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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女子為何有地位?是因為能夠保持財政獨立

2016年09月04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143 次

  《射鵰英雄傳》第七回「比武招親」,郭靖來到金國都城中都北京,偶遇來此尋親的楊鐵心。當時,楊鐵心化名為「穆易」,正帶著義女穆念慈在此「比武招親」——不料,遇到小王爺完顏康(楊康)前來砸場子,惹出一段貫穿全書的孽緣……

  我們的印象中,在古代,女子的地位明顯低於男子,「三從四德」的道德習俗之下,女子一般在家相夫教子,很少外出拋頭露面。至於她們的親事,更是嚴格執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穆念慈這般公然在外面「比武招親」,幾乎聞所未聞。

  在《射鵰英雄傳》一書中,這樣的情形還很多。江南七怪的韓曉瑩、黃蓉等一干女俠,不但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江湖,而且還與與陌生男子打打殺殺,讓人大跌眼鏡。當然,這裡面少不了金庸先生的藝術虛構。不過,在真實的宋朝,女子們也比我們想像中更有地位。大部分時間內,宋朝的女子是可以到外面去「拋頭露面」的,人們也並不以為有多傷風化。比如,南宋詞人李清照,雖然已經成家立業經常在外面喝酒行樂,喝得酩酊大醉直到黃昏才回來,「沈醉不知歸路」,這樣的做派,擱到現代,也是一枚「傷不起」的「女漢子」啊。

  宋朝女子不但有地位,有時候甚至還達到了男子至上——這讓多少女權主義者「羨慕嫉妒恨」。著名的「河東獅吼」和「胭脂虎」典故,便是發生在宋朝的真實故事。

  北宋時期,有一個叫陳慥的人,自號「龍丘居士」。妻子柳氏不但非常厲害,還很喜歡吃醋。有一次,陳慥請詩人蘇東坡等人吃飯。吃飯時請了一位歌妓(賣藝不賣身的那種)。柳氏很生氣,客人們在討論家國大事時,她在隔壁摔鍋打灶地罵將起來,弄得陳慥和賓客十分難堪。蘇東坡一時興起,寫了一首打油詩:

  龍丘居士亦可憐,談空說有夜不眠。

  忽聞河東獅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

  河東獅吼的典故就此流傳下來。

  「胭脂虎」的故事是這樣。尉氏縣(位於今豫東平原一帶)一位縣官叫陸慎言。他的妻子朱氏凶悍無比,陸縣官怕她怕到什麼程度呢?不但家務事全部由她做主,甚至連衙門裡的事情,都要與她商量後才敢定奪。朱氏雖然很凶悍,可長得很漂亮,因此人們稱之為「胭脂虎」。後來,香港導演秦劍將這個故事改編成同名電影搬上銀幕。主演便是大家非常熟悉的紅線女和謝賢。

  這種事情放在唐代都有些不可想像。

  宋朝的女子有地位,自然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有法律作為保障。

  在宋朝,女子嫁入夫家後,其帶去的嫁妝並不屬於丈夫,而是完完全全屬於女子本人。哪怕後來婚姻發生變動,她被解除婚約,這份嫁妝都能完好無損地帶走。一些史料中出現不少妻子資助丈夫,丈夫使用妻子嫁妝的例子,但在這些案例中,都是妻子主動提出或者表示同意。或許正是因為此,宋朝的家庭對女兒出嫁置辦嫁妝是不遺餘力的,在某種程度上形成了一股「高陪嫁」之風。

  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宋朝的女子不但可以自由戀愛,還可以在結婚後離婚。如前所述,離婚後的嫁妝當然要妥妥的帶回娘家,如果她願意,隨時可以重新嫁人。眾所周知,李清照在丈夫趙明誠病故後,還在晚年改嫁給一位叫張汝舟的文人。當然,李清照這次是「遇人不淑」,張汝舟之所以要娶李清照,是因為要貪圖她的那些金石古玩。李清照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她向官府舉發丈夫貪污軍餉,生生地將丈夫送進了大牢。

  宋朝的女子跟男子一樣有繼承權。這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在室女」,即還沒出閣的女兒。她們和兄弟一樣,享有完整的繼承權。一是「歸宗女」,就是離婚後又回到娘家的女人。「歸宗女」在繼承權方面要小於「在室女」。她們已經有了一筆不菲的嫁妝。一是「出嫁女」,就是已經嫁出去的女兒。她們的繼承權最小——畢竟,她們有了嫁妝,卻還沒離婚。

  都說女子能頂半邊天,在享受與男子同等權利的時候,宋朝的女子也要參與勞動。幹農活的,「大婦腰鐮出,小婦具筐逐。」做小商販的,「中瓦前,有帶三朵花點茶婆婆,敲響蓋,掇頭兒,拍板。大街玩遊人看了,無不唒笑。」採桑和養蠶的,「妾本秦氏女,今春嫁王郎。夫家重蠶事,出采陌上桑。」……

  或許,正因為參與了社會勞動,使得宋朝的女子能夠在財政上相對獨立,從而取得了「男女平等」的經濟基礎——金絲籠裡餵養的小鳥,能嚷嚷「平等自由」之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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