兵 (Hussar)受到一場騎兵遭遇戰刺激,橫越邊界並佔領科靈 (Kolding)。俾斯麥決定利用這情況扭轉局勢。他向奧地利力陳採取強硬政策的需要,以期徹底解決公國以至德意志邦聯的問題;奧地利不情願地支持戰爭。3月11日,兩國簽署一項新協議,宣佈1852年協議無效;兩個公國在丹麥作為整體的地位,則將成為友好協議的主題。
列國調停
這個時候,英國代表帕爾姆斯頓子爵得到俄羅斯、法國與瑞典的支持,提出建議干預事件,指出整個問題應當交由一眾歐洲國家決議。奧地利與普魯士表示,只要1852年協議不作為決議基礎,而公國與丹麥只是以個人關係聯繫,她們就會同意決議。會議在4月25日召開,但只是顯示出有關問題是無可避免地混亂。代表德意志邦聯的博伊斯特伯爵,要求各國承認奧古斯滕伯格對公國的主權;奧地利傾向於跟1852年協議相同的方案;普魯士則漸漸顯示出希望得到公國的目標。普魯士若要實現目標,首先就要令公國徹底獨立。奧地利反對,恐怕會完全失去她在德意志的影響。她們於是同意讓公國得到完全政治獨立,由共同機構約束。下一步則尚未清楚。至於兼併公國之問題,普魯士讓它留待決定,但表明任何協議都必須讓她軍事支配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這令奧地利擔憂,不希望早已過度擴張的普魯士變得更強大;她也開始支持奧古斯滕伯格公爵的宣稱。不過,對俾斯麥來說,此事實為意料之內。於是,他向奧古斯滕伯格公爵表示,只要公爵願意在軍事上完全聽任普魯士、把基爾港讓給普魯士作為軍港,讓普軍控制鄰近的基爾運河,並加入普魯士領導的關稅同盟,就會在會議上支持其宣稱。同樣領導德意志邦聯的奧地利,卻不願加入這種「解放戰爭」,因為她領土內多個民族已帶來統治問題。
協議達成
1863年,克裡斯蒂安九世繼位後,將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併入丹麥。俾斯麥後來以其外交才智,勸服奧地利加入戰爭,並得到其他歐洲大國的同意和邦聯的支持。6月25日,倫敦會議結束,各國未能達成協議。在一天前,由於停火令結束,奧地利和普魯士達成新協議,改變戰爭目標,要令丹麥與公國分離。之後,一場短暫戰役結束,奧普與丹麥在8月1日初步議和。丹麥國王放棄對公國的所有權利,將之讓與奧地利皇帝和普魯士國王。
作為入侵者的奧普兩國,將這次戰爭表達為執行德意志邦聯法律。戰爭為期短暫。丹麥在迪伯爾戰役失敗後,未能保衛石勒蘇益格的邊界,被迫撤出到丹麥本部,在投降前更被完全逐出日德蘭半島。
兩區分治
這次戰爭中,普魯士首次動用整頓過的軍隊,並充分顯示實力。不過,奧地利忽略普軍力量,在18個月後付出代價。1865年8月14日,普魯士與奧地利簽署加斯泰因條約,分別管理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
影響
就條約權益而言,石勒蘇益格的丹麥人之地位,就由1864年維也納條約 (該年10月30日) 和布拉格和約 (1866年8月23日)決定。根據前者的第十九條條款,丹麥所割讓領土中的丹麥裔居民,可以在簽約國批准條約的六年之內,加入丹麥國籍、帶著個人財產與家人移居丹麥,並保留在公國的不動產。該條款最後一段:
"Le droit d'indignat, tant dans le royaume de Danemark que dans les Duches, est conserve a touts les individus qui le possedent a l'epoque de l'echange des ratifications du present Traite".
根據布拉格和約第五條條款,奧地利將石勒蘇益格割讓給普魯士,條件就是如若石勒蘇益格北部的居民希望與丹麥合併,將通過自由投票決定。在總人口約十五萬人的石勒蘇益格北部,大約五萬名丹麥居民利用條款選擇移居丹麥,結果被驅逐到丹麥,等待公投舉行,以期重返原居地。然而,公投從未舉行過。條約聲稱會舉行公投,其實僅僅是外交工具,為了挽回拿破侖三世的面子。普魯士始終不想放棄征服所得領土,寸步不讓。在普法戰爭取勝後,普魯士更不再裝作會舉行公投。根據1878年10月11日簽署的維也納條約,有關公投的條款被廢除,奧地利亦批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