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結婚辦成離婚 女子將錯就錯
42歲的四川省高縣人鍾福培刑滿釋放回家後,發現自己的合法妻子陳某竟然變成了別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結婚證和陳某現任丈夫持有的結婚證,都是民政局頒發的。7月28日,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承認,自己誤將陳某的結婚證信息打印在了離婚證上,而陳某將錯就錯拿此證另和他人結婚。鍾福培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妻子犯重婚罪。
出獄發現自己「被離婚」
鍾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監獄服刑,既沒有收到妻子的離婚協議,也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麼就變成了別人的老婆?42歲的鍾福培幼年喪父,沒念過書。2011年12月11日,他因搶劫被抓,後被判刑3年6個月。今年6月18日刑滿釋放後,鍾福培補辦戶口,發現妻子陳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戶口從自己家遷走,而且已和他「離婚」。鍾福培到婚姻登記機關瞭解得知陳某已和李某登記結婚,並生育了小孩。而陳某在和李某登記結婚時,居然提供了由同一婚姻登記機關核發的離婚證。根據鍾福培出示的結婚證,他和陳某於2010年7月22日在高縣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據鍾福培介紹,他和陳某是在外地打工時認識的,陳某比他年輕13歲。剛結婚時,兩口子關係很好,很快就有了孩子。後來,鍾福培因搶劫被抓。
2013年,陳某曾多次致電鐘福余,想拿鍾福培的戶口簿去辦離婚,但鍾福余始終未答應。因此,數年來鍾福培的戶口簿一直保留在鍾福余手中。鍾福培刑滿回家後,發現老婆不見了,氣憤的他質疑高縣婚姻登記機關違法開具了離婚證,又違法為陳某、李某辦理了結婚證。因此,他通過網絡、市民熱線等,要求高縣民政局給個說法。
經辦人把結婚證錯拿成離婚證
「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後,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民政局經辦人稱。據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回憶,2014年2月中旬,陳某帶著身份證和雲南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她說丈夫因搶劫坐牢,過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補辦結婚證用來起訴離婚。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後,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並打印上2010年陳某與鍾福培的結婚信息。」李定紅說,她打在離婚證上的,是陳某和鍾福培的結婚信息,然後貼上了陳某提供的並排照,並蓋鋼印。陳某持證離開,並無異議。
大概10來天後,2014年2月24日,陳某與高縣慶嶺鄉人李某來登記結婚。陳某提供雲南省鎮雄縣戶口簿,登記日期為2010年,婚姻狀況為未婚,身份證上的信息也顯示為雲南省。李定紅在錄入陳某的信息時,發現她與鍾福培沒有離婚,於是提出異議。陳某說已離婚,她有離婚證。李紅定未細看,要求陳某複印離婚證留底。
李定紅告訴記者,她是在鍾福培找到民政局後,才知道自己把證件給陳某辦錯了。李定紅說,發現證件辦錯後她多次與陳某的現任丈夫李某聯繫,告知他們的婚姻屬無效婚姻,希望他們到民政局撤銷,並告知陳某涉嫌重婚。但是兩人說已外出打工,一直沒有回來。目前,高縣民政局已對經辦人李定紅作停職處理,並將調查結果上報高縣紀委,提請對經辦人員作進一步處理。
42歲的四川省高縣人鍾福培刑滿釋放回家後,發現自己的合法妻子陳某竟然變成了別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結婚證和陳某現任丈夫持有的結婚證,都是民政局頒發的。7月28日,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承認,自己誤將陳某的結婚證信息打印在了離婚證上,而陳某將錯就錯拿此證另和他人結婚。鍾福培則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妻子犯重婚罪。
出獄發現自己「被離婚」
鍾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監獄服刑,既沒有收到妻子的離婚協議,也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麼就變成了別人的老婆?42歲的鍾福培幼年喪父,沒念過書。2011年12月11日,他因搶劫被抓,後被判刑3年6個月。今年6月18日刑滿釋放後,鍾福培補辦戶口,發現妻子陳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戶口從自己家遷走,而且已和他「離婚」。鍾福培到婚姻登記機關瞭解得知陳某已和李某登記結婚,並生育了小孩。而陳某在和李某登記結婚時,居然提供了由同一婚姻登記機關核發的離婚證。根據鍾福培出示的結婚證,他和陳某於2010年7月22日在高縣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據鍾福培介紹,他和陳某是在外地打工時認識的,陳某比他年輕13歲。剛結婚時,兩口子關係很好,很快就有了孩子。後來,鍾福培因搶劫被抓。
2013年,陳某曾多次致電鐘福余,想拿鍾福培的戶口簿去辦離婚,但鍾福余始終未答應。因此,數年來鍾福培的戶口簿一直保留在鍾福余手中。鍾福培刑滿回家後,發現老婆不見了,氣憤的他質疑高縣婚姻登記機關違法開具了離婚證,又違法為陳某、李某辦理了結婚證。因此,他通過網絡、市民熱線等,要求高縣民政局給個說法。
經辦人把結婚證錯拿成離婚證
「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後,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民政局經辦人稱。據高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經辦人李定紅回憶,2014年2月中旬,陳某帶著身份證和雲南戶口簿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她說丈夫因搶劫坐牢,過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補辦結婚證用來起訴離婚。我核實了她的相關情況後,就按照程序給她補辦結婚證。當時離婚證和結婚證放得很近,顏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結婚證錯拿成空白的離婚證,並打印上2010年陳某與鍾福培的結婚信息。」李定紅說,她打在離婚證上的,是陳某和鍾福培的結婚信息,然後貼上了陳某提供的並排照,並蓋鋼印。陳某持證離開,並無異議。
大概10來天後,2014年2月24日,陳某與高縣慶嶺鄉人李某來登記結婚。陳某提供雲南省鎮雄縣戶口簿,登記日期為2010年,婚姻狀況為未婚,身份證上的信息也顯示為雲南省。李定紅在錄入陳某的信息時,發現她與鍾福培沒有離婚,於是提出異議。陳某說已離婚,她有離婚證。李紅定未細看,要求陳某複印離婚證留底。
李定紅告訴記者,她是在鍾福培找到民政局後,才知道自己把證件給陳某辦錯了。李定紅說,發現證件辦錯後她多次與陳某的現任丈夫李某聯繫,告知他們的婚姻屬無效婚姻,希望他們到民政局撤銷,並告知陳某涉嫌重婚。但是兩人說已外出打工,一直沒有回來。目前,高縣民政局已對經辦人李定紅作停職處理,並將調查結果上報高縣紀委,提請對經辦人員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