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幼兒園內鎖骨骨折 疑午休時被人踩傷
記者劉晨
3歲小孩在深圳一家幼兒園內鎖骨骨折,其自己表示是在午休時間被其他小孩踩踏造成的。小孩母親李女士表示,小孩是下午出事,但直到下午放學園方才告知家長小孩不舒服。此外,李女士認為,園方就此事僅賠付醫藥費,並不願進行其他方面的賠償。
3齡童幼兒園內鎖骨骨折
李女士一家住在深圳沙井。據其介紹,其兩個小孩均在沙井星晨幼兒園上學。11月25日下午,其在幼兒園門口接小孩放學,看到其女兒天天(化名)露出痛苦的表情,且走路一高一低,"當我拉她的手時,發現她的左手動不了,一直說疼。"這時,幼兒園老師才告訴李女士,當天下午天天確實不太舒服。
李女士便和老師帶著天天前往幼兒園醫務室進行檢查,經查發現天天鎖骨處似有斷裂的跡象。李女士便將女兒轉送到沙井人民醫院治療,其提供的檢查報告單顯示,天天"左鎖骨中段骨折,折端有錯位,周圍軟組織腫脹。余骨未見骨質異常,各關節未見脫位徵象。"診斷意見為左鎖骨中段骨折。
李女士表示,女兒骨折以來,其也曾與學校進行溝通,但學校只願賠付天天治療的醫藥費,並不願意進行其他方面的賠償。李女士稱,自天天出事後,其便專職在家照顧女兒的起居,天天每天悶悶不樂,且恢復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學校應該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及營養費等。
同時,李女士表示,自上月25日至今,天天在家修養,並未吃過幼兒園的伙食及享用一定的資源,這部分款項其希望園方能退還給她。
園方:願支付所有醫藥費 其餘賠償可走相關程序
針對李女士的訴求,星晨幼兒園一名譚姓負責人表示,由於天天是在午休室內受傷,現場並沒有監控錄像,故並不知道天天是如何受傷。"根據小孩自己說是被別人踩傷的,有可能是小孩之間相互推搡導致的。"
譚姓負責人稱,園方老師每隔五分鐘便會查看小孩的情況,但就李女士所稱有老師發現小孩不舒服等到放學後才告知的情況,其表示其並不知情。同時,其表示,自天天受傷後,園方曾多次包車陪同檢查,在詢問醫生後得知天天並無大礙,後續將賠償天天所有的醫藥費。但對於李女士所稱的"營養費"等,其表示可走相關程序,"如果相關法律文件有規定,過多少天可以退伙食等費用,我們肯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