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犯上阪勝供詞:為新兵習慣戰場殺俘虜試膽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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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犯上阪勝供詞:為新兵習慣戰場殺俘虜試膽

2016年12月02日 戰史風雲 暫無評論 閱讀 61 次

     據上阪勝1954年7月筆供, 他1892年出生於日本大分縣。1934年3月—1941年11月,在台灣任步兵聯隊的隊副、大隊長,軍階為少佐、中佐。1945年6月任陸軍第59師步兵第53旅少將旅長。同年8月20日在朝鮮鹹興附近被蘇軍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42年2月間,我任步兵第163聯隊聯隊長,在河北省保定縣盤踞的時候」,把「逮捕、監禁的中國人約有20名」,「用斬殺、刺殺等方法進行殺害」。「3月左右」,「因京漢鐵路望都站和清風店站中間地區約10公尺的鐵軌被拆去」,「捉了10餘名嫌疑者,經拷問而殺害3、4名」。「5月左右」,「望都附近的鐵路沿線(望都西方約1公里)的一所炮樓發生被八路軍急襲遭覆滅」,「拷問了居民30名,殺了通謀者6名,並將接近炮樓之3棟民房放火燒之」。「6月左右」,因在望都又發生炮樓被八路軍襲擊遭覆滅的事情,「拷問了很多的居民,殺害了5名通謀嫌疑者,並燒了數棟民房」。

  1942年5月27日,在冀中作戰中,於河北定縣東南22公里處,「我指使第1大隊殺害了八路軍戰士、居民約達800人以上」,「使用了赤筒和綠筒的毒氣,受到機槍掃射的不只是八路軍戰士,而迷失逃跑路途的居民也被射殺了。又在村裡進行了掃蕩,向逃入很多居民的地道裡擲入赤筒和綠筒的毒氣,以至窒息,或者是對感到痛苦而逃出的居民,即施以射殺、刺殺、斬殺等殘酷行為」。冀中「侵略作戰的結果,給與中國人民的損失是:殺人約1100名,破壞房屋10棟,燒燬3棟,把450棟的房屋掠奪使用了10天的時間,並酷使中國人民240名修築8個炮樓(約10日間)」。

  1939年1月中旬,在山西安邑縣張良村,「對軍官全體教育說『為使兵習慣於戰場,殺人是快的方法,就是試膽。對此使用俘虜比較好』 。『刺殺比槍殺有效果』」。4月,在夏縣,「我命令第1中隊長……讓部下的9名兵刺殺了俘虜」9名。8月15日,在山西澤州,「我讓把8名俘虜交給第1中隊,把9名交給第2中隊作為教育材料刺殺了」。

  1943年春,在河北行唐西北方山區,第2大隊共「殺害八路軍和居民約250人,燒燬房屋約50棟」。「各部隊(前記行動間在各道路行進時之先發部隊)將居民組成探知組,指使他們在前頭走踏地雷而虐殺。」

  1944年5月,在河南嵩縣,因一士兵失蹤「逮捕了居民十數名,並殺害了5、6名及燒了十二、三棟房子」。

  1945年6月,在河南「由淅川向西峽轉進」期間,「帶著俘虜同行(我想大概有50名左右),後至豆腐店南方地區,益感前進困難,我命各部隊『務必將累贅之俘虜殺掉』」,「全部俘虜皆被殺害」。

  1944年10月26日,在河南太康附近,「拷問殺害中國人民6名」。12月16日,在黃河北左岸歸德北方地區,「拷問殺害中國人民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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