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懷死後家族首起遺產糾紛:長孫狀告繼祖母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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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懷死後家族首起遺產糾紛:長孫狀告繼祖母

2016年06月28日 演義趣聞 暫無評論 閱讀 176 次

  導讀:盛宣懷辦理洋務40餘年,親手創建了輪船、電報、鋼鐵等企業,成為國內首屈一指的官商代表,人稱「中國商父」。因此,他去世時,報紙評論說,他是中國最大的富翁,「固一世之雄也」!不過,他的後人卻因為這些遺產走上了法庭……

  1916年4月27日,近代著名實業家盛宣懷在上海靜安寺路(今南京西路)老宅裡壽終正寢。盛宣懷死後留下的龐大家產,成為世人矚目的敏感話題。

  子孫滿堂的他為避免家族成員爭產,生前早早立下了遺囑,決定將遺產的一半拿出來建立愚齋義莊,救濟盛氏貧苦人家和從事社會慈善事業,另一半平均分給子孫。可是讓他始料未及的是,三年之後,有人打破家族表面的平靜氣氛,引發了首起遺產糾紛。

  盛宣懷辦理洋務40餘年,親手創建了輪船、電報、鋼鐵等企業,成為國內首屈一指的官商代表,人稱「中國商父」。因此,他去世時,報紙評論說,他是中國最大的富翁,「固一世之雄也」!

  不過,他的後人卻因為這些遺產走上了法庭……

  據復旦大學檔案館保存的盛氏遺產清理資料記載,盛氏遺產清理處前後召開了8次會議,詳細訂立《盛氏公訂保存遺產公約》、《估價清冊財產總表》、《五房分配清單》、《盛氏遺產分析辦法》等文件。根據這個清理結果,1920年由盛氏親族會議議決,莊夫人和五房子孫(二六八子早夭不計)同意,所有遺產作為十成分派,五成捐入愚齋義莊,五成由五房分析,每房得遺產116萬兩。

  搶分析權

  家族會議剛開過,就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認為莊夫人主持定下的分析辦法不妥。

  此人就是大房盛昌頤的長子盛毓常,盛家毓字輩的老大哥,他是盛宣懷做太常寺少卿時出生的,所以取名毓常。他反對的真實原因,就是想以長房長孫的身份,取代繼祖母莊夫人,出面主持遺產分配方案。經過反覆協商,雙方意見未能統一。萬般無奈,莊夫人聘請律師,一紙訴狀,將盛毓常告上法庭。

  1920年3月2日,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於第四公堂開庭審理此案,庭審開始,先由原告莊夫人的代表律師發言,大致說盛氏遺產監督分析人李經方所擬定的分產辦法,親族中人及各房子嗣大多數贊成,只有被告反對。話音剛落,其他幾房代表律師隨即起立聲明,對這項分產辦法沒有異議。

盛宣懷夫人莊德華六十壽誕闔家歡

  被告盛毓常代表律師起立稱,被告反對該分產辦法有兩點原因:一是所有公產及公共重要契據如漢冶萍公司股票,在該辦法內未有妥善處理;二是辦法中有董事會一項,其組織和人選均不妥當。請公堂延期一個月再審,待被告方詳細研究這項辦法,以決定是否反對。另外,遺產中有現款100萬元,被告不比其他各房富有,目前經濟比較困難,請先將這筆現款分派給大家。

  原告代表律師反駁說,這項分產辦法經親族會議全體通過,不能因為少數人反對就視為失效,請法庭明鑒。接著,法官俞襄讞詳細詢問擬訂分產辦法的具體情況,原告代表律師一一作了回答。於是,法官緊急磋商辦法,然後宣佈退庭,將擇日再審。同時,諭令原告將清理財產報告冊、盛氏遺產清理處的議案等呈繳法庭審閱。

  搶圖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官司尚未了結,雙方又為老太爺的圖章保管問題鬧得不可開交。

  原來,盛宣懷在世時,重要圖章均讓親信顧笏庭保管。盛宣懷死後莊夫人和李經方正遵循老太爺的遺囑處理債權債務,必須用到這些圖章,便向顧笏庭索要。不料,盛毓常捷足先登,早於莊夫人找到顧,阻止他交出圖章。一邊是盛氏家族實際掌舵者莊夫人要章,一邊是長子長孫嚴令拒交,顧笏庭兩頭都不敢得罪,十分為難。

  雙方僵持著,誰也不肯讓步。莊夫人終於忍無可忍,再次具狀將盛毓常告上法庭。3月19日,會審公廨傳喚雙方代表律師到堂,展開激烈辯論。最後由俞襄讞宣佈判決結果,諭令顧笏庭將所有圖章都交給李經方保管。

  莊夫人勝訴

  此後,會審公廨又多次開庭審理盛氏遺產案,由於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始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1921年2月15日,會審公廨又一次開庭審理此案。這次除原被告雙方派出代表律師外,還有分產監督人李經方的代表律師也參加。他們依次陳述各自的請求,李經方請求核准其負責擬定的各房分析遺產辦法;莊夫人、李經方和愚齋義莊董事周金箴等請求核准董事會立案,因該董事會依照《盛氏遺產分析辦法》第24條的規定推定人選,於法有據;盛毓常反對該董事會立案,稱其選舉不合法規,要求將分產辦法重新修訂。

  接著,各方代表律師又當庭開展辯論,爭執良久。最後,主審法官宣佈:法庭照準李經方的請求,著將各房應分遺產按事先擬定的辦法分析;莊德華、李經方、周金箴等要求愚齋義莊董事會立案及盛毓常等請修改分產清冊,延期七天再核。

  判決結果於3月3日宣佈:一、盛氏遺產中保存股股票選舉權,應由莊夫人主持辦理;盛毓常等請更改分產清冊、行使股票選舉權、反對選定愚齋義莊董事會,應即一併註銷。二、莊夫人等請求董事會立案,照準辦理。

  就這樣,盛宣懷家族的首起遺產糾紛以莊夫人為首的多數派完全勝出而告終。法庭宣佈判決結果那天的《申報》載文樂觀地說:「從此,盛氏家族風潮當可告一結束。」事實上,盛宣懷家族的遺產糾紛才剛剛拉開帷幕,新的矛盾將接踵而至。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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