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憲宗李純有何政績?唐憲宗是被宦官殺死的嗎
唐憲宗李純(778~820)唐朝第十二代皇帝。唐順宗李誦長子。初名淳。貞元四年(788)封廣陵郡王。二十一年初,順宗即位,重用王□、王叔文、韋執誼、柳宗元、劉禹錫等進行政治改革,抑損宦官勢力。宦官俱文珍等對此大為不滿,謀奪朝柄,乃於三月逼順宗立淳為太子,改名純。八月,順宗在文珍與節度使韋皋、裴均及嚴綬等人逼迫下內禪,改元永貞(見二王八司馬)。李純即位,次年正月,改元元和。
憲宗是唐朝後期較有作為的皇帝,其政績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政治上有所改革,二是暫時平定了一些藩鎮。
唐德宗時各地賦稅分為上供、送使、留州三項,其中留州、送使兩項降省估(中央政府規定的價格)就實估(市價)折算納稅(見折估)。由於戶稅以錢定稅,實估很低,所以納稅者的負擔成倍加重。針對這一情況,憲宗採納裴□的建議,於元和三年(808)宣佈一切按省估折納賦稅,還規定觀察使須先徵用所治州之稅,不足時方可征所屬其餘州之稅,江淮一帶的人民由此稍得蘇息。四年,採納李絳、白居易等人的建議,下詔蠲租稅,出宮人,絕進奉,禁止南方掠賣奴婢。以後又用李絳之議於振武軍(今內蒙古托克托南)、天德軍(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北)開營田四千八百頃,收谷四十餘萬斛,歲省軍費二十餘萬緡。六年,採納宰相李吉甫之言,並省內外官八百零八員、諸司流外官一千七百六十九人。上述措施都具有一定的進步性。
在打擊藩鎮方面,元和元年,平劍南西川節度使劉□之亂,討平夏綏留後楊惠琳。二年,遣兵討平鎮海節度使李□。七年,魏博節度使田興歸命。十二年,討平淮西節度使吳元濟。十三年,發五道兵討淄青節度使李師道。
次年,李師道為部將劉悟所殺。唐憲宗少年時即欽慕貞觀、開元時期的政治局面,有志恢復,故即位後利用德宗以來積蓄的財力,重用主張裁抑藩鎮的大臣杜黃裳、武元衡、李吉甫與裴度等人,堅主用兵,遂能取得一定的勝利,被後人譽為唐代的「中興之主」。
為了削弱藩鎮勢力,改變節帥尾大不掉的積患,憲宗還採取了以下一些措施:安史之亂以後節度使均就軍中任命;元和二年,以左金吾大將軍范希朝出任朔方、靈鹽節度使,以革舊弊;分割強鎮之州縣,以少其力,如討平劉□後分西川六州隸東川;討平淄青李師道後以其地為淄青、兗海、鄆濮三道,分置節度使;元和十四年,又詔諸道節度使、都團練使、都防禦使及經略使所屬支郡兵馬均歸刺史統領,以分方鎮兵權。
憲宗雖亦力圖革除河北藩鎮節帥世襲之弊,但其志終未遂。此外,討伐成德節度使王承宗的戰爭亦未能取勝。當時徹底消除藩鎮割據的條件尚不成熟,憲宗個人對此是無能為力的。不過經其削藩,藩鎮的勢力確實暫時有所削弱。
元和時期連年用兵,耗盡了德宗以來的貯積,憲宗因而重用李巽為度支鹽鐵轉運使,征課所入多於理財名臣劉晏掌財之日。加之平吳元濟後,憲宗漸驕侈,財利之臣歲進羨餘。在此情況下,勞動人民的負擔沉重,逃戶遍於各地。
憲宗是由宦官擁立的,因此不抑宦官。他晚年好神仙,求天下方士為他合長生藥,而多服金丹性轉躁急,左右宦官往往獲罪。元和十五年正月,憲宗為宦官陳弘志(一作弘慶)等人謀殺。宦官梁守謙等擁立太子李恆,是為穆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