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如何處理朝鮮人越境:朝鮮皇帝因此道歉罰款
偷越國境這種事,說起來很嚇人。即使朝鮮與中國之間很友好,畢竟也是兩個獨立的國家。清朝與朝鮮也是這樣,雖然清朝是宗主國,朝鮮是藩屬國,但依然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偷越國境當屬重罪,是要砍頭的。朝鮮與中國的東北接壤,清朝時的東北雖人煙稀少,但那是滿族的「龍興之地」,別說朝鮮人不能進,就是中國普通百姓也禁止進入的。那時的邊境政策雖然嚴厲,但仍然有很多朝鮮人越境到中國進行採參、伐木、打獵等非法活動,甚至還會殺人搶劫。進犯東北就等於動了滿族的自家奶酪,相當於從滿族家裡偷東西。清朝的皇帝對此可一點不含糊,龍顏一怒,就會向朝鮮國王興師問罪。朝鮮國王大氣都不敢喘,乖乖認錯、受罰。
為了保護滿人的「龍興之地」,清朝對東北實行封禁政策,並長達二百多年。在此背景下,東北邊境線的封鎖很嚴密。在晚清人吳祿貞的《延吉邊務報告》中便有記載:「國初時,吉韓界禁極嚴,兩國人民有私自越圖們江一步者,由兩國官吏處死,否亦格殺勿論。」在清軍入關前,皇太極曾專門與朝鮮國王約定,「吾兩國人民,有私自越境採取者,以後當嚴守疆界,禁斷私越。」但朝鮮國王也只是口頭答應,因為在朝鮮人看來,大明才是中國的正統。即使清軍入主中原的初期,朝鮮人仍有很多不服。此時,朝鮮人越境到中國比較多,無非是奔著中國的人參、鹿茸而來。後來,清廷在鴨綠江一代修築邊牆,但仍難阻止朝鮮人的「熱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朝在今天吉林的邊境設置琿春協領機構,統管整個圖們江領域,專事緝拿犯越民人,尤其是朝鮮人。
朝鮮人越境緣於自己的貧困。例如與中國延邊圖們江相望的朝鮮鹹鏡北道東北六鎮,自然條件很差,百姓生活窘迫。而江對岸的清朝,則是資源富裕的地區,好人參、好木材遍地都是。朝鮮人不能不眼紅,因為倒賣人參非常有賺頭。那時的邊境沒有電網、沒有監控探頭,只是少量駐防清兵巡邏而已。朝鮮人或避開巡邏,或賄賂官兵,想越境總是有辦法。
順治十一年(1654年)十一月,中國兩個農民兄弟到朝鮮撫耳城購買耕牛,多日未歸。清朝官府經過調查,懷疑為朝鮮人所害,但朝鮮人極力否認。在逼問下,朝鮮阿城山慶源府都監官老實承認,曾率領九十多名官兵越境到中國伐木,但沒有殺人搶牛。可能是出於心虛,該都監官竟然表示願意拿出十五匹麻布、兩頭豬給死者家屬作為安慰。順治得知此事後,責令朝鮮「嚴查確議具奏」。
朝鮮國王不敢怠慢,予以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政府派出精幹力量迅速將主要案犯金忠一、申銀山等人抓獲,同時將涉案的地方官兵一併逮捕,並押解至漢城,由多部門共同會審。但金忠一等人只承認越境伐木,否認殺人一事。朝鮮方面認為,反正越境與殺人都是死罪,並且殺人也沒有確鑿的證據,最後就單以越境罪論處。經過上報清朝後,讓順治大為不悅。順治認為,這是敷衍了事,忽悠自己。順治斥責朝鮮國王:「凡事內應罪之人,不容枉縱。各人應得之罪,不宜含糊。」為此,順治派出敕令內大臣吳拜、侍郎交羅科兒坤、學士庫納為查勘敕使前往漢城,與朝方共同審案。朝鮮國王差點嚇尿了。
這回朝鮮國王親自指揮,會同清朝敕使將涉案的大小官員及九十多名的罪犯逐一審問,從重論處,就連隱瞞案情的將官都被定為死罪。審判結果上報給清朝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覆核後,由順治最終裁撤。順治點頭認可,但還是不放心,再次派出敕使額色黑赴漢城,監督朝鮮方面執行。朝鮮大小官員對清朝敕使只有點頭哈腰的份,很是恭順,滿口「上國所命之事,豈敢不盡心明查。」
朝鮮人越境不止殺清朝百姓,膽子大了,還會殺清朝官兵。清朝皇帝大怒,直接處罰朝鮮國王,罰款二萬兩白銀。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八月,朝鮮人韓得完一夥27人越境中國三道溝地區盜採人參。不巧的是,盜采途中遭遇到勘察地形、繪製地圖的清朝駐防協領勒楚等官兵。韓得完等人極力反抗,用鳥銃打死、打傷清兵各1名及12匹馬後逃匿。康熙得知此案後也大為震怒,任命護軍都統佟保為欽差、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丹代為副使赴朝鮮審辦此案,此時亮點是要察議朝鮮國王。
朝鮮國王這次真的是嚇尿了,調集全國力量開始抓捕逃犯。國王都說了,「凡可以捕獲犯人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這意思是說,只要能逮到犯人,有啥招用啥招,什麼招都可用。尤其在邊境地區,更是挨家挨戶搜查,四處張貼通緝令、懸賞佈告。很快,韓得完等人悉數被抓獲。同時,將此案相關的各地方官,就連犯人原籍的官員也一併逮捕。舉國上下,一片恐怖,所謂「三甲之民,舉皆駭怖逃散」。
朝鮮這次態度很好,在清朝敕使還沒到朝鮮之前,就將犯人審問了一圈。有些官員恐被株連,甚至畏罪自殺。因為清朝敕使要察議朝鮮國王,朝鮮國王嚇得一直抱病不出,為了不得罪清朝,力主將罪犯嚴刑處置。最終,會審後,判決將韓得完等主犯立斬,媳婦、兒子也不放過,終身為奴。其他從犯不砍頭,用箭射死。其他官員革職的革職,打板子的打板子,甚至還要流放。
審判完罪犯,清朝敕使還是揪出了朝鮮國王,進行興師問罪。朝鮮國王深感罪孽深重,他說:「小邦久蒙太宗、世宗皇帝之恩,從前雖有犯越之事,軌蒙寬典,每用感激。今者邊民,犯法潛越,放鳥銃傷害官人。寡躬非敢有一毫慢忽之心,而事至於此,莫非禁令不嚴之致。今奉皇敕,惶悚罔措。」總之一句話,都是我的錯。朝鮮國王在清朝敕使面前很謙卑。
即便如此,康熙還是沒有放過朝鮮國王,特此向朝鮮發出咨文,要求「請將該國王罰銀兩萬兩,以警縱」。中途送信的朝鮮陳奏使差鄭載嵩等人也急了,向清朝來個越級訴冤上訪,「大聖人明慎用刑之意,仁恕體下之德,至今為小邦臣民所鹹頌而欽仰……」這下可把清朝禮部惹怒了,小芝麻官竟然敢來要我們收回成命。斥責他們是「輒妄為其主求寬,擅具呈臣部,無禮已甚」,「麼麼卑職不告其君而輕弄筆端,橫開禍端……」清朝禮部要求朝鮮對此三人嚴加治罪。最終,這哥仨還是被降了四級,真是倒霉催的。
類似這種朝鮮人越境殺人的例子還有很多。之所以朝鮮人會越境過來,主要還是因為朝鮮經濟比較貧困,百姓生活艱難。乾隆時期以前,朝鮮人越境主要是以挖參為主。後來,隨著東北封禁政策的逐漸放寬,一些內地流民到東北開墾,也常常私自採參、打獵,並私下與朝鮮進行邊境交易,用人參、鹿皮換取日常生活用品。如此一來,經濟糾紛不斷,隨之而來的便是各種案件頻發。
縱觀清朝政府對朝鮮人越境的處理,初期比較嚴厲,「梟示越境採參於境上」,抓獲後要押解回朝鮮砍頭。後期逐漸寬柔,甚至還出現了「絞監候」的處罰,就是緩期執行。初期審判,則是清朝派出敕使到漢城會審,朝鮮國王不能干預,主要聽從清朝方面的意見。後來,逐漸將審判地點移師到邊境的鳳凰城,再後來,又挪到了盛京,也就是今天的瀋陽。早期還會對朝鮮國王問罪,後來也逐漸對朝鮮國王免除了議罪。
作為宗主國,又是以上國自居的清朝,無疑對朝鮮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力,使其不敢為所欲為,甚至不敢對清朝有絲毫的冒犯。總之,清朝就是這麼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