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觀評價漢平帝劉衎?漢平帝為政怎樣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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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客觀評價漢平帝劉衎?漢平帝為政怎樣

2017年03月10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107 次

  漢平帝劉衎(公元前9年-公元6年2月4日),原名劉箕子,漢元帝劉奭之孫,中山孝王劉興之子,母衛姬,西漢第十四位皇帝,公元前1年-公元6年在位。

  漢哀帝於公元前1年8月15日病死後,王莽為便於弄權,不肯立年歲較長的君主。於9月17日迎立年僅9歲的劉衎為帝。次年改元元始。 

      政治

  元始元年(公元1年)正月,詔令各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等無子而有孫或養兄弟之子為嗣的,都可以為爵位繼承人。公、列侯嗣子有罪,犯剃光頭以上罪的先要請示朝廷。名列劉氏皇譜而因犯罪被開除族籍的,恢復其族籍。

  元始元年(公元1年)二月,設置主管陰陽時序的羲和官,俸祿為二千石;設置外史、閭師,俸祿為六百石。

  元始元年(公元1年)六月,設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郡丞十三人,每人負責一個州,勸勉發展農桑。

  經濟

  元始二年(公元2年),各郡國發生大旱災、蝗災,其中青州最為嚴重,百姓到處逃荒。安漢公王莽、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幫助百姓解決困難而捐獻房屋與土地的有二百三十人,按照人口分配給貧民。並派遣使者負責滅蝗,百姓將捕殺的蝗蟲送交官府,用石斗量蝗後按數付錢,天下的百姓的家資不滿二萬,以及受災的郡縣家資不滿十萬的,都免交租稅。災民中的病人,安置在捐獻的邸捨房屋中,進行醫治。給死者一家死六人以上的葬錢五千,死四人以上的三千,死二人以上的二千。撤銷安定的呼池苑,改為安民縣,建起官署與住房,招募貧民遷居於此,由縣官發給口糧。貧民遷移到居住處後,由公家分配給房屋土地與用具,並借給犁、牛、種、口糧。又在長安城中,修住宅二百區,以供貧民居住。

  行政

  元始四年(公元4年),設置西海郡,遷移天下犯禁的犯人到此處居住。又分出京師一部分建立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改十二州的名稱,劃分郡國所屬的界限。

  文化

  封賜聖賢之後

  元始元年(公元1年)六月,封周公的後人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的後人孔均為褒成侯。奉周公與孔子的祭祀。

  覽觀風俗

  元始四年(公元4年),派太僕王惲等八人並置副使,持朝廷命令,分別循行天下,覽觀風俗。

  徵召精通經術之人

  元始五年(公元5年),征天下能精通逸經、古紀、天文、歷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以及《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的,從所在地乘傳車,派到京師。到京師數千人。

  歷史評價

  班固《漢書》:「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征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荀悅《前漢紀》:「孝平不造。新都作宰。不周不伊。喪我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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