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997年台灣曾想把核廢料運到朝鮮處理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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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1997年台灣曾想把核廢料運到朝鮮處理

2016年06月01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318 次

  據台灣媒體報道,就16年前的核廢料處理問題,朝鮮4日委託律師擬向台灣電力公司索賠。1997年,台灣曾試圖把核廢料運到朝鮮處理,並與朝方簽署相關的合約書,但由於韓國的堅決反對,合約未能履行,由此成為一個遺留問題。

  上世紀80年代,台灣島內建有三座核電站,每年產生13萬桶固體核廢料,如何處理這些廢料成了「老大難」問題。1979年,台灣在距本島約70公里的蘭嶼興建核廢料堆放場。放置在蘭嶼的核廢料具有相當的放射性,隨著時間推移,儲存在蘭嶼的核廢料桶有不少開始出現銹蝕,導致核物質外洩,引起蘭嶼居民激烈抗爭。為此,台當局先後與朝鮮、俄羅斯、馬紹爾群島進行接觸,尋求核廢料處理場所。

  1996年9月,朝鮮主動向台灣提議可提供核廢料處理點,雙方開始秘密協商。起初雙方因語言障礙,對合同文本無法達成一致,台灣緊急動員10餘名翻譯人員,花了一天一夜翻譯整理出與核處理有關的法規,才使談判繼續進行。經過4個月的談判,台電公司副董事長蔡茂村和朝鮮核安全監督委員會局長李學淳簽署協定。1997年1月13日,台電公司公佈了核廢料運往朝鮮的決定,整個合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台灣於1999年向朝鮮運送6萬桶核廢料,支付7500萬美元處理費,第二階段向朝鮮運送14萬桶,支付費用為1.52億美元。所有核廢料掩埋在朝鮮黃海北道平山廢棄的煤礦坑道內,台灣還將向朝鮮提供價值240萬美元的檢測設備,而核廢料運輸過程則由朝鮮負責。

  事實上,台灣與朝鮮達成核處理協議是與當時地區局勢緊密相關的。上世紀80年代末,韓國政府推進「北方政策」,中韓關係快速升溫,同時,由於東歐和蘇聯陣營瓦解,朝鮮面臨著嚴重的經濟衰退。1988年,台灣「經濟部」向李登輝提交報告稱,韓國與中國大陸的關係飛速發展,台灣不妨考慮與朝鮮確立貿易關係。1990年北京亞運會結束後,中韓建交已是大勢所趨,作為回應,台灣「行政院」宣佈開放台商與朝鮮直接貿易。1992年中韓正式建交時,台灣「外交部長」章孝嚴(現名蔣孝嚴)聲稱「這是一件不可原諒的事情」。1993年7月28日,一艘朝鮮貨船進入台灣港口;1994年4月,在朝鮮舉行「平壤慶典」活動中,出現台灣遊客的身影。可以說,台灣藉著一股子「怨氣」,拿朝鮮做足了文章。

  台朝核協議一經公開,立即招來一片指責之聲。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院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起申訴,韓國民間組織與台灣島內環境運動聯盟聯手開展「反對韓半島核垃圾場化」運動。當年6月,在聯合國環境特別大會上,時任韓國總統金泳三呼籲國際輿論反對台朝核合作。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秘書長泰勒·鮑德也反對朝鮮接受台灣的核廢料,「支持韓國環保團體的抵抗運動」。至於一心推翻國民黨當局的民進黨,也趁機造勢。

  面對洶洶輿情,台灣起初表現得「無所畏懼」。1997年1月23日,當局發言人稱,「南韓(指韓國)無權干涉我方核處理行為」,還拿1985年通過的旨在限制國際間核廢料轉運的《巴塞爾公約》作為「擋箭牌」,稱公約允許具備安全條件的當事方之間相互轉運核廢料。1月27日,台灣又強調向朝鮮運送核廢料純屬「商業行為」,希望韓國不要將此事上升到政治高度。同一天,朝鮮核專家抵達基隆港,與台灣商討裝運核廢料的細節。後來消息人士向韓國媒體透露,台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成員曾受邀進入朝鮮平山廢礦坑道現場檢查,朝鮮還出示了核廢料處理點的設計圖及技術、建設等相關文件。

  隨著台朝核合作加緊進行,韓國的抗議活動進一步升級。1997年2月,韓國環境運動聯合會在漢城(今首爾)光華門外的台灣駐韓代表處門前示威,並遞交寫給台灣「總統」李登輝的抗議書,宣稱「北韓(指朝鮮)核廢料場距漢城不到100公里,那裡經常發生地震和泥石流塌方事故……台灣將自己無法處理的危險廢料轉讓給經濟困難的北韓的行為是威脅亞洲和平的嚴峻挑戰」。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院也表示,朝鮮平山填埋區的坑道淺,而且朝鮮在短短兩年裡根本無法完成正規儲藏設施的建設。還有消息稱,朝鮮只肯派800噸級的貨船運送核廢料,這就需要往返100次以上才能運完,中途出現洩漏危險的幾率大大增加。

  儘管台灣和朝鮮都表示「絕不讓步」,但在美國應韓國所請施加壓力後,台灣偃旗息鼓,自行中斷了輸核事宜。但事情並不算完,2001年,台灣突然重提向朝鮮運送核廢料之事,並引發韓國國會4名議員前往台灣抗議。隨後美國派官員赴台,在各方斡旋下,台灣不得不宣佈,鑒於「北韓在運輸及處理核物質技術上的不足」,「暫不適合在北韓處理台灣島內核電站產生的廢料」。2004年3月,朝鮮抗議台灣擱置運輸核廢料的協定,要求台方賠償違約損失,但台灣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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