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適房賣給12人 騙光打工者血汗錢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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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賣給12人 騙光打工者血汗錢

2018年01月03日 全球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52 次

5月5日,在外打工已20多年的雷彥明終於拿到了新房的鑰匙。房子是沈洋在2014年12月轉讓給他的。5月10日下午,雷彥明拿著捲尺來到新房裡,不料剛進門半小時,就聽見有人敲門。敲門的人是裴志傑,二人見面後才發現,他們居然從沈洋處買了同一套房子。然而次日,房門又響了,來人裴繼剛說,他也買了這所房子。

三人購買的房屋都是天水市麥積區分路口的金江花園B區1號樓2單元1701號。該房是甘肅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天水礦產勘察院(以下簡稱「礦勘院」)建設的職工集資經濟適用房。房主沈洋則是礦勘院的職工。

發現被騙後,裴繼剛和裴志傑用煙頭在門上留下警示,「1701不能買,小心上當」,四天後果然被後來的受害者看見,從而發覺實情。

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不到兩年的時間裡,甘肅天水市麥積區金江花園裡的一套房子被賣了12人,多名買家直到5月上旬才發現他們陷入了一場「一房多賣」的騙局。多名受害者為進城務工的農民,他們稱:「一輩子的血汗錢都被騙走了。」

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橋南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房屋的出售人沈洋以轉讓經適房為由,總共與18人簽訂了轉讓合同,涉案金額400餘萬,涉案的三套房屋,除其自有房屋外,另兩套房屋一套在他父親名下,一套是他虛構出來的。

辦案民警向澎湃新聞表示,沈洋交代錢都用來賭博了,同時還借了高利貸,追贓難度很大。

目前,沈洋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為由批捕,「案件還在抓緊偵辦,可能還有更多的受害者。」6月18日,辦案民警向澎湃新聞表示。

受害者牛桂琴出具,沈洋與所在單位礦勘院簽訂的經適房購房協議。

受害者牛桂琴出具,沈洋與所在單位礦勘院簽訂的經適房購房協議。

「18家都是沒錢的人,才會買這種房子」

最後一位購房的牛桂琴說,為了能讓孩子就近上學,她於2016年4月下了定金,和沈洋商定全款37萬,交鑰匙後付清。其後沈洋以各種理由索要購房款,事發前牛桂琴已經先後支付了20萬。

「礦勘院的房子都賣瘋了。」牛桂琴稱,當地轉讓經適房的情況非常普遍,而礦勘院經適房地勢較好,緊鄰初中、高中各一所,距離醫院也不遠,很多有自住房的職工就將單位的經適房低價轉讓。「有的人從一開始就將『房號』(即購房資格)轉讓了。一個『房號』從最初的5000元,炒到現在的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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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牛桂琴還稱,礦勘院經適房每平米售價3000餘元,比市場價要便宜近一半。

「說白了,18家都是沒錢的人,才會買這種房子。」裴志傑的嫂子說,由於裴志傑夫妻常年在上海打工,買房事宜都是她一手操辦的。

據多位受害者介紹,涉案房屋售價多在30餘萬,他們大多都先後向沈洋支付了20萬到30萬元不等,至今難以追回。牛桂琴說,事情逐漸傳開,單位裡也議論紛紛,「簡直沒臉活人了」。

「我們18個人裡,大部分都是在外打工的,要不就是農村進城的,都是最底層的老百姓,一輩子的血汗錢就這麼沒了。」據牛桂琴介紹,她和多位受害者曾一起向派出所詢問追贓的情況,警方答覆「贓款能追的追」。

辦案民警也向澎湃新聞表示,沈洋交代錢都用來賭博了,同時還借了高利貸,追贓難度很大。

牛桂琴說,她現在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沈洋的情景:沈洋穿了一件拉鏈衫,準備去踢球,看起來就是個大男孩。身份證顯示,沈洋為1988年生人。

「錢追不回來可讓人怎麼活。」雷彥明在外打工二十多年,事發前一直在新疆某化工廠做裝卸工,本打算把農村老家80多歲的老母親接來天水養老送終,現在老家不敢回,新疆也不敢去。

一套房子賣了12次

幾經周折,雷彥明終於在5月5日拿到了新房的鑰匙。

房子是沈洋在2014年12月轉讓給他的。雷彥明說,他本該今年4月底拿到鑰匙,可沈洋推說鑰匙被父親帶去了外地,在雷彥明的強烈要求下,沈洋給房子換了新鎖。

5月9日,雷彥明發現門又打不開了,他聯繫到沈洋,對方說要給他換一套房,雷彥明不同意,沈洋只得於次日又更換了門鎖。

5月10日下午,雷彥明拿著捲尺來到新房裡,不料剛進門半小時,就聽見有人敲門。

敲門的人是裴志傑,二人見面後才發現,他們居然從沈洋處買了同一套房子,被捲入「一房兩賣」。裴志傑認為,自己合同簽得早,房子該歸自己,當晚就和父親搬了進去,守著房子。

然而次日,房門又響了,來人裴繼剛說,他也買了這所房子。「我當時就意識到,可能不止我們3家。」雷彥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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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購買的房屋都是天水市麥積區分路口的金江花園B區1號樓2單元1701號。裴繼剛提供的轉讓協議顯示,該房是甘肅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天水礦產勘察院(以下簡稱「礦勘院」)建設的職工集資經濟適用房,2013年9月已經開工,2015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房主沈洋則是礦勘院的職工。

裴繼剛說,發現受騙後,他當晚就找到沈洋,要求退款,否則報案。「沈洋態度蠻橫,他說他打聽了,詐騙也就判個十幾年,判不了死刑,我要是告他,一分錢也拿不到。」

無奈之下,5月12日晨,裴繼剛和雷彥明到天水市橋南派出所報案,警方當天就將沈洋抓捕歸案。

據辦案民警介紹,他們通過沈洋手機裡的簡訊記錄,聯繫到了更多受害者。也有人自己打電話給沈洋,卻是民警接的,這才發覺上了當。

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查明,被沈洋以同樣方式欺騙的有18例,涉案金額共計400餘萬,購房時間從2014年7月一直延續到2016年4月。涉案房屋共有3套,都在同一個小區,交易次數最多的1701號房是沈洋的自有房屋,被賣過12次。另一套位於1樓的住宅,在沈洋父親名下。還有一套據轉讓協議顯示在15樓的住宅,經警方查明,是沈洋虛構出來的。

簽轉讓協議時,沈洋為每一戶買家都提供了大體相同的《甘肅省有色地勘局天水礦產勘察院分路口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協議》,落款處有沈洋的個人簽名,同時還加蓋了礦勘院的公章,落款時間為2013年9月18日。

辦案民警向澎湃新聞表示,沈洋供認協議是自己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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