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為什麼會被民國取代?清朝末期的立憲制憲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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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為什麼會被民國取代?清朝末期的立憲制憲

2016年12月03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58 次

  「民國」,顧名思義是「帝國」的對立面;「民國政治」的核心是民權與民主;「帝國政治」的核心是君權與專制。所以,「清廷為什麼會被民國取代」這個問題的實質有二:其一,「民權和民主」何以會取代「君權和專制」,成為晚清朝野知識分子的共識;其二,清廷為何自身不能發育出民權與民主,而只能被新政權取代。梳理「民權」思想在晚清朝野的流變過程,可以解答這兩個問題。

  1、1895年前後,革命黨人孫中山對「造成民國」還毫無興趣

  國人最早於何時萌發出要造一個新「民國」來取代舊「帝國」的意願?這個問題無法考據,畢竟不能把當日每個國人的政治理念一一弄清。但至少在1895年之前,作為當時最具聲望的革命黨領袖,孫中山對「民國」還沒有任何概念。他滿腦子所想,每日裡所做的,僅僅是「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換言之,他的革命目標,不過是「排滿」罷了。至於「排滿」成功之後怎麼辦,孫氏覺得,找個漢人做皇帝也挺好。

  對自己的這段經歷,孫氏本人並不隱諱。1910年,他在與劉成禺的一次談話中說道:「我青年時代主張只要推翻滿清統治,漢人做皇帝也可以擁戴。當時與我結為莫逆之交的楊衢雲,則表示非造成民國不可。一次為此發生激烈爭論,楊衢雲揪住我的辮子,要跟我動武。現在楊衢雲已經為革命犧牲了,我繼承其志,發誓要建成民國,有帝制自為者,我必定要加以討伐。」

  孫氏與楊衢雲發生交集,是在1895年於香港聯手設立興中會。按孫氏自述,其革命目標重新定位為「造成民國」,是深受了楊衢雲的影響。這影響的過程之激烈,甚至到了動粗的程度。由此不難看出孫氏在1895年之前,對「民國」其實毫無概念,更談不上有任何信仰。孫氏如此,1895年前後的國人,對「民國」的認知程度可想而知。

  2、1898年維新,官方閉口不談「民權」,但民間對「民權」的熱情已初具規模

  1898年的百日維新,就其最終付諸實施的具體內容而言,無非是振興工商業、練兵、興學校、變科舉而已,與「振興民權」毫無關係。以往說起戊戌維新,總講它是「資產階級改良」,它的目標是要實現「君主立憲」,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很可笑,既沒有什麼「資產階級」參與其中,實際舉措裡也沒有絲毫「君主立憲」的味道(所謂「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擴張民權、限制君權)。不但具體的維新舉措裡沒有任何「主張民權」的內容,即便是作為一種願望,「主張民權」也絲毫未曾體現在數量眾多的上書之中——即便那些上書中提到「開議會」這樣的字眼。

  對此,戊戌變法史研究專家茅海建先生有過一段總結:「在我所見的275件上書中,論及議會者不過以上數件,由此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儘管從其他材料來看,當時人對議會的議論頗多,而在正式上書中,言及議會者很少。在有限的議論中,並沒有涉及到西方代議制之根本,即議會的權力及議員的產生方法,更未談及議會之理念,即『主權在民』。他們的心目中,西方議會的主要作用是『上下互通』,與中國古代的君主『詢謀』是相接近的。」當然,說得最直白的,莫過於「維新旗手」康有為,他在《國聞報》上刊登文章《答人論議院書》,明確反對在中國「開議院、興民權」,說什麼「議院這個東西,西方非常盛行,乃至於國權全部匯聚於議院,而政務運作行之有效。但我竊以為議院制度在中國不可行。天下各國國情各有不同,不能以西人的制度套用在中國身上。……中國惟有以君權治天下一條道路可以走。……今日那些主張議院,主張民權之人,實乃幫助守舊派自亡其國之人。」

  與朝堂之上,也就是體制內官員閉口不言「民權」相反,處江湖之遠的體制外知識分子對「民權」的追捧則已頗具規模。譬如:梁啟超執教湖南時務學堂時,即懷著「保中國不保大清」的革命之志,日日以「民權」激勵學子,將當世政治體制視作「後世民賊乃借孔子之名以行專制之政」;又如唐才常曾說:「西例,以民為國本,國為公器,民叛君未叛國,君虐民斯叛國,國與君顯有區別。……其意頗合孟子,公羊之微言。」甚至被後世目為頑固派知識分子的葉德輝,也曾說道:「凡人有自私自利之心,不足與議國事;人具若明若暗之識,不足與論民權」;嚴復說得最露骨:君既然出於民「共舉之」,「則且必可共廢之」。梁、唐二人當時均系革命黨,而葉、嚴二人則是典型的改革派;可見當日改革派與革命黨均以「擴張民權」為終極目標。

  3、1900年國難,使體制內改革派痛感國家亟需一種新的「民主決策機制」

  1900年的巨大災難,對帝國的民意而言,是一道極為關鍵的分水嶺。孫中山對此深有感觸,他曾比較過1895年10月廣州起義與1900年10月惠州起義的民心之別,深有感慨地說,同樣是失敗的起義,民意的反饋卻大不相同。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時,「舉國輿論莫不目予輩為亂臣賊子,大逆不道,咒詛漫罵之聲,不絕於耳」;1900年惠州起義失敗後,「則鮮聞一般人之惡聲相加,而有識之士,且多為吾人扼腕歎惜,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後相較,差若天淵」,孫氏因此感到「心中快慰,不可言狀,知國人迷夢已有漸醒之兆」。

  民意的這種巨大變化,在體制內也有相似的體現。庚子年前,體制內改革派私下裡或許對「興民權」極感興趣,但公開的奏折裡,卻從來不敢提這三個字,非但不敢提,每每談及「議院」一類事物,必然要一再申明其只是一種「智囊機構」而已,絕不會對至高無上的君權造成任何損害。但1900年的巨大災難,讓許多體制內改革派對朝廷的「寡頭專制決策機制」徹底喪失了信任。亂局起後,東南督撫們敢於抗旨,拒絕北上「勤王」,而擅自搞「東南互保」,本就是對朝廷「寡頭專制決策機制」的一種否定。而兩廣總督陶模在亂局初定之際,上書朝廷,要求設立議院,則是希望用一種新的「民主決策機制」來取代舊的禍國殃民的「寡頭專制決策機制」。陶模說:「議院議政,而行政之權仍在政府,交相為用,兩不相侵」——很明顯,陶模設想中的「議院」,擁有國家政務的決策權,「政府」擁有的則只是執行權。

  陶模的這種要求,與當時的民間輿論遙相呼應。梁啟超說「必取數千年橫暴渾濁之政體,破碎而齏粉之」;《浙江潮》雜誌刊文說「立憲政體之要素,在人民有參政權」;《大公報》說:「圖治之根源,首在立憲法,予民權。如此……則中國之前途或猶可補救於萬一」;……

  但對朝廷來說,開議院這樣的要求,是難以接受的。自1901年到1905年,慈禧太后支持下的清末新政其實只干了四件事情:1、整飭吏治,調整機構;2、整頓軍隊,編練新軍;3、振興實業,獎勵工商;4、改革教育體制,變更人才選拔方式。這些內容,其實與當年的戊戌維新,並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戊戌年這些舉措沒有能夠深入搞下去罷了。而對朝野內外要求「立憲法、開議院」的呼聲,「寡頭專制決策層」的態度是充耳不聞。慈禧很明白:「立憲法、開議院」,對國家而言,是政治體制改革;而對「寡頭專制決策層」而言,則是權力的重新分配。

  孫氏與楊衢雲發生交集,是在1895年於香港聯手設立興中會。按孫氏自述,其革命目標重新定位為「造成民國」,是深受了楊衢雲的影響。這影響的過程之激烈,甚至到了動粗的程度。由此不難看出孫氏在1895年之前,對「民國」其實毫無概念,更談不上有任何信仰。孫氏如此,1895年前後的國人,對「民國」的認知程度可想而知。

  2、1898年維新,官方閉口不談「民權」,但民間對「民權」的熱情已初具規模

  1898年的百日維新,就其最終付諸實施的具體內容而言,無非是振興工商業、練兵、興學校、變科舉而已,與「振興民權」毫無關係。以往說起戊戌維新,總講它是「資產階級改良」,它的目標是要實現「君主立憲」,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很可笑,既沒有什麼「資產階級」參與其中,實際舉措裡也沒有絲毫「君主立憲」的味道(所謂「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擴張民權、限制君權)。不但具體的維新舉措裡沒有任何「主張民權」的內容,即便是作為一種願望,「主張民權」也絲毫未曾體現在數量眾多的上書之中——即便那些上書中提到「開議會」這樣的字眼。

  對此,戊戌變法史研究專家茅海建先生有過一段總結:「在我所見的275件上書中,論及議會者不過以上數件,由此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印象:儘管從其他材料來看,當時人對議會的議論頗多,而在正式上書中,言及議會者很少。在有限的議論中,並沒有涉及到西方代議制之根本,即議會的權力及議員的產生方法,更未談及議會之理念,即『主權在民』。他們的心目中,西方議會的主要作用是『上下互通』,與中國古代的君主『詢謀』是相接近的。」當然,說得最直白的,莫過於「維新旗手」康有為,他在《國聞報》上刊登文章《答人論議院書》,明確反對在中國「開議院、興民權」,說什麼「議院這個東西,西方非常盛行,乃至於國權全部匯聚於議院,而政務運作行之有效。但我竊以為議院制度在中國不可行。天下各國國情各有不同,不能以西人的制度套用在中國身上。……中國惟有以君權治天下一條道路可以走。……今日那些主張議院,主張民權之人,實乃幫助守舊派自亡其國之人。」

  與朝堂之上,也就是體制內官員閉口不言「民權」相反,處江湖之遠的體制外知識分子對「民權」的追捧則已頗具規模。譬如:梁啟超執教湖南時務學堂時,即懷著「保中國不保大清」的革命之志,日日以「民權」激勵學子,將當世政治體制視作「後世民賊乃借孔子之名以行專制之政」;又如唐才常曾說:「西例,以民為國本,國為公器,民叛君未叛國,君虐民斯叛國,國與君顯有區別。……其意頗合孟子,公羊之微言。」甚至被後世目為頑固派知識分子的葉德輝,也曾說道:「凡人有自私自利之心,不足與議國事;人具若明若暗之識,不足與論民權」;嚴復說得最露骨:君既然出於民「共舉之」,「則且必可共廢之」。梁、唐二人當時均系革命黨,而葉、嚴二人則是典型的改革派;可見當日改革派與革命黨均以「擴張民權」為終極目標。

  3、1900年國難,使體制內改革派痛感國家亟需一種新的「民主決策機制」

  1900年的巨大災難,對帝國的民意而言,是一道極為關鍵的分水嶺。孫中山對此深有感觸,他曾比較過1895年10月廣州起義與1900年10月惠州起義的民心之別,深有感慨地說,同樣是失敗的起義,民意的反饋卻大不相同。1895年廣州起義失敗時,「舉國輿論莫不目予輩為亂臣賊子,大逆不道,咒詛漫罵之聲,不絕於耳」;1900年惠州起義失敗後,「則鮮聞一般人之惡聲相加,而有識之士,且多為吾人扼腕歎惜,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後相較,差若天淵」,孫氏因此感到「心中快慰,不可言狀,知國人迷夢已有漸醒之兆」。

  民意的這種巨大變化,在體制內也有相似的體現。庚子年前,體制內改革派私下裡或許對「興民權」極感興趣,但公開的奏折裡,卻從來不敢提這三個字,非但不敢提,每每談及「議院」一類事物,必然要一再申明其只是一種「智囊機構」而已,絕不會對至高無上的君權造成任何損害。但1900年的巨大災難,讓許多體制內改革派對朝廷的「寡頭專制決策機制」徹底喪失了信任。亂局起後,東南督撫們敢於抗旨,拒絕北上「勤王」,而擅自搞「東南互保」,本就是對朝廷「寡頭專制決策機制」的一種否定。而兩廣總督陶模在亂局初定之際,上書朝廷,要求設立議院,則是希望用一種新的「民主決策機制」來取代舊的禍國殃民的「寡頭專制決策機制」。陶模說:「議院議政,而行政之權仍在政府,交相為用,兩不相侵」——很明顯,陶模設想中的「議院」,擁有國家政務的決策權,「政府」擁有的則只是執行權。

  陶模的這種要求,與當時的民間輿論遙相呼應。梁啟超說「必取數千年橫暴渾濁之政體,破碎而齏粉之」;《浙江潮》雜誌刊文說「立憲政體之要素,在人民有參政權」;《大公報》說:「圖治之根源,首在立憲法,予民權。如此……則中國之前途或猶可補救於萬一」;……

  但對朝廷來說,開議院這樣的要求,是難以接受的。自1901年到1905年,慈禧太后支持下的清末新政其實只干了四件事情:1、整飭吏治,調整機構;2、整頓軍隊,編練新軍;3、振興實業,獎勵工商;4、改革教育體制,變更人才選拔方式。這些內容,其實與當年的戊戌維新,並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戊戌年這些舉措沒有能夠深入搞下去罷了。而對朝野內外要求「立憲法、開議院」的呼聲,「寡頭專制決策層」的態度是充耳不聞。慈禧很明白:「立憲法、開議院」,對國家而言,是政治體制改革;而對「寡頭專制決策層」而言,則是權力的重新分配。

  4、1905年廢除科舉,傳統士紳不得不向「議員」轉型,「民權」呼聲隨之高漲

  1904-1905年的日俄戰爭,雖然給了很多體制內、外知識分子「證明」立憲政體優於專制政體的機會,但這種「證明」,知識分子自己並不一定信,朝廷則根本不信。因為遍觀當日的評論文章,並沒有人能夠講出一種使人信服的邏輯,來解釋日本戰勝俄國,確確實實主要是因為政體的差異。儘管如此,日俄戰爭仍然大大刺激了當時的國人對政治體制改革的追求——這場在中國國土上進行、而中國無力抗議,竟只能恥辱地宣佈「保持中立」的戰爭,對國人變法圖強的決心的刺激可想而知——1905年,帝國8位總督當中,已有5位明確上奏要求朝廷「立憲」了。迫於此種壓力,1906年,朝廷不得不宣佈「預備立憲」。

  似乎是為了更好地鞏固自己的統治基礎,在因「預備立憲」而頒布的《各省諮議局章程》裡,朝廷規定,「有舉貢生員以上之出身者」,是構成議員的選舉與被選舉資格的重要條件。稍後的統計數據,也證實清廷的這一規定得到了很好的落實,在清末各省諮議局中,有科舉身份的紳士議員,一般佔到了議員數的90.9%以上(據台灣學者張朋園教授統計)。

  朝廷此舉看似得計,其實不過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1905年的廢除科舉是「破」,1906年的預備立憲是「立」,破立之際,正是「舊帝國」向「新民國」轉換的關鍵。但朝廷沒有認真處理好這個關鍵。一破一立之間,支撐帝國統治的中堅力量,也就是傳統士紳們,本已平靜完成自身的身份和角色轉換,從傳統士大夫蛻變成了近代民權、憲政政治裡的「議員」;如果朝廷能夠主動、順利完成自己的「身份轉換」,從以「君權神授」為意識形態合法性的傳統中國,轉型為以「民主憲政」為意識形態合法性的近代中國,則可以與已完成轉型的傳統士紳完全接榫,從而實現從「帝國」到「民國」的平穩過渡。但可惜的是,朝廷最終拒絕以民主憲政為核心來構築自己新的政權合法性——1908年11月,慈禧去世,臨終前忽歎曰:「不當允彼等立憲。」少頃又曰:「誤矣,畢竟不當立憲」——如此也就不難理解1906年「改革」、「立憲」等名詞在媒體上的使用次數的大爆發(據金觀濤教授約一億兩千萬字的「中國近現代思想史專業數據庫」關鍵詞搜尋結果統計);更不難理解傳統士紳在1906年之後,為何高度熱衷於呼籲朝廷盡快兌現「立憲」的諾言:落實了「立憲」,才能落實他們的「議員」地位。

  5、1908年,朝廷用「日式立憲」搪塞立憲派,反激起立憲派對「民權」的狂熱呼籲

  1906年「預備立憲」的詔書頒布下去之後,無論朝廷是否願意,政治體制改革的承諾總要有個兌現。一方面要兌現承諾,一方面又不願意真交出君權、承認民權,朝廷的辦法是偷天換日,用「日式立憲」來搪塞要求搞「英式立憲」的體制內改革派。

  「日式立憲」實際上就是明治維新,其核心是「廢藩置縣」,即把權力從地方(諸藩)收歸中央,建立一種中央集權式的政治體制,天皇擁有無限的權力;當然,其中也有許多學習西方的內容,但無外乎是效仿西方發展工商業的模式、效仿西方興辦教育的模式、效仿西方的練兵模式而已。顯然,這與體制內立憲派所要求的 「英式立憲」,相差甚遠——立憲派們固然並不完全明白「英式立憲」的真諦(其實英人當年也還在摸索),但「限制君權、擴大民權」這一點絕對是共識。中國早在秦始皇時代,就已經實現了君權至上的中央集權;這種君權至上的中央集權,本是立憲派們要革掉的舊體制,朝廷反以之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沒有比這更滑稽的改革了。

  但朝廷終究一意孤行,於1908年出台了「日式立憲」的《欽定憲法大綱》,滿篇皆是各種「議院不得干預」:「凡法律雖經議院議決,而未奉詔命批准頒布者,不能見諸施行」;「用人之權,操之君上,而大臣輔弼之,議院不得干預」;「君上調遣全國軍隊,制定制定常備兵額,得以全權執行,凡一切軍事,皆非議院所得干預」;「宣戰、講和、訂立條約及派遣臣與認受使臣之權。國交之事,由君上親裁,不付議院議決」;「皇室經費,應由君上制定常額,自國庫提支,議院不得置議」……。君權之囂張,對照民權之仄逼,實在過於鮮明。所以,作為反擊,待1909年各省咨議局議員選舉塵埃落定,1910年,在各省咨議局的領導下,接連掀起了四次大規模的「請開國會」的請願運動。朝廷的一意孤行引來了立憲派對「民權」更強烈的呼籲和索求。

  6、1911年,立憲派意識到不可能從清廷手裡獲得「民權」,遂與革命黨聯手造就民國

  很顯然,雖然朝廷和立憲派都在講「立憲」,但兩者的差別之大,其實已經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相反,立憲派和革命黨的政治訴求,反倒沒有多大差異。革命黨之為革命黨,在於其選擇暴力手段欲推翻清廷,對這種選擇,革命黨人陳天華曾有一個三段論式的解釋:1、「鄙人以救國為前提,苟可以達其目的者,其行事不必與鄙人合也」;2、「革命之中,有置重於民族主義者,有置重於政治問題者,鄙人所主張,固重政治而輕民族」;3、「鄙人之排滿也,非如倡復仇論者所云云,仍為政治問題也。」陳氏的意思很明白:自己雖然選擇暴力排滿,貌似以「民族主義」為先,其實,暴力排滿不過是解決「政治問題」的一種手段罷了;而所謂的「政治問題」,就是所謂的「民主共和」。更何況,除了終極政治訴求相同之外,立憲派和革命黨在實現終極政治訴求的手段選擇上其實也非常相似:梁啟超認為在中國實現民主需要經歷一個「開明專制的階段」;孫中山則主張先搞一段一黨專制的「訓政」。

  正因為「英式立憲」與「民主共和」之間並無本質的區別,所以,武昌的槍聲響起之後,由本地鄉紳,也就是由立憲派掌控的各省咨議局,在沒有任何事先約定的情況下,迅速行動起來,或領導宣佈獨立(如雲南、福建),或抵制進攻革命黨(如廣東),或勸說、迫使巡撫獨立(如浙江、安徽、貴州)……與革命黨聯手推翻了清廷。

  咨議局是清廷在「預備立憲」階段設立的地方民意機構,咨議局在辛亥年的集體倒戈,既意味著清廷喪失了合法性,也意味著民國的誕生有著極為充分的「民意基礎」——當然,這種「民意基礎」主要集中於精英知識分子,包括激進的革命黨知識分子和保守的立憲派知識分子。至於底層民眾,他們雖然因為痛恨「清末新政」(幾乎所有的新政名目,都成了官吏們藉機斂財的機會),而樂於看到清廷的垮台,但對「民權」、「民國」,卻並無多少主動的需求。這恐怕也正是民國成立後民主政治遲遲難以建立的主要原因之一。

  7、嚴重缺乏最基本的社會基礎,無論是民國還是清廷,都不可能造就真正的民主政治

  廓清了民國誕生的真實民意邏輯,就不難發現,當下大陸知識界流行的許多對辛亥革命的「反思」有多麼不靠譜。譬如李澤厚先生的觀點:「很簡單,如果沒有辛亥革命,中國可能會通過漸進改良的方式實現社會的轉型。在辛亥革命之前,清政府已經在進行改革。比如,那時制訂的法律,在今天看也是很超前的。」(《李澤厚:告別辛亥革命》,《信睿》第六期,2011年8月)

  這種觀點的錯誤之處有三。其一,將革命與改良簡單視作對立面,彷彿二者水火不容。其實歷史的真相恰恰相反,晚清的最後十年裡,革命與改良實乃一體兩面。如徐錫麟刺殺恩銘之後,擁護改良的《大公報》刊文稱「實為可賀」,理由是:「賀其鞭策我政府速行立憲也」;滿族親貴奕劻、端方也說,必須要加快立憲步伐,如此才能消弭革命黨的影響力。其二,將辛亥革命單純看作革命黨的產物。殊不知,相對於此前失敗的黃花崗等歷次起義,武昌的槍聲並沒有顯出特別的強大,其之所以能夠使清廷瞬間土崩瓦解,恰恰在於立憲派在經歷了1908年之後的種種絕望之後,選擇了與革命黨站在一起。沒有立憲派的及時響應,就沒有辛亥革命的成功。立憲派們自己當年都絕望放棄了清廷,後人卻仍在幻想「如果沒有辛亥革命」,豈不可笑?其三,並不區分立憲派的改良和朝廷的改良之間的巨大區別,須知,若沒有立憲派的支持,朝廷豈能以一副空架子將改良落實到基層?

  當然,不可否認,民國成立之後,出現了太多太多的問題。但若因為存在這些問題,就調轉頭去否定辛亥革命,喊什麼「告別革命」的口號,恐怕就有些滑稽。設想一下:即便沒有武昌的一聲槍響,讓立憲派繼續他們的「英式立憲」夢,其情形與1912年的民國,其實也不會有什麼兩樣:政壇上活躍的還是同樣的一群演員,同樣的幾股勢力,同樣的政治遊戲規則,何以就能保證其結果一定會比革命而生的民國更好呢?真正的問題其實不是出在「革命」上,而在於當時的社會基礎。正如楊奎松教授所說,「一種民主革命運動的發生,需要有一個相當廣泛的社會基礎和思想基礎。中國當時既不存在力量均衡和靠契約解決衝突的文化傳統,又不存在一個崇尚民主自由思想的社會基礎。哪怕是就思想引入來說,當時也沒有做好準備。」甚至於連用白話文辦報這樣最基本的社會基礎條件,也還要等到五四時期才稍有改善,幻想在1912年就實現民主政治,未免太天真了些;而因為沒實現民主政治,又把責任推到1911年的辛亥革命頭上,則未免更天真了——正好比漁夫雨天帶著直鉤出門釣魚,沒釣到魚然後怪天不該下雨,然後嘮嘮叨叨說什麼若是晴天肯定就釣到了;可事實上沒釣到魚跟天氣哪裡有半毛錢的關係呢?社會基礎那麼差,1909年調查具有選民資格者竟不足總人口的0.4%,這樣的大環境下民主政治如何可能搞得起來?換句話說,在1911年前後,無論是被推翻的清廷,還是新成立的民國,其實都沒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政治。

  但也正因為如此,革命就成了必然的結局。當民主政治成為時代的「政治正確」,清廷愈不能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政治(更何況其主觀上根本無意搞民主政治),革命的正當性和號召力就會越來越大——儘管革命最後限於社會基礎,也並不能真正建立民主政治,但這已是後話。革命黨會收穫越來越多的正當性,立憲派會與朝廷的離心力會越來越大,這個趨勢,終有一天會發展到將朝廷拉下馬來。

  結語:

  既如此,辛亥的意義究竟何在呢?不妨參考辛亥後的第一個十年的雙十節梁啟超的意見:「辛亥革命有什麼意義呢,簡單說:一面是現代中國人自覺的結果,一面是將來中國人自發的憑借。自覺覺些什麼呢?第一,覺得凡不是中國人都沒有權來管中國的事。第二,覺得凡是中國人都有權來管中國的事。第一件叫做民族精神的自覺,第二件叫做民主精神的自覺。」

  沒有拔高,也沒有貶低,「自覺」還遠遠不夠,「自覺」也已經很不容易。這樣一段出自立憲派領袖的對辛亥革命的歷史評價,可謂再中肯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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