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將辛棄疾究竟有沒有「用錢如泥沙,殺人如草芥」?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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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將辛棄疾究竟有沒有「用錢如泥沙,殺人如草芥」?

2016年05月27日 奇聞異事 暫無評論 閱讀 249 次

  淳熙八年冬天,辛棄疾由江西安撫使改任浙西提刑,還沒有走馬上任,就遭到了監察御史王藺的彈劾,「台臣王藺,劾其用錢如泥沙,殺人如草芥」,意思是他用起錢來就像用泥沙,殺起人來就像割草。由此,辛棄疾有了酷吏的名聲,還沒來得及去上任,就被撤銷了一切職務。

  辛棄疾給人留下冷酷的印象並不奇怪,他年輕的時候,在北方義軍中曾單人獨騎殺了偷盜義軍大印的和尚義端。後來,又有過率領五十騎突襲金營活捉叛徒張安國的壯舉,這足以證明他是一個敢於出手殺人的狠角色。但真實的情況又如何呢?

  事實上,辛棄疾對普通老百姓寬厚,對下屬官吏嚴酷。他曾奉命平定南方的茶商叛亂,在給宋孝宗的報告《論盜賊札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田野之民,郡以聚斂害之,縣以科率害之,吏以取乞害之,豪民大姓以兼併害之,而又盜賊以剽殺攘奪害之。臣以謂,不去為盜,將安之呼,正謂是耳。」意思是說,這些種田的老百姓,州郡一級的官員用過度的徵收賦稅來害他們;縣一級的官員呢,用徵購各種名目的物資來害他們;底下的辦事人員用各種名義索、拿、卡、要來害他們;地主豪強用兼併田產來害他們;而盜賊又用搶劫和掠奪來害他們,老百姓不去當盜賊又能往哪裡去呢?

  辛棄疾認識到真正該嚴格管理的是各級官吏,而不是平民百姓。這成了他的執政理念和處理政務的出發點。據《真西山集》記載,辛棄疾「歷威嚴,輕以文法繩下,官吏惴慄,唯恐奉教條,不逮得遣」。就是說,他對底下的官吏非常威嚴,動不動就對手下進行法律追究,那些官員都嚇得心驚膽戰,生怕遵守教條不到位而被譴責。

  相反,他對百姓卻非常寬厚、關心。樓鑰所著的《攻愧集》中說,「比居外台,讞議從厚,閩人戶知之」。意思是辛棄疾在做福建提點刑獄時,給犯人判罪遵從的是寬厚的原則。這件事,福建人家家戶戶都知道。有一次,他派一個叫傅大聲的官員到下轄的一個縣裡,去複審牢獄中的囚徒。傅大聲到了那個縣之後,經過仔細的審核,釋放了五十多個人,只留下十多人。這麼多的案子被翻案,讓那個縣令臉上火辣辣的,於是拒絕招待傅大聲,連飯也不管了。辛棄疾聽說後,親自對這些案件進行審核,最後全部依照了傅大聲的處理意見。

  辛棄疾所以被人污以酷吏的名聲,主要還是他不肯與當時的官場同流合污。在給皇帝的上書中,辛棄疾自己都說:「臣平生剛拙自信,年來不為眾人所容,顧恐言未脫口而禍不旋踵。」因為「剛拙自信」的性格,他敢說敢做,不願意迎合別人,為了求得事業的成功,他可以不拘小節,更加不理會各種各樣的潛規則。於是,他和庸碌保守的南宋官場風氣之間的矛盾衝突就不可避免了。不過這一切放在今天,卻格外讓我們肅然起敬。

  辛棄疾簡介:辛棄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字幼安,號稼軒,山東東路濟南府歷城縣(今濟南市歷城區遙牆鎮四鳳閘村)人,中國南宋豪放派詞人,人稱詞中之龍,與蘇軾合稱「蘇辛」,與李清照並稱「濟南二安」。辛棄疾生於金國,少年抗金歸宋,曾任江西安撫使、福建安撫使等職。追贈少師,謚忠敏。有詞集《稼軒長短句》,現存詞600多首,強烈的愛國主義思想和戰鬥精神是他詞的基本思想內容。著名詞作《水調歌頭》(帶湖吾甚愛)、《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滿江紅(家住江南)》、《沁園春》(杯汝來前)、《西江月·夜行黃沙道中》等。其詞藝術風格多樣,以豪放為主,風格沉雄豪邁又不乏細膩柔媚之處。其詞題材廣闊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熱情,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對當時執政者的屈辱求和頗多譴責;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著有《美芹十論》與《九議》,條陳戰守之策。由於與當政的主和派政見不合,後被彈劾落職,退隱山居,公元1207年秋季,辛棄疾逝世,年6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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