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從警察保護妓院到提倡禁慾主義對付賣淫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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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從警察保護妓院到提倡禁慾主義對付賣淫

2016年08月04日 歷史真相, 荒淫歷史人物盤點 暫無評論 閱讀 124 次

賣淫是人類社會的痼疾,在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建立初期,賣淫現象不但一度氾濫成災,一些妓院甚至和警察搞起了合作。近日,俄羅斯的《生意人·政權》雜誌,回顧了當年的情景。


1.帝俄時期賣淫合法


要對蘇聯時期的賣淫問題有所瞭解,還得從帝俄時期說起。


據考證,俄羅斯妓院最早出現於彼得一世執政時期(1682~1725)。1765年,女沙皇葉卡捷琳娜二世曾發佈命令,將「不規矩的女子」送往西伯利亞,之後又發佈命令,要把街頭妓女送進感化院教育半年。1840年,沙皇尼古拉一世將賣淫合法化,但是需要對妓女進行嚴格的體檢,以遏制當時在俄蔓延的性病。為防止妓女逃避體檢,她們的身份證被收回,而發給她們一張「黃卡」(托爾斯泰名作《復活》中就提及「黃卡」)——健康卡。


監督妓女的工作始終由警察負責,因此妓女就很容易與警察達成某種協議。有人曾抱怨說,即使在控制最嚴厲的年份,每年夏天都有1.2萬名妓女到莫斯科,為季節性工人和外商提供性服務,警察對此視而不見。


賣淫合法化之後,每個大城市都建起了法醫委員會,由醫生和警察組成。但是,當時的人回憶說,這些人很難公正地工作。當時,每個警察負責一個區(例如,首都彼得堡就被劃成20個區)。白天,警察必須與委員會一起為妓女做體檢,搜尋逃避體檢的妓女,而且還需到管區的妓院,看看妓女是否都遵守規則;晚上還要查明旅館和澡堂有無地下妓院;而且還需經常到那些未登記地區,檢查有無單獨的妓女試圖招攬嫖客。


2.俄警察幫妓院追捕妓女


主管風化的警察,薪水是每月35盧布,而當時首都街頭的妓女每月收入可達1000盧布,因此,這些警察很快就開始接受妓女和妓院老闆的「上貢」,並為妓院老闆效勞。當時的報紙經常爆出這種警察與妓院合作的故事。風化警察還會按照妓院老闆的要求,為他們追捕逃跑的妓女。


類似事件曾發生在波蘭(當時屬於俄帝國),經媒體報道後轟動了全俄羅斯:華沙的一名女子被逼無奈淪落風塵,她說服嫖客幫她逃走,逃走計畫幾乎就要成功了,她到了車站,就在這時,妓院老闆派來的警察追上了她,準備將她帶回去。但是,管鐵路的不是警察,而是憲兵,於是,憲兵終止了這起發生在自己地盤上的非法逮捕事件。


3.一些警察甚至幫老鴇逼良為娼


應該說,華沙的這名女子是幸運的。但另一個名叫菲克拉·阿布拉莫夫娜·朱可娃的農婦,就沒這麼幸運了。


俄羅斯媒體記錄了朱可娃的回憶:「為了找點活,1908年我到了高加索地區的巴庫。我不熟悉城市,臨時待在一家旅館,並在當地報紙上發廣告,希望找到工作。第二天,一名婦女來到我這裡,後來我才知道她是一家妓院的管家拉赫曼,她用欺騙的手段,假裝經營女帽作坊,將我帶到那家妓院。當我看到去的是妓院時,絕望極了,求他們放了我。我去找警察局的警探,卻遭到一頓責罵。他們不讓我上街,不讓我收發信件,也不讓我與任何人談話。這樣,我被扣留了近兩個月,直到他們看到我悲痛欲絕、身體虛弱不堪,才把我放了,但是沒給我一分錢。就在這時,警察沙赫塔赫廷斯基稱他是奉命行事,逮捕了我,收走了我的東西,把我帶到車站。和他一起到車站的還有那個妓院管家。在那裡,我遭受了最粗暴的屈辱和暴力。」


幸運的是,一位叫伊茲馬因斯基的警官幫助了朱可娃,命令妓院的管家拉赫曼付給她20盧布路費。拉赫曼給了她15 盧布,但是她必須留在城市裡,因為她的身份證還在警察手裡。


但朱可娃再次遭到厄運,警察粗暴地命令她收拾東西,將她一頓毒打,帶她到了警察局。一些警探毒打、姦污了她。


4.蘇聯早期對性的認識混亂


1917年十月革命後,形勢似乎應該有所變化。在人們的印象中,當時應該不存在妓院或被收買的警察,但事實並非如此。


蘇聯早期對性問題的認識一度很混亂。20世紀20年代,一些青年男女以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性關係應該不受約束。《真理報》曾寫道:「年輕人顯然認為,對性愛問題最原始的觀點就是共產主義觀點,每個男性青年都必須滿足自己的性慾,這幾乎是一個不言自明的真理。」性壓抑被認為是「小市民習氣」。


另外,當時饑荒、戰亂、失業也迫使許多女性賣淫,出現了不少以澡堂、私人商店、公共宿舍為掩護的賣淫場所。而狎妓者也包括工人、共青團員、布爾什維克黨員等,警察或一些政府人員甚至和妓院形成某種合作關係。


對賣淫問題,蘇聯政府的態度是不斷變化的。起初,蘇聯領導人試圖說服賣淫女子從良,回到工廠。當時的口號是: 「我們要同賣淫現象作鬥爭,而不是同妓女作鬥爭!」但是,失業現象還在加劇,妓女從良也找不到工作。於是,只好改變口號:「我們要同女性肉體的剝削者作鬥爭!」也就是說,打擊的目標開始針對妓院的老鴇。


1922年,莫斯科「紅色普列斯納」區的一家妓院曾被處罰,其中還涉及基層的蘇維埃工作人員給妓院當保護傘的問題。


《真理報》曾報道了該案的審理過程:


1922年7月2日,法院開始對科馬洛娃和莫羅佐娃的案件聽審:她們被起訴開設「潘西昂」妓院,剝削婦女。「 紅色普列斯納」區蘇維埃工作人員帕爾西科夫和第18警察局局長格羅茲金被傳喚,他們被控受賄和包庇賣淫。


法院傳喚了證人、「潘西昂」妓院的妓女庫蘇琳娜。庫蘇琳娜說:她和妓院裡的所有姑娘都完全服從女老闆,無權在晚上見熟人,若沒請假就不許去任何地方。庫蘇琳娜說,有一次,區蘇維埃工作人員帕爾西科夫曾醉醺醺地到她那裡,要她委身於他,否則就將她逮捕。女老闆也拒絕保護她,結果,她只好屈從。她後來得知,警察局長格羅茲金光顧「潘西昂」妓院不付錢。


晚上,法院又傳喚了另一名妓女、證人葉爾馬科娃,她證實:「潘西昂」妓院裡的女子沒有任何自由。誰要是不馴順,老鴇就會威脅將她們趕到街頭。葉爾馬科娃稱:蘇維埃工作人員帕爾西科夫也曾強行與她發生關係。


7月3日早晨,法院又訊問了證人伊諾澤姆采娃,她表示,老鴇待她們非常嚴苛:甚至她懷孕後,老鴇都強迫她接客、喝酒,直到她懷孕快6個月時才罷休。


7月3日晚上,被告的辯護人法利克主張,被起訴人曾起訴這幾名妓女,她們因此懷恨在心,證詞是在誹謗被起訴人。辯護人說,不能嚴懲妓院老鴇,因為找不到相關的法律條文。經討論,法院判決科馬洛娃監禁1年半,莫羅佐娃被監禁1年,帕爾西科夫被保釋,格羅茲金則無罪釋放。


《生意人·政權》這篇文章的作者認為,蘇俄的法院沿襲了帝俄時期的「官官相護」,為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員開脫,讓案件最終不了了之。


5.蘇聯曾用禁慾主義對付賣淫


許多歷史學家證明,20世紀20年代,賣淫等消極現象曾在蘇聯迅速氾濫,其真實情景令人難以想像。前述的「紅色普列斯納」區是當時蘇聯人花柳病發病率最高的地方,88%的病人在被問起時,都說是被妓女傳染的。


在布爾什維克幹部的搖籃——斯維爾德洛夫共產主義大學中,有1/5的學員染上性病。1925年前後,全國就清查、關閉了2228處賣淫場所,而這還不是全部。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蘇聯政府開始將賣淫問題政治化。從20世紀20年代末開始,蘇聯政府對國民的控制加強,私生活領域不再只是個人道德問題,對性方面的宣傳調子發生了變化。生活不檢點的人有可能被視為人民公敵,受到嚴厲懲處。性生活被視為可恥之事,只在繁衍後代時需要。精神戀愛、女性保持處女貞潔受到推崇。黨的宣傳機構向人民提倡禁慾主義生活方式。醫生也配合黨的方針,宣傳禁慾主義生活方式的益處。賣淫、性亂被視為對共產主義道德的政治犯罪,被宣傳為資產階級有意識地腐化無產階級。


此後,蘇聯的賣淫現象逐漸減少。1936年,蘇聯的刑法刪除了懲治賣淫的條款。那些夜間在街頭提供性服務的女性被視為破壞社會秩序,最多處罰金15盧布。蘇聯政府對地下賣淫現象諱莫如深。不過,在整個蘇聯時期,賣淫現象都不曾根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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