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廷優待士大夫之謎:「刑不上大夫」是後世誤讀
一位開國皇帝在太廟裡立下誓碑,命令子孫為皇帝者,要優待前朝宗室之後裔,且不得濫殺士大夫與上書言事之人,否則天必討滅之。反映出這位統治者胸懷之寬厚,執政之仁慈,這在中國五千年歷史中幾乎是空前絕後的。宋太祖會做這件事嗎?如果太祖沒有做過,那麼又是誰精心編造了這個「太祖誓碑」的故事呢?
據宋葉夢得《避暑漫抄》記載,宋太祖於建隆三年(962)曾密鐫一碑,立於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平時門鑰封閉甚嚴,誓碑用銷金黃幔遮蔽,任何人不得入觀。規定太廟之門於四季祭奠和新皇帝即位時方可開啟,皇帝謁廟禮畢,必須進入夾室恭讀碑上的誓詞。屆時只有一名不識字的小黃門跟隨,其餘人員皆遠立於廟庭中,不敢窺視。皇帝行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然後再拜而出,群臣及近侍都不知所誓何事。北宋各代皇帝皆如此相承行事,按時禮謁,恭讀在心,沒有洩漏。直到北宋末的靖康之變,宋廷罹難,京城被劫,太廟中祭器都被金人席捲而去,大門洞開,人們方得一睹此碑尊顏。誓碑高約七八尺,闊四尺餘,上刻誓詞三條:一為「柴氏(後周宗室)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獄中賜盡,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二為「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三為「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宋史·曹勳傳》載,靖康末(1126),北宋為金所滅,武義大夫曹勳隨徽宗北遷,被扣留在金國的日子裡,徽宗囑托曹勳日後若有可能回南方,讓他轉告高宗說:「藝祖(宋太祖)有誓約藏之太廟,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四也載:徽宗「又言藝祖有誓約藏之太廟,誓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王明清《揮鏖後錄》卷一也有相同記載。
首先,宋太祖的為人應與此誓碑的內容真實性有很大關係。太祖雖出身行武,卻酷愛讀書。他隨周世宗打淮南時,有人揭發他私載貨物達數車之多,檢查下來,主要是書籍數千卷,這應是他比較重視讀書人及文官的原因之一。當然宋代重文抑武的主要目的是出於對武將防範的需要,他曾對趙普說:「五代方鎮殘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讓選幹練的儒臣百餘人,分治大藩,即便都是貪濁,也抵不上一個武將。」因為文臣不會很大地危及政權,而對其寬大仁厚可收買人心,這實在是他能進一步鞏固統治的英明之處。同時,太祖在平定南方各政權的過程中,堅持不殺降王,如平定後蜀,召其國君孟昶入京,有大臣密奏,請擒殺其君臣,以防生變。太祖批道:「汝好雀兒肚腸!」清趙翼《廿二史札記》有「宋初降王子弟佈滿中外」記載此事頗詳,這在歷代開國皇帝中是少見的。宰相趙普好幾次在太祖面前說起以前不善待自己的人,意欲加害。太祖卻回答:「倘若在凡俗塵世都能認出日後的天子宰相,那人人都去尋找了。」其後,趙普再也不敢在太祖面前提起類似話題。還據說,太祖即位之初,見一宮嬪抱一小兒,經問知是周世宗之子。太祖問左右大臣如何處置,趙普等主張處死,潘美在旁獨不語。太祖說:「即人之位,殺人之子,聯不忍為。」潘美才說:「我與陛下曾同為周世宗之臣,勸陛下殺之,是負世宗;勸陛下不殺,陛下必定懷疑我。」太祖當即判給潘美為養子,後不再過問。宋太祖似乎可謂寬厚之君主,其豁達和自信,往往高人一籌。
其次,還應考察太祖誓碑的內容與宋代所執行國策之間的關係,從中也能透露出有關情況的可靠性如何。趙翼《廿二史札記》有「宋待周後之厚」談到,宋太祖登極,遷周恭帝母子於西京,易號鄭王,造週六廟於西京,命周宗正以時祭享,並派官員祭拜周太祖、周世宗之陵。建隆三年(962),遷鄭王至房州。開寶六年(973),鄭王過世,此距禪位已14年,而宋太祖仍素服發哀,輟朝十日,謚號恭帝,葬周世宗陵之側,曰順陵。宋仁宗時,詔取柴氏譜系,於諸房中推最長者一人,歲時奉周祀。尋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為三班奉職,又詔每郊祀錄周世宗子孫一人。至和四年(1057),遂封柴泳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祀,子可襲封,並給西京周廟祭享器服。宋神宗時,又錄周世宗從曾孫柴思恭等為三班奉職。宋徽宗時,詔柴氏後已封崇義公,再官恭帝后為宣教郎,監周陵廟,世為三恪。南宋時,高宗、理宗諸朝也時有封柴氏襲崇義公之爵。可見,柴氏之受封賞幾與宋朝相始終,宋廷如此優待亡國之後裔,這在其他朝代是少有可比的。
一般認為,宋太祖及其後繼者,確實比較嚴格地遵守著不殺大臣和言官這條誓言,對臣下較為寬容,和各朝相比,誅殺很少。慶歷三年(1043),范仲淹曾由衷地讚歎道:「祖宗以來,未嘗輕殺一臣下,此盛德之事」(《范仲淹年譜》)。由此,長期以來史學界對上述誓碑的記載深信不疑。對個別皇帝屠戮大臣之事,往往以違背「祖宗誓約」之語評論之。還有學者認為,北宋出現的冗官現象,也與誓碑規定的優待士大夫政策有關。
1986年,學者杜文玉發表《太祖誓碑質疑》一文,經過詳盡考證後認為,關於「誓碑」之事純屬子虛烏有,是根本不存在的。首先,葉夢得的有關記載證據不足。靖康之變時,他不在京城,誓碑之內容並非他親眼所見。建炎元年(1127)七月,曹勳自金國返回南京,數月後葉夢得才調任京官,他應該是從曹勳處得到這個相關消息,再加上社會傳聞,遂撰成上述故事。其餘諸書中,《揮鏖後錄》成書最早,其在記錄誓碑內容後,進一步指出:「太祖誓言得之曹勳,雲從徽宗在燕山面喻雲,爾勳南歸奏知思陵(宋高宗)。」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應來自此書,《宋史》編纂時則參詳《系年要錄》。可以說,凡關於此事的記載,莫不在曹勳南歸之後,此前竟無一點蛛絲馬跡。如果說北宋百餘年誓碑內容由於保密嚴格而沒被洩漏,那麼靖康之變後太廟「門皆洞開,人得縱觀」,此事的消息來源就不應只是單方面的。然而事實正相反,曹勳南歸為此消息的惟一來源,而在《續資治通鑒長編》、《宋史·太祖本紀》等重要史料及相關文人筆記中都毫無蹤影。
再從史實方面看,誓碑規定優待柴氏子孫。太祖剛即位,就把周恭帝母子遷往西京洛陽,洛陽經五代戰亂時已殘破蕭條。而在立碑那年更是將其母子由洛陽遷往房州,房州位於今湖北房縣,地處大巴山區,不但遠離東京開封,且偏僻荒涼人煙稀少。到開寶六年,周恭帝柴宗訓正值二十歲之青春年華,就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太祖要子孫「不殺大臣及言事官」,理應身體力行。然而查閱《宋史·太祖本紀》、《續資治通鑒長編》等的記載,其在位十幾年中並不少殺大臣,總計有八十八人之多。其中,謀反罪二十二人,坐贓罪二十五人,失職罪三十三人,其他八人,上至樞密直學士、殿前都虞侯、州刺史,下至監察御史、縣令等,皆有被殺者,太祖是北宋諸帝中殺臣子最多者。
另外,誓碑的收藏方式也過於奇特,這種能平抑輿論、安定人心而有利於鞏固統洽的誓約內容完全可以公開,以顯示統治者的仁德寬厚,達到收買人心的效果,讓士大夫們感恩戴德,忠心維護趙氏的江山,這樣的好事何必隱藏得如此神秘?宋徽宗北遷金國,備受蹂躪和屈辱之後,卻還牢牢記得誓碑中不殺大臣和言事官的內容,千方百計地要人轉告遠在千里之外的高宗,這也實在有點違背常理。
高宗如真的通過曹勳瞭解此事,就應該遵守祖宗遺命,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建炎元年七月,腰斬右諫議大夫宋齊愈;八月,殺太學生陳東和上書人歐陽澈。建炎三年四月,斬中軍統制吳湛;七月,殺御營軍官范瓊。紹興年間,共誅殺大臣十人,最喪心病狂的,莫過於殺害岳飛父子之案。如此大開殺戒,哪裡談得上半點祖宗「誓約」的約束。那麼,此事是如何作偽的呢?杜文玉推測,當時國家殘破,人心浮動,為了改變這種離心離德的紊亂局面,獲取士大夫們的擁戴,高宗出於此籠絡人心的政治需要,協同曹勳特別構思杜撰了這一故事。其冠以祖宗遺命的外衣,宣傳趙氏的深恩厚澤,以進一步迷惑士大夫。最後,高宗確實通過這一手段,拉攏到主和派、主戰派眾大臣,取得大批士大夫的擁戴,初步穩定了局勢。
也有學者反對將其全盤否定,認為誓碑的有無雖然沒有更多的史料可以證明,但也沒有完全否定的依據。宋廷禮遇後周宗室後裔應大致不差。北宋優待士大夫,不輕易誅殺大臣也是事實。太祖在位時主要因謀反和貪污受賄罪處死過一批官吏,這是開國初期整頓吏治所必需的。《宋史·太祖本紀》記載當時嚴加懲治貪官污吏,讚他:「繩贓吏重法,以塞濁亂之源。」趙翼《廿二史札記》中「宋初嚴懲贓吏」條也謂:「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以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
宋代重文抑武,以文臣駕馭武將的國策是毋庸懷疑的,這就反映出其存在重用且優待文臣的一些祖宗家法,並被歷朝皇帝所認真執行。上引范仲淹在慶歷年間的言論,《續資治通鑒長編》記載,就應如何處置一大臣之事而起,范仲淹主張免死而寬宥之,富弼不同意,所以范質問道:「祖宗以來,未嘗輕殺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輕壞之?」侯延慶《退齋筆錄》載,在神宗陝西用兵失利,準備斬一漕臣之時,宰相蔡確說:「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宋史·呂大防傳》也載,哲宗朝,宰相呂大防說:「自三代以後,惟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也。」此外,《長編》卷四九五,大臣曾布有類似言論;《宋史·章惇傳》,宋哲宗也有類似說法。這一祖宗家法,一方面激發著文臣士大夫的愛國熱忱,一方面也使一些掌權的文臣無所顧忌,有的甚至橫行不法。當國家和君主利益受到威脅及損害時,統治者是可以將家法放在一邊而開殺戒,因為家法「不殺」不等於絕對不能殺,然而誅殺大臣確實不是北宋統治國策的主流。因此,即使沒有太祖誓碑,與碑文類似的祖宗家法的有關誓約,看來還是存在的。
以上面分析而言,不同意見的雙方都能拿出一定的理由,但又都沒有確鑿的證據。對待宋代政治史上這件舉足輕重的大事,只有取審慎的態度,作進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