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曾下達勸禁「纏足」的諭旨:慈禧纏足嗎
三寸金蓮,中國獨有,世界驚詫!
蓄辮和纏足,長期以來被視為中國落後愚昧的兩個象徵,這兩樣東西,一個關於男人,一個關於女人;一個關乎頭,一個關乎腳;一個有著近500年的歷史,一個則綿延1000多年。只是中國的男人都要蓄辮,中國的女人卻不必都要纏足,慈禧太后就不纏足。
因為她是滿八旗。著名歷史學教授茅海建在《苦命天子——咸豐皇帝奕詝》一書中認為,在中國歷朝歷代的皇太后中,慈禧太后可謂是各種傳說最多且最具戲劇化的。經過近些年來歷史學家的詳細考證,她又成了歷朝歷代皇太后中身世最為清晰者。慈禧太后出身官宦世家,屬於鑲藍旗,而有清一朝,始終嚴禁八旗女子纏足。
400年前曾禁止纏足
纏足究竟何時開始,眾說紛紜,一般認為,宋代已開始流行,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是古代流行於中原地區的陋習,少數民族如北方的契丹、女真、蒙古等遊牧民族是不纏足的。
清朝是滿族建立的政權,滿族統治者對漢族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皇太極就於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1644年清軍入關後,一方面強令蓄辮,一方面下令漢人所生女子不得纏足。順治到康熙時期,清廷曾多次發佈禁令,不許婦女纏足。孝莊皇后曾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
清朝初年,束髮和纏足是漢人珍視的傳統,深入人心,所以滿清政府的強令蓄辮和廢止纏足遭到漢人的堅決抵制。滿清政府隨即進行了殘酷的鎮壓,「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高壓之下,蓄辮得以推行,但廢止纏足竟不了了之。
其實當時清政府頒布了多道廢止纏足的法令,但一直收效甚微。至1668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上書請求解除纏足的禁令,得到康熙的許可,清政府只好默認了漢族女子纏足的事實。清政府的這一態度也是出於無奈,首先是當時清兵入關不久,漢人的反抗鬥爭此起彼伏,強令蓄辮已讓他們焦頭爛額,沒有更多的精力耗費在纏足問題上;其次是女子秉性柔弱,社會地位較低,對新政權的威脅較小,而且強令蓄辮已經造成嚴重的民族對立,許多漢族士大夫不滿清廷,從緩和民族矛盾的角度出發,清政府也只好選擇妥協了。
清朝纏足的女子們
慈禧堅決反對纏足
慈禧太后自己不纏足,反對纏足也很堅決。清末的維新派反對纏足,康有為等還創立不纏足會,轟動一時。慈禧太后鎮壓了維新派,卻繼續舉起康梁等人提倡的反對纏足的大旗。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後,慈禧深深領教了洋人的厲害,因此在返回京城後,實行了一系列的改革。1902年,慈禧太后下達了勸禁纏足的諭旨,1905年她再次頒布諭旨:「漢人婦女率多纏足,由來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一時間全國各地官吏紛紛響應,取得明顯成效。
但是,千年的纏足傳統不是慈禧太后的一句話就能終結的,雖然她權力很大,一手遮天。有一個故事就講了慈禧太后的這種無奈。
有一次,一個外國的公使夫人和慈禧太后聊天時說:「大清朝女人因為纏足,都成了全世界的笑料了。」慈禧太后一聽,心裡很不舒服。當時歐洲國家的女人都有束腰的習慣,為了使腰部細瘦而束緊腰部,這也是一種陋習,和中國的纏足一樣,嚴重摧殘身體,不少女性因為過分束腰,導致身體畸形甚至喪命。慈禧太后看著身前的這位公使夫人,雖然長得人高馬大,但是腰很細,料定她一定束腰了,於是問道:「我聽說洋人有束腰習慣,現在這兒沒有外人,我倒想看看你們女人是用什麼東西來束腰的。」
西方束腰
看過之後,她感慨地說:「洋人婦女受此等洋罪,還要用鐵條把自己的腰束起來,可憐呀可憐!」然後送給她一套寬鬆的滿族服裝換上。之後一連幾天,這位公使夫人都沒來見慈禧。慈禧連忙派人去問,得知公使夫人的身子不太舒服。慈禧得意地說:「果然不出我所料,束腰的帶子解下來之後,要恢復成原來的樣子,是得需要點時間的。她們還笑話我們,我看她們這才是活受罪呢!」
事實上,放足也是一種痛苦,因為纏足已經扭曲了腳部骨頭和筋絡,放足是吃二遍苦,遭二茬罪。1927年出版的《婦女雜誌》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纏足女子桂英嫁給了留學生丈夫,思想先進的丈夫以救世主的口吻要求她放足,桂英要為了丈夫做一個時髦的婦人,順從了丈夫,但放足的滋味實在不好受,一度痛得要死。歷史傳統的改變,就是如此之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