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高考」的特殊性:科舉歷史上獨特的南北榜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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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高考」的特殊性:科舉歷史上獨特的南北榜

2017年06月29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54 次

  說到朱元璋的統治,有一個名詞不容迴避--殘暴。殘暴的方式,就是屢興大案。

  歷史學界,很早就有「洪武四大案」之說。所謂四大案,即空印案、郭恆案、藍玉案、胡惟庸案,簡單的名詞後面,是千萬顆人頭落地。

  四大案中,「空印案」和「郭恆案」都是貪污腐敗案,前者因官員使用蓋有官印的空白文書,激起朱元璋?怒,前後株連數萬人。後者因戶部侍郎郭恆貪污官糧,再次興起大獄,株連上萬官員。「藍玉案」和「胡惟庸案」都是謀反案,受牽連的大多是跟隨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前後十餘年,屠戮上萬人。樁樁案件,皆是血雨腥風。

  但要論對後世的影響力,「四大案」中不論哪一樁,都有限得很。「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無數,朱元璋的本意是為他的後人「接班」掃清障礙,誰知事與願違,反導致即位的建文帝無將可用,「靖難之役」中敗給了朱棣。至於「空印案」和「郭恆案」的目的,則是為了整頓吏治,掃清腐敗,然而即使在當時?面對貪官屢殺屢不絕的情況,朱元璋本人也曾感到絕望,發出「朝殺而暮犯」的悲歎。而後明王朝吏治腐敗,貪污橫行,或許更是朱元璋生前想不到的。

  然而卻有這樣一樁案子,論株連人數和規模,皆無法與「四大案」相比,但案件產生的影響,卻遠比四大案深遠,不但終明一世,甚至波及今日。這就是發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稱劉三吾舞弊案,與四大案「公說公有理」的爭議不同,這樁案子,是一件徹頭徹尾的冤案。

  明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正籠罩在「藍玉案」血雨腥風中的明王朝,迎來了其三年一度的科舉會試,在這個藍玉案株連甚眾,無數官員落馬的非常時期,此次科舉的結果,也無疑將對朝局產生微妙的影響。正因其重要性,在主考官的選擇上,朱元璋煞費苦心,經反覆斟酌,終圈定了78歲高齡的翰林學士劉三吾為主考。

  劉三吾在當時可謂大儒,此人是元朝舊臣,元末時就曾擔任過廣西提學(相當於教育廳廳長),明朝建立後更是多有建樹。明王朝的科舉制度條例就是由他制訂,明初的刑法《大誥》也是由他作序,此外他還主編過《寰宇通志》,這是今天中國人瞭解當時中國周邊國家的百科全書。他與汪睿、朱善三人並稱為「三老」,《明史》上更說他「為人慷慨,胸中無城府,自號坦坦翁」,可謂是人品才學俱佳的士林領袖。選擇他為主考,既是朱元璋對他本人的認可,也是朱元璋對這次科舉的期望。

  然而劉三吾不會想到,他的一世英明乃至身家性命,都會因為這次科舉而葬送,一切,都源於一個誰都不曾想到的「低概率事件」。

  洪武三十年二月,會試開始,經一月考核,選出貢士51名,又經三月初一殿式,點中陳安邸為狀元,尹昌隆為榜眼,劉鶚為探花。然而僅僅6天過後,明朝禮部的大門就差點被告狀的砸破,大批落榜考生跑到明朝禮部鳴冤告狀,南京街頭上,更有數十名考生沿路喊冤,甚至攔住官員轎子上訪告狀,短短幾日裡,整個南京城沸反盈天,一片喧囂。?科場舞弊」,成了南京百姓街頭巷尾津津樂道的話題。

  喊冤的原因,很簡單,也很奇特。當年會試中榜的51名貢生,清一色的來自南方各省,竟然沒有一名北方人。因此街頭巷尾各式傳言紛飛,有說主考收了錢的,有說主考搞「地域歧視」的,種種說法,皆是有鼻子有眼,直讓主考們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

  消息傳來,明王朝上下震撼,先後有10多名監察御史上書,要求朱元璋徹查,朱元璋的侍讀張信等人,也懷疑此次科舉考試有鬼。朱元璋本人自然惱怒,窮人出身的他,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貪污腐敗,?私舞弊」。事件發生僅幾天,三月初十,朱元璋正式下詔,成立了12人的「調查小組」,這其中有曾經懷疑此次科舉舞弊的張信等人,也有以學問著稱的嚴叔載、董貫,還有以「忠直敢言」聞名的周衡、黃章等人。成員的選擇上,可謂是做到了公平公正。

  然而調查小組經過數日的覆核,到該年四月末做出的調查結論,再次讓朱元璋瞠目結舌:劉三吾等人的閱卷公平公正,以考生水平判斷,所錄取51人皆是憑才學錄取,無任何問題。

  結論出來,再次引起各界嘩然。落榜的北方學子們自然不幹,朝中許多北方籍的官員們更紛紛抨擊,要求再次選派得力官員,對考卷進行重新覆核,並嚴查所有涉案官員。然而震怒下的朱元璋,卻做出了一個更加極端的決定。

  是年五月,朱元璋突然下詔,指斥本次科舉的主考劉三吾和副主考紀善、白信3人為「藍玉餘黨」,尤其是抓住了劉三吾10多年前曾上書為胡惟庸鳴冤的舊賬,認定劉三吾為「反賊」,結果涉案諸官員皆到嚴懲,劉三吾被發配西北。曾質疑劉三吾的張信更慘,因他被告發說曾得到劉三吾授意,落了個凌遲處死的下場。其餘諸人也被發配流放,只有戴彝、尹昌隆二人免罪。此二人得免的原因,是他們在覆核試卷後,開列出的中榜名單上有北方士子。六月份,朱元璋親自覆核試卷,開出了一個更令人瞠目結舌的錄取名單:51名中榜貢士,竟然清一色是北方人,無一名南方人。

  該事件以後,明王朝的科舉制度,發生了一次重大的變革。從此明朝的科舉錄取,不再是「全國統一劃線」,相反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學子,按照其所處?地域進行排名,分別錄取出貢生後,再統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不但此後沿用於整個明清兩朝,與今天高考中的「分區劃線」,也有異曲同工之意。

  朱元璋用「搞平衡」的辦法處理了這次震撼明王朝的科舉大案,但案件背後的謎團,依然值得深究。

  深究南北榜案,第一個疑團是:為什麼經過兩次複查,中榜的依然清一色是南方人,究竟是舞弊,還是「巧合」?

  解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面對一個現象--中國經濟文化中心的南移。

  這個現象,從唐王朝安史之亂時就已開始,到南宋時期則進一步擴大。北宋滅亡後,大批的北方文化精英南逃,使南方文化開始了長足發展。南宋滅亡後,元王朝一度廢除了科舉制,雖然在後期重開科舉,但漢人的錄取比例極其少,科舉出身的官員,在元王朝政府中的地位也極低。長江以北的中原地區,在歷經了金朝、元朝幾百年的異族統治後,無論經濟還是文化,早已大大落後於南方。

  在元王朝的科舉中,中榜的漢人,也多來自安徽與江南地區。朱元璋起兵平天下的年代裡,彼時中國文化界最富盛名的人物,更是來自於浙江的「浙東四才子」--吳征、劉基、章溢、宋濂。早期創業的朱元璋,也正是因為籠絡到了大量的江南文化界名人,才得以迅速壯大實力。朱元璋的謀士朱升、李善長等人,同樣都是來自安徽與江南等地的才俊。

  明朝以前,中國南北方文化教育的先天差距是巨大的,明朝建立後實行的教育體制和考試制度,非但沒有彌合這個差距,相反則繼續拉大。先說教育體制,明王朝的教育體制,早在朱元璋打天下時就確立了,各地的府學、州學、縣學,最早都設立於朱元璋早期的佔領地,如安徽、江蘇、江南地區,北方大規模重設學府,普及教育,多是在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北伐元朝之後,無論從師資水平還是開展程度,比起南方都相去甚遠。當然北方並非無人才,山東、山西兩省一直為教育大省。但朱元璋厲行文化專制,明朝早期,北方士子對新政權多持懷觀望態度。朱元璋的幾度文字獄,遇害者大多是北方文人,因此許多名士們隱居山林,對明王朝採取「不合作」的態度。如此境況,明朝早期北方教育遠落後於南方,似是情有可原。

  明朝科舉,以「八股文」取士,這種考試方式本身就給南方學子提供了優勢。今人說八股文,多以為是明王朝首創,其實八股文取士,開始於北宋王安石變法,當時王安石革新科舉制度,提出以「經義之學」取士,但對文體無特殊要求,這是八股文的開始。隨著時間推移,對八股文的要求越發細化,其風格特點也日益明朗。明朝科舉的實際制定者,正是「浙東四子」中的劉基和宋濂,其考試規範、考試範圍、考試要求,更適合江南學子。每次開科,南方學子自然「駕輕就熟」。

  事實上,從洪武三年明王朝第一次科舉考試開始,南方考生的成績,就一直在北方考生之上。比如洪武三年的科舉鄉試,南方的錄取名額是350人,北方僅有250人。「南北榜」案之前的明王朝6次廷試,狀元清一色都是南方人。而從錄取比例上看,也有南方中榜者逐漸增多,北方中榜者日益減少的趨勢。「南強北弱」的大格局,明王朝上下其實早已心知肚明。

  然而饒是如此,為什麼到了洪武三十年,會發生「清一色南方人」這樣的低概率事件呢?而早已「心知肚明」的朱元璋,為什麼會做出激烈的反應?

  事實上,科舉考試,從來都不僅僅是一個考試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低概率事件」的發生,以及朱元璋的激烈反應,都與一件政治事件有關--藍玉案。

  震動明王朝上下的藍玉謀反案,持續數年,株連人數達到10萬人,其中尤以各級官吏居多。藍玉常年鎮守北方,案件爆發後,因他而遭株連的官員,也多為北方人,其中科舉出身的北方官員甚多。血雨腥風下,許多讀書人甚至視做官為畏途,紛紛逃避科舉考試。其實在這次科考之前,明朝禮部的奏報上就曾說:「今北方士子,應試者減半也。」

  作為一個深謀遠慮的政治家,朱元璋自然深懂「恩威並施」之道,在經過了長時間的清洗之後,「威」已施過,選擇合適的機會「施恩」,緩和與北方知識分子間的矛盾,穩固統治,就成了他的必然選擇,而科舉是最好的方式。然而無論是最早作為主考的劉三吾,還是曾質疑劉三吾,後來又受命覆核試卷的張信,都是心無雜念的純知識分子,堅持以才學取士,南北考生水平上的差距,外帶二人的公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匪夷所思的事件。滿朝嘩然之後,朱元璋自然不能承認南北考生水平差距的事實,這樣等於開罪於北方士子,南北榜的出台,也就成了最好的折中辦法,諸位公正的考官,只好無奈地做了替罪羔羊。

  在「南北榜」事件中,既然朝廷上下對這種現象心知肚明,卻依舊引起軒然大波,使各路朝臣議論紛紛,在案件中相互指摘,推波助瀾,最終釀成各考官的冤案。除卻上面所說的政治目的,還有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中國科舉制度的「南北矛盾」。

  到這個矛盾,還要追溯到宋朝。中國官場向來有「南相北將」之說,但在宋朝,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北宋的科舉,素來「重北輕南」,北宋真宗以前,所有的宰相都是北方人,北宋開國皇帝趙匡胤就曾在宰相堂手書「南人不得坐此堂」。宋真宗後,南方考生得中者漸多,宋朝的文化名士,如「三蘇」等人也多來自南方,到司馬光為相時,又曾設置「分路取士」法,壓制南方考生的錄取名額。到元朝時期,雖恢復科舉,但色目人和蒙古人得到優待,漢人遭到排擠,被打壓的考生,又多為南方人,南北方考生之間的名額之爭,其實由來已久。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在位30年裡,南方學子可謂揚眉吐氣,在歷次科舉中佔有絕對優勢。北方學子除了爭奪科舉中極少的名額外,只能通過監生、舉薦等非科舉方式入仕,在官場中也多受壓制。「南北榜」事件的發生,恰好給了諸多北方官員「反攻倒算」的機會。在整個事件中,連篇彈劾考官的御史們,大多來自於北方,告發張信與劉三吾串通舞弊的,正是河南籍御史楊道。如此情形,連後來修《國榷》的談遷也感慨:「眾議洶洶,非為公怒,乃為私怨也。」

  隨著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塗案的落幕,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試制度也就此確立下來,在其後的時日裡,它不斷被修正,到明朝中期,終變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諸省)的劃分方式。錄取比例也固定在南榜55%、北榜百分之35%、中榜10%。萬歷時期更進一步,在科舉中增開了「商籍」,解除了朱元璋時期對商人子弟應試的種種限制。清朝建立後,也沿用了這個分榜制度。

  客觀上講,明朝的「分榜」制度,積極作用確實不少,比如普及文化教育(提高落後地區考生的學習積極性),平衡政治關係,乃至維護國家統一(在少數民族地區推廣科舉制度)等等。而負面作用也不容迴避,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對明朝官場「老鄉政治」的推波助瀾。

  自「南北榜」劃分之後,明朝官場上的官員關係,除了師生關係外(座師與門生),老鄉關係也呈越演越烈之勢,同期中榜的考生,地域之間的親疏尤其明顯。甚至同榜而出的考生間拉幫結派,也漸成常態。明朝萬歷時期大臣邱瞬就曾總結道:「而今朋黨有三途,同榜而出為其一,座主門生為其二,同年而出為其三。」「鄉黨」關係,?而凌駕於師生關係之上。萬曆末期至天啟初期令後人詬病的「黨爭」,朝中分為「齊黨」「楚黨」「浙黨」相互攻擊,「分榜」制度,確是為其溫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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