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解密:1910年汪精衛為何要刺殺攝政王載灃?
汪精衛本名叫「兆銘」,「精衛」是筆名,在報紙上發表文章時用的。跟魯迅一樣,因為文章寫得太好,筆名的影響就超過了本名。大家叫著叫著,就忘掉了本名。
汪精衛的文章寫得好,參與籌備同盟會後,一度擔任同盟會的機關報《民報》編輯,後來頗受孫中山賞識,被後者召為秘書。此人口才也極佳,跟誰孫中山到南洋一帶鼓吹革命時,俘獲富二代陳璧君女生芳心,成功抱得美人歸。愛情事業雙豐收,24歲的汪精衛,看上去前程似錦,鵬程萬里。
汪精衛策劃刺殺攝政王載灃,跟梁啟超有莫大的關係。
原來,同盟會成立之後,先後發起了六次武裝起義,但都相繼失敗,大量革命青年因此失去寶貴的生命。此時,保皇派領袖梁啟超就趁機批評同盟會的暴力革命,特別是同盟會領袖,自己躲在海外,卻瑣事別人在國內搞暴力革命,白白送死,「徒騙人於死,己則安享高樓華屋,不過『遠距離革命家』而已」。
梁啟超的文章在海內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甚至同盟會內部也出現了反對孫中山的言論。同盟會面臨著崩潰的危險。作為孫中山的忠實跟隨者,汪精衛決定站出來,以事實反擊梁啟超的說法,證明同盟會黨人不是貪生怕死的「遠距離革命家」,並以此挽回社會各界對同盟會的信心和支持。正如他在寫給孫中山的信《致南洋同志書》中所言,「吾儕同志,結義於港,誓與滿酋拼一死,以事實示革命黨之決心,使灰心者復歸於熱,懷疑者復歸於信。今者北上赴京,若能喚醒中華睡獅,引導反滿革命火種,則吾儕成仁之志已竟。」為此,汪精衛下了必死的決心,「此行無論事之成敗,皆無生還之望。即流血於菜市街頭,猶張目以望革命軍之入都門也。」
1910年3月,汪精衛與黃復生、喻培倫等同盟會員一起來到了北京,伺機刺殺攝政王載灃。為什麼是攝政王載灃呢?很簡單。他當時是清廷的實際統治者,掌控實權。殺了他,能夠產生最大的影響。當然,刺殺難度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擬。
載灃每天上下班的路線都很固定,而且都會經過鼓樓大街。汪精衛們開始想在鼓樓大街旁邊的一堵矮牆上扔炸彈,炸死載灃。沒料到那幾天鼓樓大街在修路,載灃改道了。於是又改計畫。什剎海旁的甘水橋下就成為最佳的爆破地點。那地方三面環水,人煙稀少,端的是作案勝地。
4月2日凌晨,汪精衛與黃復生、喻培倫等來到甘水橋,在橋下挖坑埋起了炸彈。幾個人幹得熱火朝天的時候,突然來了幾個警察和憲兵。他們趕緊撤離,但由於炸彈太沉,沒能搬走。事情就這樣敗露了。沒過幾天,汪精衛和黃復生就在出租屋被軍警抓獲。
弔詭的是,最先發現埋炸彈的人並不是警察,而是一位完全不相干的局外人。有兩種說法,一說此人是附近居民,凌晨起來出去小便,見橋下影影綽綽,以為是埋贓的小偷。一說是一位趕大車的,妻子三天三夜未歸,丫出門散心,見到汪精衛他們鬼鬼祟祟,以為是姦夫淫婦正在辦好事,就報警準備捉姦。
謀殺攝政王,當然是死罪一條。可是在審訊的時候,汪精衛和黃復生都表現出了大無畏的革命犧牲精神。他們都爭當主謀,希望犧牲自己,保存隊友。汪精衛在獄中無事,每日作詩。其中最有名的一首是《被逮口占》(又名《慷慨篇》):
街石成癡絕,滄波萬里愁;孤飛終不倦,羞逐海浪浮。
奼紫嫣紅色,從知渲染難;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世界上居然有不怕死之人?這讓主管案件的肅親王善耆對二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肅親王在查看了汪精衛、黃復生二人的供詞後,非常欣賞汪精衛的才華。加之當時清廷也害怕革命黨報復,展開更大規模的刺殺行動,就勸說攝政王饒這二人不死。攝政王同意了。1910年4月29日,清廷以汪黃二人「誤解朝廷政策」為由,免除汪黃二人死罪,判處二人永遠監禁。汪精衛、黃復生二人撿回了一條命。
雖然刺殺沒有成功,可汪精衛、黃復生的英勇舉動感動了無數民眾。後來,武昌起義爆發,全國20多個省市響應起義宣佈獨立。為了挽回民心,清廷趕緊宣佈廢除黨禁,釋放政治犯。其中就包括汪精衛和黃復生。1911年11月6日,汪、黃二人被清廷釋放出獄後,受到北京社會各界民眾1000餘人的夾道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