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滉——唐代畫家、宰相,太子少師韓休之子
本 名:韓滉
別 稱:韓晉公
字 號:字太沖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
出生時間:723年
去世時間:787年3月19日
主要作品:《五牛圖》《左氏通例》等
主要成就:繪畫,詩詞,仁政
官 職:檢校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封 爵:南陽郡公→鄭國公→晉國公
追 贈:太傅
謚 號:忠肅
韓滉(huàng)(723年-787年3月19日),字太沖,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唐代畫家、宰相,太子少師韓休之子。
韓滉年輕時特立獨行、不附權勢而愛好學習,因父親韓休官勳而於唐玄宗開元(713年—741年)年間而出任左威衛騎曹參軍。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韓休逝世,韓滉為父離職守喪,期滿除服後,被任命為京兆府同官縣主簿。後又為母柳氏守喪,期滿除服後,被任命為太子通事舍人。
至德元載(756年),韓滉被青齊節度使鄧景山召為判官,當時唐肅宗在靈武即位,又任命韓滉為監察御史兼北海郡司馬,但因道路阻隔而無法到任,便遷至山南道以躲避戰亂,被採訪使李承昭表薦為通川郡長史,因其兄韓汯之前得罪宰相王璵,而使韓滉被改任為彭王府諮議參軍。鄧景山移鎮淮南時,又表請韓滉任自己的幕僚佐吏,但韓滉未赴任,之後被朝廷任命為殿中侍御史,接連擔任祠部、考功、吏部員外郎,他性格剛強正直,通曉政務,判南曹事務五年,詳細探究官署中的文書簿冊,就算細微的事也未被遺漏。
唐代宗大歷(766年-779年)年間,韓滉改任吏部郎中、給事中,知兵部選事。其後遷任尚書右丞(一作左丞),知吏部選事。
大歷六年(771年),韓滉改任戶部侍郎、兼管度支事務,與吏部尚書劉晏分掌天下財賦。
大歷十二年(777年),京兆尹黎干奏稱秋雨使莊稼損壞,韓滉則稱其言不符實,代宗命御史前往核實。不久,御史回報稱:“所損壞的莊稼約三萬多頃。”渭南縣令劉澡奉承依附韓滉,與御史趙計都聲稱只有渭南境內的禾苗沒有損壞,代宗懷疑此事,再命御史朱敖視察,發現渭南實際有三千多頃莊稼受損。代宗便將劉澡貶為南浦縣尉,趙計貶為澧州司戶,但不問韓滉之罪。當時河中府的池鹽亦因秋雨而大多損壞。韓滉害怕鹽戶減少納稅,就謊稱池鹽並未因秋雨損壞,仍有好鹽出產。代宗懷疑韓滉所奏不實,派諫議大夫蔣鎮前往視察,蔣鎮畏懼韓滉,便回奏祝賀代宗,並請立祠,代宗下詔賜名為“寶應靈慶池”。
大歷十四年(779年),唐德宗即位,德宗厭惡韓滉過度搜刮民財,便改任他為太常卿,不久後又出任晉州刺史。同年十一月,改任蘇州刺史、浙江東西都團練觀察使。不久後,加職銀青光祿大夫。
建中二年(781年)六月,韓滉改任檢校禮部尚書兼御史大夫、潤州刺史、鎮海軍節度使、浙江東西道觀察等使。韓滉到鎮後,安撫百姓、平均租稅,在任一年之後,轄境內清平安定。後因安定徐州之功轉任檢校吏部尚書,加金紫光祿大夫,封爵昌黎公,又改封南陽公。
貞元元年(785年),韓滉受任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江淮轉運使,封鄭國公。
貞元二年(786年)春,朝廷徙封韓滉為晉國公。十一月初九,韓滉入京朝見。十二月初二,德宗命韓滉兼任度支、諸道鹽鐵、轉運等使。韓滉入朝後,不滿尚書左丞(一作右丞)元琇建議和自己分掌運務,多次在德宗面前詆毀元琇。終使其被貶為雷州司戶。
貞元三年(787年)二月二十五日(3月19日),韓滉在長安昌化裡的家中去世,享年六十五歲。德宗聞訊後,為其輟朝三日,追贈韓滉為太傅,謚號忠肅。他死後,韓廷將浙江東西道劃分成三部分:浙西以潤州為治所,浙東以越州為治所,宣、歙、池以宣州為治所,三處分別設置觀察使,以便統領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