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服飾:明朝皇帝常服詳解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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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服飾:明朝皇帝常服詳解

2018年01月10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310 次

  常服

  明代皇帝常服使用範圍最廣,如常朝視事、日講、省牲、謁陵、獻俘、大閱等場合均穿常服。洪武元年定皇帝常服用烏紗折角向上巾,盤領窄袖袍(即圓領),束帶間用金、玉、琥珀、透犀。永樂三年定:「冠:以烏紗冒之,折角向上,今名翼善冠;袍:黃色,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金織盤龍一;帶:用玉;靴:以皮為之」。皇太子、親王、世子、郡王的常服形制與皇帝相同,但袍用紅色。

明太祖常服(前期)畫像

  翼善冠

  用烏紗冒於外,冠後立有折角一對,末端朝上,冠之後山正面還保留有類似早期帕頭系結、繫帶的裝飾。明孝宗以後,折角末端由尖角變為圓弧形。明穆宗時,又在翼善冠上加飾嵌有珍珠寶石的金二龍戲珠。明神宗定陵出土有三頂翼善冠實物,一頂為金絲編成的金翼善冠,兩頂為烏紗翼善冠。其中保存較好的一頂烏紗翼善冠高23.5厘米、口徑19厘米,用細竹絲編成內胎,內襯紅素絹,外蒙一層黃素羅,再以雙層黑紗敷面。後山飾有二龍戲珠,龍身為金累絲編成,嵌有各色寶石及珍珠,龍珠用金製成火焰及花形底托,中間嵌珍珠一顆。系結、繫帶也以金累絲製作,鑲有綠寶石。冠後折角為竹胎紗面,用金片折捲成緣邊。

翼善冠(參考定陵出土實物繪製)

  圓領

  明初定為盤領窄袖袍,其後袍身與兩袖逐漸寬大,又因其領式與所飾紋樣而被稱為「圓領」或「袞龍袍」。皇帝常服圓領為黃色(後期也有其他顏色),領部右側釘紐襻扣一對、大襟釘繫帶兩對用以系結固定。在前胸、後背、左肩與右肩處飾有團龍紋樣,前期以金織為主,後期多用彩織或彩繡。明英宗時在兩肩團龍之上又加飾日、月二章紋,日紋在左、月紋在右。早期兩袖往袖口處逐漸收窄,後變為寬袖,底邊呈弧形,袖端開口,有極窄的緣邊。袍身兩側開裾,在大、小襟及後襟的兩側各接出一片(共四片),稱為「擺」或「雙擺」。另在後襟腰部兩側釘有帶襻,用來懸掛革帶。定陵共出土12件明神宗的四團龍常服圓領。

圓領(參考定陵出土實物繪製)

圓領(參考定陵出土實物繪製)

  搭護

  由半臂發展而來,唐代已在圓領袍下穿著半臂。明代以圓領、搭護、貼裡作為常服的標準搭配。搭護為交領,短袖或無袖,領部通常綴有較寬的白色「護領」,衣身兩側開裾,並接有雙擺,穿著時襯於圓領的擺內。定陵出土有31件「交領中單」(分半袖和無袖兩式),即為搭護,有些形制比較標準,有些則有所變化,其中大部分出土時都與圓領袍套在一起。

  革帶

  皇帝常服革帶用玉帶銙(帶版),故也稱為「玉帶」。帶銙共二十枚,外形大小各不相同,都有特定的名稱:三台(大小共3枚)、圓桃(6枚)、輔弼(2枚)、撻尾(2枚)、排方(7枚)。帶鞓(tīng)用皮革製成,外包紅色或黃色織物,表面飾描金線五道。標準革帶的帶鞓一般分作三段:左段(綴三台中心方、左小方、左三圓桃、左輔、左撻尾)、右段(綴三台右小方、右三圓桃、右弼、右撻尾)、後段(綴排方),左段與右段內側各釘副帶一條,上有小孔,後段兩端有金屬帶扣一對,與副帶連接,並通過小孔調節帶鞓的圍度,而整條革帶的開口則在正前方三台處,以金屬插銷作為開合機關。由於常服革帶要大於人體腰圍,所以不具備束腰的功能,靠圓領上的帶襻虛懸於腰部,這也是明代常服革帶的典型特徵。

  靴

  常服一般使用皁(黑色)靴,用皮革製作,靴筒由左右兩片縫合而成,靴面則分為三片,前面兩片,後跟一片,靴筒內常襯有織物製作的護膝,靴底為粉白色,因此也稱作「粉底皁靴」。明代後期還出現其他材質的靴,如定陵出土的紅緞單靴和氈靴。

  皇帝常服除了制度中規定的四團龍圓領以外,飾有雲肩、通袖襴、膝襴紋樣的圓領龍袍也可以作為常服使用,如《徐顯卿宦跡圖金台捧敕圖》中出現的明神宗,即穿著此類龍袍御門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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