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最大隱情:賈璉侵吞了林黛玉家巨額家產?
關於賈璉侵吞林黛玉家家產的問題,其實是從第十二回林如海病重,賈母親命賈璉陪同林黛玉前往開始的。而這次前往,意義非凡。一來,林如海死了;二來,賈璉把林家的一切事宜都料理清楚了;三來,最主要的,整個過程當中,從料理後事到送林如海入祖墳,始終沒有林家那些五服之外的族人親戚出現,這就傳達出一個信息,在賈璉處理林家後事的時候,那些所謂的林家五服之外的族人,是靠邊站,是沒有參與的,這是很關鍵的一點。要做到這一點,必須:
1.生前得到林如海的許可,或者說林如海留下遺囑,就不要林家族人參與;
2.賈府強勢,以林黛玉外祖娘舅的身份出現,林家族人焉敢廢話?
3.林如海家自上五代起就出來做官且五代單傳,事實上那些所謂的林家族人和林家早已經是形同陌路,沒有往來甚至素不相識了,林家族人根本就沒想到要參與。
上述這三個原因,我以為是綜合造成整個林如海及林家後事料理林家族人沒有參與的主要原因。而這裡面,尤其是第一點和第二點,是特別互為因果的。試想,如果林如海堅持要請林家族人參與,賈璉也無法,畢竟是自己的姑父,畢竟林如海對林家的後事具有不可爭辯的決定權,所以,林家族人沒有出現,首先應該是林如海的意思,其次才是賈府的強勢,你想,一旦賈璉有林如海的遺囑,將林家後事及林黛玉的未來交付賈府來管理,加之賈府的威勢,林家族人即使想參與也是徒勞,屁都不敢放一個吧?
還有賈璉的身份,賈璉是榮國府的大管家,同時又是林黛玉的嫡親表哥,他代表的是背後未到場的林夫人賈敏的母親、林黛玉的外祖母賈母和林夫人賈敏的兩個哥哥、林黛玉的兩個舅舅賈赦和賈政,古來所謂娘親舅大,涉及到事關外甥未來的大事,歷來娘家舅家都是有發言權的,這也是賈府介入的一個理由,這也是賈母派賈璉去處理的一個理由。
好了,回歸正題。只要林如海決定不要林家族人參加,就意味著林如海已經決定,把林黛玉的未來林家的一切其中主要就包括林家的財產交由賈府來處置,其實這就是托管,或者用現代科學的話來說,就是監管。直到林黛玉成年出嫁,而出嫁,林黛玉本來就是要嫁給賈寶玉嫁入賈府的,這就順理成章,這就不是什麼問題了。
說完了這一點,我再來看看整個處理過程中蹊蹺之處,分析之下就什麼都清楚了:
第一,第十二回:
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賈母聽了, 未免又加憂悶,只得忙忙的打點黛玉起身.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 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一應土儀盤纏,不消煩說,自然要妥貼. 作速擇了日期,賈璉與林黛玉辭別了賈母等,帶領僕從,登舟往揚州去了.
這段話裡面,曹雪芹使了個「障眼法」。好像事後要把林黛玉接回來是礙於賈寶玉的情面似的,所謂「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 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賈寶玉的不情願當然是真的,但這不過是賈母實現自己目的的一個借口一個梯子而已。我敢說,自從賈敏一死,賈母三番五次來接林黛玉的時候,賈母就已經決定要把這個外孫女長久的留在賈府了。不信看第三回林如海所言:
「天緣湊巧,因賤荊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無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隻來接,因小女未曾大痊,故未及行.」
「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顧盼之憂,何反雲不往?」
前一句話,是對賈雨村說的,後一句話,是對林黛玉說的。
前一句話,請注意「依傍」二字,就是依靠的意思,賈母接林黛玉就是要給林黛玉一個依靠,一個女孩子,終生的依靠是什麼?不就是找到婆家嗎?後一句話,意義更為豐富:
說完了這一點,我再來看看整個處理過程中蹊蹺之處,分析之下就什麼都清楚了:
第一,第十二回:
誰知這年冬底,林如海的書信寄來,卻為身染重疾,寫書特來接林黛玉回去.賈母聽了, 未免又加憂悶,只得忙忙的打點黛玉起身.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 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一應土儀盤纏,不消煩說,自然要妥貼. 作速擇了日期,賈璉與林黛玉辭別了賈母等,帶領僕從,登舟往揚州去了.
這段話裡面,曹雪芹使了個「障眼法」。好像事後要把林黛玉接回來是礙於賈寶玉的情面似的,所謂「寶玉大不自在,爭奈父女之情,也不好攔勸. 於是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叫帶回來.」賈寶玉的不情願當然是真的,但這不過是賈母實現自己目的的一個借口一個梯子而已。我敢說,自從賈敏一死,賈母三番五次來接林黛玉的時候,賈母就已經決定要把這個外孫女長久的留在賈府了。不信看第三回林如海所言:
「天緣湊巧,因賤荊去世,都中家岳母念及小女無人依傍教育,前已遣了男女船隻來接,因小女未曾大痊,故未及行.」
「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顧盼之憂,何反雲不往?」
前一句話,是對賈雨村說的,後一句話,是對林黛玉說的。
前一句話,請注意「依傍」二字,就是依靠的意思,賈母接林黛玉就是要給林黛玉一個依靠,一個女孩子,終生的依靠是什麼?不就是找到婆家嗎?後一句話,意義更為豐富:
1.林如海表明態度了,不打算再娶妻生子了,也就是說,林如海決定了,林黛玉就是繼承人了,這個意思還可以有前面的一句話做註釋,第二回「今如海年已四十,只有一個三歲之子, 偏又於去歲死了.雖有幾房姬妾,奈他命中無子,亦無可如何之事.今只有嫡妻賈氏, 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歲.夫妻無子,故愛如珍寶,且又見他聰明清秀,便也欲使他讀書識得幾個字,不過假充養子之意,聊解膝下荒涼之歎.」看到沒有,已經把林黛玉當兒子來培養了;
2.林如海再一次提到了「依傍」,而且說得很詳細了,一方面是「汝父年將半百,再無續室之意」,一方面是「且汝多病,年又極小」,一方面是「上無親母教養,下無姊妹兄弟扶持」,所以「今依傍外祖母及舅氏姊妹去,正好減我顧盼之憂」。這說明什麼?說明說這個話,林如海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是慎重做出決定的,他考慮的就是林黛玉的終生大計和長久未來。
林如海要把林黛玉終生托付給賈府的意思已經十分明顯了。
第二,第十四回:
昭兒道: "二爺打發回來的.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日巳時沒的."二爺帶了林姑娘同送林姑老爺靈到蘇州,大約趕年底就回來.二爺打發小的來報個信請安,討老太太示下, 還瞧瞧奶奶家裡好,叫把大毛衣服帶幾件去."鳳姐道:"你見過別人了沒有?"昭兒道: " 都見過了."說畢,連忙退去.鳳姐向寶玉笑道:"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
這個話有問題,邏輯上有問題。既然賈璉已經一切都處理好了,而且說明了年底就回來的,派人回來報信請個安是可以的,但是為什麼要「討老太太示下」呢?難道走之前,賈母特別交代過什麼?或者賈璉有什麼比處理林如海後事和啟程更重要的事情要請示賈母?是的,就是這樣的,就是林家財產的處置問題,既然走之前是賈母交代的,和林如海達成默契的,處置完畢,當然要來請示賈母,看還有什麼指示?看這樣處置妥不妥當了?還能有什麼呢?
而王熙鳳的一句「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其實,已經是曹雪芹在含蓄的點題了。
第三,第十六回,我們要注意兩個細節:
1.是王熙鳳和平兒對賈璉的為人的評價:「我們二爺那脾氣,油鍋裡的錢還要找出來花呢」。
請注意,這句話,就是在賈璉和林黛玉剛剛回到賈府時王熙鳳和平兒兩人說的,在這個時候把賈璉的品質點出來,會沒有言外之意?有的。
2.也就是賈璉和林黛玉處理完林家事務回到賈府不久,馬上就談到了準備賈元春省親的事情了。我以為,這也絕非巧合,請看:
鳳姐道:"可是別誤了正事.才剛老爺叫你作什麼?"賈璉道: "就為省親."鳳姐忙問道:"省親的事竟准了不成?"賈璉笑道:"雖不十分準,也有八分准了."
也就是說,賈璉剛處置好林家的事情,和林黛玉回到賈府,賈府緊接著要做一件大工程,就是准別迎接省親了。這可是大花費!
第四,第七十二回,賈璉為過日子央求鴛鴦把賈母用不著的古董暫時拿出來典當,然後是遭到太監盤剝,使得賈璉感歎「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句話也是十分的蹊蹺。
1.從第一回至第七十二回,小說裡從未寫過賈璉發什麼橫財,而且是二三百萬的橫財,不是個小數目,可是,賈璉為什麼要說「再」呢?
這個話有問題,邏輯上有問題。既然賈璉已經一切都處理好了,而且說明了年底就回來的,派人回來報信請個安是可以的,但是為什麼要「討老太太示下」呢?難道走之前,賈母特別交代過什麼?或者賈璉有什麼比處理林如海後事和啟程更重要的事情要請示賈母?是的,就是這樣的,就是林家財產的處置問題,既然走之前是賈母交代的,和林如海達成默契的,處置完畢,當然要來請示賈母,看還有什麼指示?看這樣處置妥不妥當了?還能有什麼呢?
而王熙鳳的一句「你林妹妹可在咱們家住長了」,其實,已經是曹雪芹在含蓄的點題了。
第三,第十六回,我們要注意兩個細節:
1.是王熙鳳和平兒對賈璉的為人的評價:「我們二爺那脾氣,油鍋裡的錢還要找出來花呢」。
請注意,這句話,就是在賈璉和林黛玉剛剛回到賈府時王熙鳳和平兒兩人說的,在這個時候把賈璉的品質點出來,會沒有言外之意?有的。
2.也就是賈璉和林黛玉處理完林家事務回到賈府不久,馬上就談到了準備賈元春省親的事情了。我以為,這也絕非巧合,請看:
鳳姐道:"可是別誤了正事.才剛老爺叫你作什麼?"賈璉道: "就為省親."鳳姐忙問道:"省親的事竟准了不成?"賈璉笑道:"雖不十分準,也有八分准了."
也就是說,賈璉剛處置好林家的事情,和林黛玉回到賈府,賈府緊接著要做一件大工程,就是准別迎接省親了。這可是大花費!
第四,第七十二回,賈璉為過日子央求鴛鴦把賈母用不著的古董暫時拿出來典當,然後是遭到太監盤剝,使得賈璉感歎「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句話也是十分的蹊蹺。
1.從第一回至第七十二回,小說裡從未寫過賈璉發什麼橫財,而且是二三百萬的橫財,不是個小數目,可是,賈璉為什麼要說「再」呢?
2.由此推斷,賈璉是發過這樣的橫財的,只是我們沒有看出來,或者說曹雪芹沒有明寫罷了;
3.賈璉發的這個橫財,敢當作王熙鳳和平兒面說出來,說明發的這個財在一定程度上是公開的;
4.賈璉偷娶尤二姐的時候,是把自己的梯己也就是私房錢給了尤二姐的,尤二姐傻,又交給了王熙鳳,說明賈璉發的二三百萬的橫財,不是自己吞了,而是充公用了,所以賈璉才敢這樣說,王熙鳳才沒什麼反應;
5.那麼,我們再仔細想想,至七十二回,賈璉這個「油鍋裡的錢還要找出來花」的傢伙,有那一次有可能發個二三百萬的橫財呢?注意,這二三百萬,可不是銅錢,那是白花花的銀子呀!
6.或者進一步說,是那件事,可以使賈璉發二三百萬銀子的橫財,而且不避諱賈府的上層,而且發了很快就花完了呢?
答案很簡單,就是賈璉處置林如海後事處置林家財產那事,以林家五代積累、列侯世家、林如海巡鹽御史的地位來看,林家家資不下千萬,所以,賈璉這個「油鍋裡的錢還要找出來花」的人從中整出個二三百萬來簡直是太容易了,變賣房產、田產、家當的時候,和買家那個一下就可以了,很簡單的。
而且,這個錢,很快就派上用場了,或者用在接待賈元春省親了,或者說用在填補賈元春省親留下的巨大的財務窟窿了,所以,很快就花完了。
而這一切,狡猾的曹雪芹都省略了,要我們去猜,去體會,去推理。但是,當我們一旦明白這一切都是賈母的授意的話,我們是不是對於賈母對林黛玉的喜愛的看法要更加全面更加客觀一些了呢?至少我本人,現在,就是這樣的。賈母固然喜愛林黛玉,和血緣和女兒有關,但,其實,也和錢有關。賈母決議要促成賈寶玉和林黛玉的婚事,除了感情外,還和與林如海的契約有關。
當然,林家的千萬家資,在林黛玉還沒嫁進賈府前,賈府表面上是不能動的,只能監管,但其實,其中一部分,已經被賈府提前支取和挪用了。其實,大家只要留心,會發現,關於錢的故事,在《紅樓夢》裡是大規模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