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早最完備的慈善機構是哪個朝代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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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早最完備的慈善機構是哪個朝代

2016年10月04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91 次

  導讀:隨著城市與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宋朝已逐漸地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社會救助體系。可以說,各種慈善機構的建立,開創了中國古代社會對鰥、寡、孤、獨等弱勢群體實施救濟工程的先河。

  下面咱先瞧瞧宋朝人是怎麼救助嬰幼兒的吧。他們建立了許多兒童福利院。這在宋代早些的時候呢,什麼幼兒救助啦,五保戶人員啦,還有得了病的人啦等等,都是混搭在一起進行救助的。這實在讓管理人員抓耳撓腮地不好辦,顧首不顧尾。所以呀,到了南宋中期以後,對這幾種人的救助就有嚴格地劃分了。

  畢竟是在工作當中不斷地摸索、總結經驗嘛。宋政府對孩子的管理上,主要設有嬰兒局,慈幼局和慈幼莊等。這些單位分別負責收養孤兒,或「為貧而棄子者設」。據史料記載「有棄兒於道者,人得之,詰其所從來,真棄兒也,乃書於籍。使乳母乳之,……有疾病者,醫一人謹視焉……」誒,你不是撿了別人丟的孩兒嗎,上交國家以後呢,主管這項工作的人還蠻有責任心的,要問一問你,孩子哪來的呀,是不是你本人不想養了呀,倘若真的是他人丟掉的,就要登記在冊,並由政府出資僱傭乳母餵養。假如小孩兒生了病呢,還請大夫給他們看病。

  如果家庭條件不錯的人家,有想要收養孩子的打算,這裡邊還有說法呢,哦,你怎麼那麼牛,倆兒嘴唇一碰,說收養就養,你若虐待孩子怎麼辦,販賣人口咋整,因此,收養人還必須和政府有關部門簽訂收養協議才成。另外,對於那些在撫養子女問題上,確實生活有一定的困難,宋政府還給予他們適當的補貼。由此看來,宋代在救助嬰、幼兒方面,已經有了一套較為詳細的管理化方案。

  再就是建立救助貧病孤老的福利院。那時的宋代政府在管理方面還是很到位,也很前衛的。對老弱病殘的人,他們還建有福田院、居養院、安濟坊和養濟院等等。這些單位雖然叫法不同,但大都是當時扶危濟困的慈善機構,主要以施貧救苦、照顧孤寡無親的老人、收容因家庭特別貧困,而又生病無力醫治的病人,以及那些沿街乞討的乞丐等。這麼多的院呢、坊的,錢由誰出呀,當然是政府部門撥款濟助了。為防止主管部門負責人弄虛作假、以權謀私、裝自己腰包等貪污腐敗的現象發生,政府還派專人負責監察,並制定出了一系列相關的獎、懲條例。這便從很大程度上鼓勵、調動了服務人員的積極性,遏制了不法行為,增強了以慈為善的透明度。

  不僅如此,宋代還建立了助葬制度。在兩宋時期,有不少人呢,為了生計,或漂泊在外務工,或是做生意,或是各種原因外出等情況,難免有因疾疫與貧窮,客死他鄉的人,還有就是無家可歸人員死在路邊的。那種「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蕭條景象,只能是東漢末年呀,它又怎麼能與各個領域都相當繁榮的宋朝相匹配呢?針對這些情況呢,宋政府開始為「露於野」的人群建立漏澤園——「遺骸暴露者,令州縣命僧主之,擇高原不毛之土收葬,名漏澤園。」多好聽的一個名字,實際就是個公墓。意思是說呢,雖然上天漏掉了對你們的恩澤,但大宋可沒有忘記你們啊。其實呢,這不僅僅體現出了一種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同時還說明了宋代人很懂得合理利用土地,並非亂搶亂戰基本農田。瞧瞧,選擇個地勢高、土地又貧瘠的地方,建個公墓讓死者安息。這種做法,在宋徽宗的時候呢,就已經逐步地將它規模化、制度化了。

  其中宋朝權臣宰相蔡京,既是這種事業的支持者,也是受益者。雖說後人對他褒貶不一,但他也曾為社會救助事業做出過不小的貢獻。後來呢,他被貶嶺南,途中餓死在了一座破廟裡。因為是被流放的,條件自然也不比以前嘍,最初的時候呢,也是被葬在漏澤園中的一份子呢。古代最早、最完備的慈善機構,非宋代莫屬。就那個時候來講,能做到這一點實在是不容易,無論是維穩,還是緩解社會矛盾都無疑是一個很大的創舉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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