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燕子李三是怎麼死的?因吸食鴉片得病而亡
從20世紀三四十年代以來,民間一直流傳著各種關於「燕子李三」的傳說,而且,以燕子李三為原型創作的影視作品也有很多版本,比如1972年香港拍攝的電影《燕子李三》、1996年由北京電影製片廠與香港金鼎影業公司合拍的電影《神偷燕子李三》、1997年由內地拍攝的34集連續劇《燕子李三》……螢幕上的燕子李三大多武功超凡、身輕如燕、躥房越脊、飛簷走壁、偷富濟貧……歷史上真實的燕子李三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究竟誰是真正的燕子李三?燕子李三在民間傳說中有幾個版本?
天津薊縣的李芬
燕子李三在民間傳說中有好幾個版本。一為天津薊縣的「燕子李三」李芬。李芬是薊縣上倉鎮程家莊人,清末義士,京東武界排行老三,人稱芬三爺。李芬武功顯赫、行俠仗義,還曾為義氣吃上官司。李芬將被問斬前,光緒帝的一個妃子聞其大名,知其冤枉,請求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傳說。當地人更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飛梁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會到了他的身上,稱他為燕子李三,該村曾有其墓地並立有碑文。上世紀60年代破四舊以及後來的「文革」期間,李芬的墓地受到當地人的保護。
山東禹城的李聖武
另一個是山東禹城的「燕子李三」,叫李聖武。李聖武是禹城李家莊人,因在兄弟中排行老三而自稱「燕子李三」。他小時候練過一些拳腳功夫,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到後來發展到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李聖武曾潛入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矩府邸行竊,成為國民黨統治時期有名的「飛賊」。由於李聖武行蹤飄忽不定,又姓李,所以有人把他和享譽京津的神偷「燕子李三」聯繫起來。李聖武為了擴大自己在黑道上的影響,也把「燕子李三」李景華的事附會到自己身上,到處吹噓自己會飛簷走壁。事實上,每次他被警察抓獲後,都是用金錢打通關係而被釋放。警察局為了不背黑鍋,也樂得幫他吹噓其有「飛簷走壁」之功。濟南城解放後,國民黨特務機關將李聖武收買。李聖武搶劫了濟南的慶豐金店,並開槍殺了人。緊接著又搶劫了估衣市街老鳳祥金店的24個金元寶,隨後又殺害了芙蓉街芙蓉巷的商人紀波亭。這一系列惡性案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很快,被我公安機關列為重點通緝對象。李聖武狡猾奸詐,幾次抓捕都讓他逃脫了。但是他貪圖女色好睡懶覺,而且在逃匿過程中急需大量錢財。根據這些特點,我公安機關經過嚴密調查,終於將目標鎖定在徐州的歌妓張紅蘭身上。1949年6月24日,在徐州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終於將其一舉抓獲。1949年10月27日,29歲的慣犯李聖武在十二馬路北卡子外被執行槍決。此濟南燕子李三已非竊賊,實為強盜,是與人民為敵、欺世盜名的「燕子李三」。
北平的李景華
還有一位就是北京的「燕子李三」,原名李景華,又名李鴻。李景華也被認為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首先是緣於李景華首稱燕子李三;第二是當時北平的眾多報紙在各種關於李景華的報道中均稱其為燕子李三。1927年8月13日的《晨報》稱其「著名黑潛(錢)大盜燕子李三」。1929年7月3日的《益世報》在《飛簷走壁之大盜越獄復被捕》一文中,在李景華名字後用括弧註明「即燕子李三」……此外,當時警方、法院及監獄等在文書上也都相繼使用了「燕子李三(即李景華)」的稱呼。
「燕子李三」是否真有蓋世輕功?
電視劇中的李三飛簷走壁,神乎其神。傳說在一個冬日的晚上,李三的老娘想吃火燒,他只用了一個多時辰,就把熱火燒買了回來。別人以為他是從縣城買來的,因為附近只有縣城才買得到芝麻火燒。可是李三告訴大家是從天津買來的,還得意洋洋地亮出了帶有天津字號的包裝紙。來回的路程有幾百里路,他是怎麼做到的? 「燕子三抄水」點水而行等輕功其實也不存在,不過是為了塑造人物形象進行的藝術誇張而已。同樣,傳說中的縮骨術也是一種誇大。李景華盜竊中極少失手,是因為每次作案前都要經過周密細緻的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和各類鑰匙。作案中極少聲響,不留痕跡,是因為常穿五六雙布底襪子。李景華確有躥房越脊的本領,但飛簷走壁則多是借助樹木、電桿,或蹬牆借勁,用手扒沿,不可能旱地拔蔥。
顯然,電視劇中的燕子李三並不是哪一個特定的人物。民國年間,在以河北為中心的地區,號稱燕子李三的多達十幾個,有很多江湖大盜為了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常常頂著李三的大名到處行竊。當時的警察部門只要一有案子沒破,就說是李三干的,甚至把偷盜富豪高官人家這樣的大案,統一叫李三犯案,把「李三犯案」作為盜竊案的代名詞。凡是無頭盜竊案,統統都被歸到燕子李三身上。電視劇中展現的李三,至少是把三四個曾經真實出現的這類偷盜之人的形象,捏到一塊進行加工創作出來的。
辯護律師眼中的燕子李三
所謂真實李三,也就是史學界公認的燕子李三,即李景華。1895年,李景華生於河北涿州,幼時隨叔父流落到滄州。滄州習武之人眾多,他也跟著拜師習武,爬牆上樹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據其辯護律師蔡禮回憶:「滄州人練武的多,他在那兒學了點武藝……十八九歲時,跟著滄州一個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陽賣藝。在洛陽時,班子住所裡丟了東西,人家懷疑他,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在洛陽人地兩生,沒有著落,便靠偷盜生活。」一次,他見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橫行霸道,非常氣憤,便在夜裡偷偷摸進白家,將其隨身佩戴的左輪手槍偷走,用武裝帶把手槍吊在他家後花園,留下一張紙條,上書「『燕子李三』到此一遊」。這令白堅武十分惱恨,可又怕事情傳出去有傷自己臉面,就沒有大動干戈。之後,李景華又在當地偷竊過幾家豪門,引起了當地上層社會名流的憤恨,當局到處抓捕他。李景華為了逃避追捕,隱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從少林寺出來後,李景華流竄到平津一帶活動。他作案有兩個特點:一是專偷豪門富戶,從不騷擾貧苦百姓;二是作案後總要留點痕跡,如倣傚小說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留下寫有「燕子李三」字樣的紙條,以表明明人不做暗事,好漢做事好漢當。這更使得他聲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綽號由此得來。
蔡禮在《我作燕子李三辯護律師的回憶》中曾描述過李景華的神偷之功:「他能頭朝下,身子像壁虎一樣緊貼牆壁爬,他曾在白塔寺高高的大殿牆壁上爬過,這一招兒叫『蠍子爬』。他還會點氣功,不知怎麼一用氣,腳後跟的那塊骨頭便能縮回去。他隨身帶一條繩子,繩子一端拴一個鐵爪子,把繩子往樹上或木樑上一扔,鐵爪就抓在木頭上,他便順繩子爬上去了。正因為這樣,偵緝隊雖多次對他嚴加緝拿,但是很難抓到。就是抓到了也看不住他,他的腳後跟骨一縮,鐵鐐就脫落下來。所以他在北平曾七次被捕,七次脫逃。」
李景華偷盜的都是高門大戶,就連當時臨時執政段祺瑞在北平吉兆胡同東口的宅第、國務總理潘復以及大軍閥張宗昌、褚玉璞等人的財物,他都偷盜過。其所偷財物有時會分給窮人,但絕大部分被他吃喝嫖賭吸大煙揮霍掉了。1934年,李景華再次被抓捕後關進北平感化所。見感化所的獄卒薪俸微薄,他就出了一個主意,讓獄卒們晚上將他放出去,作案後他再返回來,所竊之物由他們分發。後來,他還和感化所巡官史海山成了拜把兄弟。於是,李景華白天回來睡覺,晚上出去行竊,有恃無恐地作了許多案子。但他信守諾言,作案後必定及時返回,給史海山等人帶來不少的「好處」。8月的一個晚上,西單麗華綢緞莊的經理潘國英去哈爾飛劇場聽戲,李景華在散場時,跟蹤他坐的人力車到了西單二條的住宅內,偷了不少高檔綢緞和衣物。不久,史海山拿著一件李景華給他的高檔毛背心去洗染店,店主發現這是潘宅丟的,馬上報告了潘國英。原來,潘國英失竊後除告知警方外,還通知了有關的各家商舖,請他們務必留心。偵緝隊將史海山和其他一些接受贓物的人抓起來,關在前門外鷂兒胡同的偵緝隊總部審訊。李景華得知這個消息後躲在審訊大廳的屋頂上偷聽,被偵緝隊發現捕獲。
1934年12月9日《京報》報道:「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脫,故為防範計,特令李三佩帶木狗刑具,以示嚴防。」「木狗」又稱「木狗子」,是舊時木製刑具的一種,把它裝於犯人兩腿間,使之不得自由伸縮離合。這是一種原始、野蠻、慘無人道的刑具。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審理「燕子李三」盜竊一案。後幾經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認定李景華有「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景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時任北平律師工會副會長的蔡禮先生為李景華免費辯護時認為,「判12年徒刑過重」,「即使從重判處也不過8年」。可是,尚未等到最高法院回復,1936年1月9日,李景華因長期吸食鴉片造成的肺癆發作而病死在北平看守所,時年4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