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死後遭落井下石:僚屬否認自己是「岳家軍」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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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死後遭落井下石:僚屬否認自己是「岳家軍」

2018年02月25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05 次

  岳飛被供奉於廟宇,享千年的煙火;秦檜被鑄成鐵人,在岳飛墓前長跪不起。然而在當時,岳飛作為朝廷欽定要犯,名聲不如後來顯赫,與之迅速劃清界限的有之,檢舉、揭發者有之,為求個人榮華富貴而落井下石者亦大有人在。

  先說說他的僚屬姚岳。南宋初,陝西陷落,姚岳逃奔四川,於紹興二年(1132年)考中流寓進士(在寄居地考上進士)。當時,岳飛任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使、都總管。岳飛在一次偶遇姚岳後,對其非常賞識,立即闢為幕僚,引為親信。後來,岳飛獲罪,姚岳卻極力避嫌,矢口否認曾為岳飛屬官。為了進一步與岳飛劃清界線,他還神經兮兮地向宋高宗上書請求將地名中有一「岳」字的岳州改為純州,其節鎮岳陽軍改為華容軍。不想,宋高宗竟然「從諫如流」,接受了這一堪稱「史上最荒唐的建議」。《宋史·本紀·高宗》載:「(二十五年六月)癸卯,以言者追譖岳飛,改岳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看來,有怎樣的昏君,就有怎樣的佞臣。

  姚岳之類,在南宋初的官場,不是少數,有些人甚至助紂為虐地迫害岳飛家屬。據南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記載,岳飛被殺害後,除岳雲隨父遭冤殺外,其餘子孫親屬被流放到蠻荒之地,朝廷每月僅給少量米糧,條件惡劣,生活艱苦。即便是對於這樣遭受滅頂之災的家庭,當時仍有一位漳州知州上書,建議朝廷取消對岳飛親屬僅有的一點米糧供應,以斬草除根,真是卑鄙齷齪至極。難怪王明清在書中評論道:「士大夫為官爵所釣,用心至是,可謂『狗彘不食其餘』矣!」

  不過,還是有一些一身正氣的士大夫,敢於向邪惡說不。

  樞密院編修胡銓上書宋高宗,請求斬秦檜,為岳飛鳴冤雪恥,結果被秦檜貶謫海南。布衣劉允升、知浹紛紛上書朝廷,要求釋放岳飛,被秦檜及其黨羽下大理寺處死。上至朝官同僚,下至布衣百姓,他們都齊了心似的為岳飛鳴冤,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們並無絲毫畏懼和退縮,這既體現了他們不懼強權的勇氣,也體現了岳飛在士大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處於中間地帶的人又如何呢?如韓世忠,作為與岳飛、張俊同為南宋「中興四將」之一的他,與岳飛交情還不如同張俊深厚,張俊助秦檜構陷岳飛,韓世忠卻始終不相信岳飛謀反。《宋史·岳飛傳》載,岳飛系獄,韓世忠抱不平,秦檜說:「岳雲寫給張憲的策反信雖未查明白,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說明,韓世忠雖不偏袒岳飛,但他心存正義,希望看到證據。

  就連羈押岳飛的獄卒都伸出正義之手。獄卒隗順,非常同情岳飛遭遇,岳飛遇難後,他將岳飛屍體偷偷抱出,掩埋於杭州棲霞嶺,他擔心被發現獲罪,一直不敢聲張。臨死之際,他才把兒子叫到跟前,告訴兒子偷埋岳飛一事,還說:「將來岳飛必有昭雪的一天,到時朝廷若雪此冤案,必懸賞求岳飛遺骨,屆時你可向官府如實相告,墳上植有兩棵橘樹,岳飛身上有他原來佩戴的玉環,棺上鉛筩刻有『大理寺』字樣,均是我埋葬時特意做的記號。」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繼位,隨即為岳飛平反,依禮改葬,不知原葬處,果然懸賞求屍。隗順的兒子報告,才使岳飛之墓堂堂正正地出現在後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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