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名臣李光地:生前報效國家身後家訓傳世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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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名臣李光地:生前報效國家身後家訓傳世

2016年12月04日 帝王將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66 次

  李光地在朝為官近50年,幾經沉浮,在平定三藩之亂、收復寶島台灣、治理河患等方面卓有貢獻,康熙皇帝稱讚說:「大臣中每事為我家計萬世者,獨此一老臣耳!」三藩之亂期間,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州舉兵反清,控制了福建地區。此時,李光地恰好請假在家,他巧妙擺脫了耿精忠的招攬,並與叔父合謀對策,將《密陳機宜疏》做成蠟丸,讓僕人送到京城,獻給朝廷,幫助清兵出奇制勝。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成功之子鄭經過世,其子鄭克塽登上王位,鄭氏家族繼續佔據台灣。此時,朝中大臣都主張招降,只有李光地建議發兵收復台灣,並用身家性命作擔保,極力推薦施琅擔任主帥。2年後,施琅率軍大獲全勝。台灣回歸之後,康熙皇帝一時找不到有效的鎮守辦法。為此,李光地提出派1萬名士兵鎮守,然後陸續更換,每次3000人,該策略被採納、施行,確保了台灣的長治久安,也鞏固了東南沿海的國防屏障。

  史料記載,在直隸巡撫任上,李光地先後兩次親下基層,勘察漳河、子牙河、永定河,制定出治水方案,並指導建設。在巡視子牙河建壩時,康熙皇帝曾撰寫律詩一首,加以褒獎。通過築堤、分流、排澇等工程,李光地成功治理了河患,給當地農業帶來了豐收景象。李光地一生深得康熙皇帝寵信,由於輔佐有功,先後三次被御賜親筆匾額,分別是康熙四十年的「夙志澄清」、五十二年的「夾輔高風」和五十四年的「謨明弼諧」,表彰其治理河患有功、為官品格高尚、善於出謀劃策。

  李光地一生為官清廉,即便官至宰輔,也沒有為自己大興土木。「現在大家看到的舊衙和新衙故居,都不是李光地修建的。」李清黎解釋說,舊衙大厝位於湖頭鎮湖三村,是拉哈達將軍營造的。康熙十七年(1678年),鄭經派兵圍困泉州,李光地獻計幫助拉哈達解圍。為了報答李光地,拉哈達想給他建一座大宅,但他知道李光地不會接受,於是謊稱是給自己建的,等建好後回到北方,就硬是送給了李光地。新衙大厝位於湖頭鎮湖二村,是李光地夫人偷偷興建的。有一次,李光地告假回鄉才得知此事,責罵了妻子一番,最後在母親的干涉下作罷。可是,李光地終其一生都沒入住過新衙。

  在做人、做事、做官上,李光地都嚴格要求自己,對家人、族人和鄉人也同樣如此。通過《家訓·喻兒》,李光地勸誡後輩在治學過程中,不能只停留在閱覽和誦讀上,要多動手抄寫,同時要注重總結要領,究出文章的核心思想,這樣才能學得深、記得牢。在《誡家後文》中,李光地告誡子孫:家族和個人的興衰存亡都取決於自己,做人要學會收斂約束,和順謙卑,才能從根本上得以保全。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只要犯法就會受到懲治,連祖宗神靈都解救不了。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75歲高齡的李光地回到家鄉,發現本族子弟中有人不安分守己,甚至染上賭博、偷盜、械鬥等不良習氣。為了消除陋習、管束族人,李光地親自訂立族規《本族公約》,並嚴厲申明:一旦族人子弟犯法,他決不徇私庇護,必定會聯合其他族人按照規定懲處。除了家訓族規之外,李光地還訂立村規民約,包括《同裡公約》《丁酉還朝臨行公約》等,明確指出盜竊、姦淫、賭博、盜耕牛私宰和放火焚山,都是嚴重影響生產和生活安定的大事,告誡鄉人不能觸犯,違者將被送官府按律查辦。李光地以身作則,憑借家訓族規、村規民約,不僅約束了族人,改善了鄉里的社會習氣,還對周邊地區產生了影響。根據李光地的建議,泉州知府劉侃知、安溪知縣曾之傳設立府學,建造朱子祠,教化民眾,提高文化素質,革新了當地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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