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們的下場:抗戰勝利後軍統是如何逮捕漢奸? | 陽光歷史

 

A-A+

漢奸們的下場:抗戰勝利後軍統是如何逮捕漢奸?

2016年02月26日 歷史紀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70 次

  軍統一番忙碌之後,漢奸紛紛落網,或被押進監獄,或被軟禁,等待著司法審判。從1945年9月至12月,軍統在南北各地共捕獲漢奸嫌疑者4291人。這與實際漢奸數額相差甚多,但是一些著名漢奸基本都被逮捕。

  在抗日戰爭期間,我國漢奸之多,令人瞠目。漢奸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那麼,如何剷除產生漢奸的溫床呢?

  抗日戰爭期間,漢奸輩出,給中國的對日作戰帶來了極大的困難。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為順應民意,維持有效統治,著手準備對漢奸的審判工作。而逮捕漢奸則是此項工作的開幕曲。由於漢奸數量龐大,存在範圍廣泛,使得逮捕方式也多種多樣。

  逮捕漢奸是一份肥差事,不僅可以使主管部門掌握大權,耀武揚威;還可以趁機敲詐漢奸,發筆橫財。當時,對於由誰主管頗有一番爭執。初期由陸軍總司令部負責辦理,但是,其他機關人員紛紛插手此事,事權難以統一。為了調解內部矛盾,更好地執行漢奸逮捕之任務,蔣介石發佈手令,內云:「逮捕漢奸,各方權限不清,責任不負,以致糾紛多端,以後關於逮捕漢奸之案件,准令戴副局長負責主持,另派有關人員會同檢查辦理,以歸統一,而免糾紛。」這樣,國民政府就將逮捕漢奸之權完全交給了戴笠領導的軍統。隨之,軍統局成立了處理漢奸的最高機關——肅奸委員會,並在全國25個大城市設立了分會。將逮捕漢奸重任交給戴笠領導的軍統,蔣介石之所以做出如此決定,內部權責分工明確是其考慮之一,此外還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軍統人員曾大量留在淪陷區,他們對於漢奸的所作所為比較熟悉,有利於逮捕行動的執行;另一方面是蔣介石與漢奸之間進行了許多見不得人的勾當,而執行這些行動的主力是軍統人員,為了掩蓋這些被人唾棄的行為,他必須再次依靠軍統。

  怎樣逮捕這些狡猾的漢奸,軍統進行了細密的策劃,他們主要採取了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緊急逮捕。抗戰結束後,收復區出現了一種奇怪現象,昔日的漢奸搖身一變又成了國民政府的官員,「地下工作者」、「抗戰英雄」、「有功之臣」紛紛像從地下冒出來一樣。在上海、南京、北平等大中城市裡,流傳著這樣一首民謠:河裡漂來的,不如地裡滾來的;地裡滾來的,不如天上飛來的;天上飛來的,不如地下鑽出來的;地下鑽出來的,又不如坐著不動的。「坐著不動的」就是指漢奸。這種國民政府大肆利用漢奸的風潮還未過去,各地漢奸還沉浸在再次被重用的迷夢之中,軍統人員便突然出擊,迅速逮捕了一批漢奸。在江蘇省,1945年9月26日凌晨,南京城內死一般的沉寂,人們還在熟睡之中,身穿便衣的軍統人員便悄悄摸進漢奸的住宅,在這些犯下滔天罪行的惡徒還未明白之時,他們就遭到了逮捕。主要有:梅思平、李聖五、岑德廣、凌霄、郭秀峰、周學昌等。同種方式,第二天又在上海上演。楊揆一、項致莊、張國元、張韜、傅式說、蔡培等一批漢奸落入法網。在山東省,濟南、德州、青島等地,於日軍簽降後39小時,便開始逮捕漢奸。由於事先準備工作秘密進行,外間知之甚少。9月29日凌晨,113人被抓入拘留所。

  第二,誆騙誘捕。漢奸中的許多人員曾在國民政府任職,甚至有些是居在高位,因此他們與蔣介石政府的很多大員關係密切。在戰後的懲奸風潮中,他們寄希望於昔日的故交,希望這些人能在蔣介石面前為自己求情,獲得諒解,只是將其作為「政治問題」解決。而戰後國民政府利用漢奸的政策也給了某些漢奸以希望,他們認為蔣介石會減輕甚至免除對其懲罰。而軍統人員恰恰利用了漢奸的這種心態,實施誆騙誘捕政策,逮捕了大批漢奸。華北是漢奸的重要聚集地,逐一逮捕難免出現打草驚蛇的狀況,於是戴笠便運用早已自首的漢奸王蔭泰,由他出面,發出請柬,宴請華北政務委員會的諸漢奸52名。在這些漢奸接到請柬之後,有些已經猜出這是「鴻門宴」,但是他們仍不能不赴約,「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應該是那些漢奸當時最好的心情寫照,更何況他們還存有一絲僥倖心理呢。被宴請的漢奸們,吃飯時戰戰兢兢,飯沒吃好,就來了一批軍統局特務人員,他們按照名單,將這一批漢奸全部收押。對於一直夢想做「第一夫人」的陳璧君的逮捕,更是煞費苦心。作為汪精衛叛國投敵的鼓動者,能否成功將其逮捕歸案,在人民群眾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在汪精衛死後,陳璧君就與褚民誼主要經營廣東之地,他們大部分時間呆在廣州。抗戰勝利後,她故作鎮靜,表示絕不逃跑,「寧服國法」,但這是空頭支票,沒有任何保證。怎樣將其引離廣州,羈押南京,是軍統需要籌劃的一件大事。鑒於陳璧君對蔣介石抱有幻想,戴笠便以此為誘餌,偽造了兩封蔣介石給二人的電報,聲稱「當可從輕議處」。陳璧君對此有些懷疑,但是褚民誼卻十分相信,認為有了救命符。在其鼓動下,陳璧君相信了蔣介石的電報。軍統人員在見到二人後,編造謊言,首先將他們軟禁在廣州,而後又解押南京。陳、褚二人知道上當時,已經成為「甕中之鱉」,為時晚矣。利用這一手段,軍統逮捕了很多大漢奸。

  第三,以奸懲奸。隨著日本的投降,偽政權紛紛解散,漢奸四處逃竄,對於外面的風吹草動,他們非常警覺。偵查、逮捕這些藏匿的漢奸,對於軍統來說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對於那些曾和這些漢奸共事,已經「自首」的漢奸來說,卻相對容易。他們比較熟悉這些昔日「夥伴」的藏身之地。軍統巧妙地運用了這種資源,利用他們追捕漢奸,頗有成效。原汪偽特務頭子、偽軍委會政治保衛部副總監萬里浪就被委以偵察、逮捕漢奸的重任。為了討好蔣介石,他更是極盡心力,利用他逮捕的漢奸有幾十人,其中最著名的為偽廣東省省長陳春圃。此種逮捕漢奸的方法遭到許多人的非議,但是,它在當時的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很多漢奸因此落網。而且國民政府在利用這些漢奸之後,也把其中的一些人繩之以法,並未使之逍遙法外。萬里浪後來逃出上海,但最終仍在安徽蚌埠為軍統人員抓獲,1946年8月15日於上海槍決。作為權宜之計,這種方式不失為逮捕漢奸的一種方法。

  第四,國際引渡。這種手段主要是針對陳公博、李勵莊、莫國康、林柏生、陳君慧、周隆庠等人採取的。抗戰勝利後,陳公博等人求得日本侵略者的幫助,乘飛機秘密到達日本,妄圖逃脫國法的制裁。國民政府實施逮捕漢奸的計畫後,曾大肆搜捕「二號人物」陳公博,但是沒有任何線索。就在軍統一籌莫展之際,日本報紙登載陳公博自殺的假消息,正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軍統判斷陳公博定是藏匿日本。中國戰區受降儀式結束後,何應欽以國民政府的名義向日本代表岡村寧次遞交了《中字第二十一號備忘錄》,提出「陳逆公博等皆為中華民國之叛國罪犯,希貴官負責轉致日本政府速予逮捕,並解交南京本總司令部為要」。作為戰敗之國的日本,此時已經無力保護昔日的鷹犬,不得已將之交出。隨後軍統派飛機將他們押解回國,陳公博一干人成了階下囚。

  第五,大肆搜捕。對於投日巨奸小心翼翼地應付,而對於遍地開花的小漢奸們,軍統則未如此謹慎,因為他們的活動能量相對較小。在抗日戰爭期間,曾有大批軍統人員留在淪陷區,他們主要執行對漢奸的肅殺任務。抗戰勝利後,這些人員由於長期潛伏在日本佔領區,對於各地的助敵者,他們有較為清楚的瞭解,因此,為軍統逮捕小漢奸提供了重要情報。同時,國民政府利用民眾對漢奸的不滿情緒,鼓勵各地民眾告發漢奸。在政府的支持下,曾深受日偽侵略創傷的各地群眾,懷著滿腔怒火,紛紛向司法機關寫信舉報。那些昔日為國民政府不注意的小漢奸們,也引起了軍統的注意,他們也被陸續逮捕,投入監獄。

  軍統一番忙碌之後,漢奸紛紛落網,或被押進監獄,或被軟禁,等待著司法審判。從1945年9月至12月,軍統在南北各地共捕獲漢奸嫌疑者4291人。這與實際漢奸數額相差甚多,但是一些著名漢奸基本都被逮捕。而且在此後審判漢奸之時,國民政府並未停止對漢奸的逮捕工作,最終大部分漢奸都未能逃脫法網,漢奸逮捕任務基本完滿結束。


標籤:



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