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兒子吳王李恪造反了嗎?
李世民兒子吳王李恪造反了嗎?
從史料記載來看,李恪與父親的關係融洽,父子相愛,常與父親見面,甚至與李恪關係密切的人,太宗都會另眼看待。李恪頗得父親疼愛與欣賞,特別是「類己」的評價,這在有著家天下法則的帝制時代,是有著非常微妙的暗示意味。巍巍大唐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最繁華的國家,其疆域東至大海,西越巴爾卡什湖,南涉南海,北到興安嶺,遼闊之極!這麼大的國家,該有多少大事亟待太宗處理?何況他共有十四子,又有多少「家事」需要決斷。但他竟然能對李恪如此關注,擠出時間,父子促膝,動之以父子真情,曉之以大義之理,申之以法不容情,娓娓道來,語重心長,他該對這個庶出卻非常像自己的兒子寄予多重的期望啊!
貞觀十七年,因齊王李佑謀反案犯紇干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謀反,太子李承乾被廢,此時李世民「陰許」立魏王李泰,但因長孫無忌「固請」立晉王李治,並且因為「太宗面加譴讓。承乾曰:『臣貴為太子,更何所求?但為泰所圖,特與朝臣謀自安之道。不逞之人,遂教臣為不軌之事。今若以泰為太子,所謂落其度內。』太宗因謂侍臣曰:『承乾言亦是。我若立泰,便是儲君之位可經求而得耳。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乃幽泰於將作監」,遂立晉王。但因疑晉王李治仁弱,故欲改立吳王李恪,遭到長孫無忌的反對而作罷。
在李恪不得為儲的問題上,李恪的隋楊血脈,這個問題比較的微妙,非一兩句話可以說清。關鍵還在「嫡庶有別」的問題上,此外,朝局形勢也有著重大影響。李恪有無爭儲之心,目前史書並無具體記載;並考後世對李恪的良好評價,有自知之明,而不輕舉妄動,李恪還是很當得起的。
不過此事,使得當時的國舅長孫無忌,將李恪視其為眼中釘。等到李治登基,長孫無忌掌權,後來的事態發展就越來越朝著不利於李恪的形勢發展,後來其憑借手中的權勢,先謀立太子李忠,後借「房遺愛謀反案」冤殺了吳王李恪以及流放江夏王李道宗。
永徽蒙冤
650年(永徽元年),李恪時為高宗李治在世最為年長的兄長,官拜司空,並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職。不久之後,又被改封為都督安隨溫沔復五州諸軍事安州刺史。
651年(永徽二年),加授官職太子太師。
653年(永徽四年)年初,因高陽公主告房遺直對自己無理,從而引發了初唐時期最大的一樁政治冤案。房遺愛為活命想傚法紇干承基,遂長孫無忌心意而誣告李恪謀反,致其遇害,根據墓誌記載: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長安宮禁之內被縊殺,年約三十四歲。有子四人,李仁、李瑋、李琨、李璟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嶺表;有女亦四人,現已知第四女信安縣主被罰守獻陵。
據《資治通鑒》和《冊府元龜》記載,案發後,高宗召見房遺愛:「我與你是親戚,為什麼要謀反?」房遺愛則回答道:「我包藏禍心,罪該萬死,但是我告發吳王李恪是希望贖罪,因為我看見貞觀年間,紇干承基、遊文芝一起與侯君集、劉蘭共同謀反,後來承基告發侯君集、遊文芝和劉蘭,自己得以保全首級並得到了官爵。」李治聞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承受了尚公主的尊榮,怎麼能與承基相比?現在告發李恪謀反已經太晚了。」高宗於是哭著對侍臣說:「荊王是我的叔父,吳王是我的兄長,我想赦免他們的死罪,可以嗎?」兵部尚書崔敦禮說:「過去周公誅除管叔蔡叔,漢景帝平七國之亂,然後是漢昭帝的時候,燕王和蓋長公主謀逆,都以國家法度處以應有的刑罰,這些前事都不遠,陛下怎麼能改動法律就為了施捨恩情呢?」高宗於是放棄了求情。李恪在臨死前,怒罵長孫無忌弄權,如果祖先宗廟有靈,他的家族離覆滅不遠。此事,亦被後世認為是長孫無忌應有此報。
平反昭雪
659年(顯慶五年),在長孫無忌獲罪之後,李恪被唐王朝追封為鬱林郡王,並得以立廟祭祀,任命河間王李孝恭的孫子李榮為鬱林縣侯來作為李恪的繼承人。李恪在獲罪賜死後,墓誌記載唐王朝特別優待以國公之禮將其下葬,可見李恪在被賜死時已被廢為庶人,也就是說,其皇族的身份在當時被剝奪。而顯慶五年的追贈,表明唐王朝重新承認了他李唐皇族的身份,這是其初步的平反。
但是,高宗作為這場冤案的施害者之一,畢竟難以完全否定自身的作為,所以並未在第一時間赦免李恪的四個兒子。直到684年(光宅元年),李榮獲罪,而李恪四子此時得以赦免,這才讓其長子李仁承襲父親的爵位。
705年(神龍元年)二月,中宗復國號唐。為了振興李唐皇族,就在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長子李千里(李仁)被封為正一品的「成王」。神龍初,在永徽四年與李恪同時獲罪的荊王李元景被追復爵位與封地,次年,李恪之孫、李琨次子李祗被封為「嗣吳王」,可知,李恪被追贈司空、並重新以親王禮改葬在705年(神龍元年)年末;而他的親王爵位和封地被恢復應在705年(神龍二年)。至此,李恪才被徹底的昭雪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