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面對拆遷戶,馮玉祥與蔣介石之間的較量
導讀:歷史上拆遷風波鬧得特別大的,要數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初,因修建中山路引起的聲勢浩大的拆遷戶請願了。南京中山路,又稱中山大道,北端起自下關長江邊,向南經市中心鼓樓、新街口,東折至中山門,全長12公里多,寬40米,至今仍是南京主城區最重要的幹道。這條馬路,當初是作為「迎櫬大道」特別興建的,有很強的政治目的。所謂「迎櫬大道」,即1929年6月1日孫中山「奉安大典」(安葬典禮)前,供孫中山靈車通行的道路。當然,這條道路的修成,將使南京市的交通大為改觀。從長遠看,這項工程將惠及當代及後人。
當時的南京市市長劉紀文自任首都道路工程處處長,親自抓中山路的建設。1928年8月12日破土動工,計畫於次年6月1日「奉安大典」前竣工,限期完工,督責嚴急。由於拆遷補償款不足以購買新房或建造新房,400多拆遷戶不接受補償方案,不「配合」拆遷。官方宣傳說,要建設就要先破壞,為了長遠利益,損害少數人的利益,也是迫不得已。但官方的「大道理」解決不了老百姓的實際問題。房子是他們安身立命的所在,房子拆了,他們就沒有了棲身之所。居無定所的日子,豈是人過的?他們想不通,對拆遷有牴觸,無不憤憤然。而不「配合」拆遷,官方便要派人強拆,於是矛盾升級。忍無可忍的拆遷戶(還有同情他們的人),聚集一起,走上街頭,並蜂擁而至國民政府(在今長江路292號),要求當局解決問題。蔣介石等要人在大樓裡面,對情緒激憤的請願者避而不見。也許他們害怕控制不了局面,不但平息不了風潮,反而會火上澆油;也許他們害怕請願者不給他們下台的台階,讓他們難堪。總之他們害怕見民眾,不敢跟民眾直接對話。他們想到了一個他們認為最合適去做民眾工作的人,這個人便是馮玉祥。他們推馮玉祥出來跟民眾對話。
馮玉祥1927年5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總司令,1928年10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軍政部長。在國民政府的高官中,他是一位很特別的人物。有人說他「事事與人不同」。他穿粗布衣,打扮與普通百姓差不多;他生活儉樸,粗茶淡飯,請客(包括請蔣介石吃飯)總是兩菜一湯;他對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有獨到領悟,嘴邊常掛著「民生」二字,做事常能想到民眾。他與人不同,原來就在別人做官像官,他做官不像官。因此,他有「親民」形象,口碑甚好。蔣介石等人也許是要利用他的「親民」形象,所以把他推出去安撫請願者。
對於蔣介石等人的心思,馮玉祥心知肚明。他在《我所認識的蔣介石》一書中寫道:「南京城內大拆房子。蔣介石叫南京市政府拆民房,展寬大馬路。市政府就在地圖上劃了兩道線,線裡限兩星期拆完,不拆的公家替他們拆。南京的老百姓集合了一兩萬到國民政府來請願,蔣他們大家不出去,就推我出去給請願的代表講話。我說:『最好你們另請別人去,若我出去對人民說話,恐怕說出話來得罪朋友。』結果還是推我出去。」馮玉祥畢竟與國民政府眾要人不同,敢於走到民眾面前,直接與他們對話。他的這次講話,是一篇極精彩的演講詞。他沒有念講稿,而是即席講話,講的內容,不是秘書們所能寫得出來的。這篇演講詞,《馮玉祥日記》不載,現據《我所認識的蔣介石》一書,全文援引。
馮玉祥對民眾說:「市政府要拆房,假若能首先給你們蓋上房,叫你們再搬出去那是好的,若沒蓋好房,硬叫你們搬出去那就不對。這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官國。人民既是主人,官吏就是僕人,僕人應當為主人做事,應當討主人的喜歡。現在我說個故事給大家聽一聽:維廉一世做了德國的皇帝,對於法國打了勝仗,維廉要把他的花園擴大。正好有一個老百姓有三間房,可是他不賣;要在另外買塊地方同這三間房來換,百姓也不換。維廉皇帝看別人去沒辦成,他就自己出馬同這房主說了許多好話。房主說:『對於大皇帝的話我應當聽,但是我父親有遺囑教訓我不要賣這三間房屋,我要賣了就是不孝之子,那麼大皇帝你一定不願意你的國民做一個不孝之子吧?』維廉說:『你知道我是德國的皇帝,連這小小的事都辦不成,還做什麼皇帝呢?』房主說:『假如你肯把你依法治國的招牌砸碎了,你可以叫你幾個兵把我的房子拆了;不是這樣,你就不能動我的房子。』維廉氣得不行,回到宮裡,正好畢士麥來給他賀喜說:『大皇帝陛下有這樣守法的國民,我們應當來慶賀。』這樣維廉的氣才消了下去。一個有皇帝的國家,還不敢拆人民的房。我們是民主國家,若不得我們的同意,誰敢來拆房呀!」
馮玉祥說完了,滿肚子怒氣的民眾居然熱烈地鼓起掌來。馮玉祥不是站在與民眾對立的當局的立場,而是站在民眾的朋友的立場講話。他認為:民眾在拆遷問題上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天經地義的;政府拆遷,要得到拆遷戶的同意,未經拆遷戶的同意就拆房,是違法的。他的話講到了拆遷戶們的心裡,因而他們以鼓掌來回報馮玉祥的演講。
蔣介石本來是要馮玉祥為當局講話的,哪知他為拆遷戶講話;本來是要他勸說拆遷戶服從政府的拆遷的,哪知他明確對拆遷戶說,政府強制拆遷就是不對;本來是要他「救火」的,哪知他「火上澆油」。蔣介石心中不快,自在意料之中。馮玉祥在書中寫道:「後來聽見說,蔣介石對於我這次的講話很不痛快!」馮玉祥講,對拆遷戶沒有安置好,硬讓他們搬出去,就是不對。這個簡單而重要的道理,在民國的官員中,真正懂得的,怕是不多。能像馮玉祥這樣設身處地為拆遷戶著想的,能有幾人?南京中山路風潮之後,別處又出現拆遷風波,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當局不懂得馮玉祥說的拆遷道理。
若干年前,我在江蘇省政協文史委員會讀到了張一飛《我所認識的錢孫卿》一文(未刊),文中便記述了一次征地拆遷事件:1935年,國民政府軍政部在江蘇無錫縣錢橋征地,以建造部隊營房。關於土地補償款,套用了南京市小營裡征地的標準,即每畝補償17元。當地農民覺得很吃虧,不接受這一補償標準。他們推出代表,跟征地方交涉。民眾代表說,土地補償款,給的太少了;當地的土地,當時每畝價為200元,17元跟200元,差距太大了。民眾代表一次次交涉,逼得國民政府軍政部一次次讓步,後來讓到每畝68元。終因抗日戰爭爆發,營房未及建造,軍政部就西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