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緣總因多情:揭秘紅樓夢風流教主秦可卿之死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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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緣總因多情:揭秘紅樓夢風流教主秦可卿之死

2015年11月06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693 次

  風流教主秦可卿:在紅樓夢中秦可卿是一個神秘人物,風流教主。脂硯齋曾批言:「『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兒賈家後事二件,的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於是,本來懸樑而死的秦可卿在書中就變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說線索。

  首先是太虛幻境的畫冊上,她的主頁裡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樑自縊」。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接著《紅樓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終》裡,又留下了一句「畫梁春盡落香塵」,再次肯定她縊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別注意的是,判詞裡有一句「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而脂硯還在這裡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讀者忽略了去。然而,寧國府究竟犯了什麼彌天大罪,要被稱之為「造釁開端」,「敗家根本」呢?詞裡說「情既相逢必主淫」,曲裡說「宿孽總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導致「家事消亡」的「首罪」。那麼,寧國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

  第一,自然是焦大所說的「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的淫行。「爬灰」是俚語,特指公公與兒媳婦通姦,而寧國府裡唯一的公媳關係就是賈珍與秦可卿,矛頭所指,自不待言。秦可卿死後,賈珍哭得淚人兒一般,問到發送之事,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脂硯齋在這裡批道:「『盡我所有』,為媳婦是非禮之談,父母又將何以待之?……吾不能為賈珍隱諱。」


  本來這只是家事,算不上什麼大罪。然而賈珍在可卿死後大肆操辦,還用「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的棺板為可卿裝殮,此乃「逾制之罪」,必定會為賈家的「事敗」埋下禍根。

  相比之下,「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倒顯得無足輕重了。但是,這「小叔子」到底是誰呢?有人說是賈寶玉。理由是寶玉在夢中有與警幻之妹可卿雲雨之事。然而書中已經明明白白說了是一個夢,況且旁邊侍候的丫鬟盡多,兩人怎麼也不可能當著眾丫鬟的面顛鸞倒鳳。而且秦可卿是賈蓉之妻,與寶玉是叔叔與侄兒媳婦的關係,也不能稱之為「養小叔子」。所以,這種說法是第一個行不通的。

  也有人說指的是鳳姐兒和寶玉,所以當寶玉問時,鳳姐兒才會嗔怒。這兩個人的關係的確是叔嫂了。但這時候寶玉尚小,雖然已曾初試雲雨情,也還不至雨露均沾至此。況且即使二人之間有什麼,也還輪不到一個寧國府的老僕來過問榮國府主子的事。他們倆應該不在焦大的醉罵範圍之內。所以,也可以排除。

  第三種說法是鳳姐兒和賈蓉。這兩個人似乎是有些曖昧的,但二人是嬸子和侄兒的關係,也不叫「養小叔子」,所以焦大罵的應該也不是鳳姐兒。那就只剩下最後一個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賈薔。在整個寧國府裡,只有可卿和賈薔這兩個主子之間稱得上是叔嫂關係。因此我認為,焦大所指,只能是這兩個人。

  寧府裡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賈敬不算,統共就只有賈珍、賈蓉、賈薔三位,竟然都與秦可卿發生了或明或暗的性關係,也就難怪紅樓夢曲子裡說「擅風情,稟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了。但是僅僅一個秦可卿,還不足以彰顯寧府的全部情孽。於是,書中又穿插了一段《賈二捨偷娶尤二姨》的故事。


  雖然賈璉並不是寧國府的人,而是榮府長房賈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卻是寧府內當家尤氏之妹,而這宗親事,也由寧府族長賈珍、賈蓉父子攛掇而成,故而「箕裘頹墮」,仍當歸罪於寧國府。

  這罪大到什麼程度?用鳳姐兒的話說就是:「國孝一層罪,家孝一層罪,背著父母私娶一層罪,停妻再娶一層罪。」且看鳳姐兒將尤二帶回園中一段描寫:「鳳姐兒便帶尤氏進了大觀園的後門,來到李紈處相見了。彼時大觀園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見鳳姐兒帶了進來,引動多人來看問。尤二姐一一見過。眾人見他標緻和悅,無不稱揚。鳳姐兒一一的吩咐了眾人:『都不許在外走了風聲,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們死。』園中婆子丫鬟都素懼鳳姐兒的,又系賈璉國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關係非常,都不管這事。」

  連婆子丫鬟們都知道「關係非常」,可見事情的嚴重。也因此,鳳姐兒才會命旺兒教唆張華往有司衙門中告賈璉「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仗財依勢,強逼退親,停妻再娶」之罪;而賈珍、尤氏、賈蓉聽說後,也才會慌了手腳,任鳳姐兒勒索揉搓。

  然而鳳姐兒自作聰明,借了張華來洩憤,又讓旺兒殺人滅口,偏偏旺兒陽奉陰違,竟然沒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張華這個「活口」,將來「事敗」,張華必定是推波助瀾的元素之一。

  人命關天,國法難違,這就給寧府埋下了第二條罪狀。第二,則是賈珍聚賭之罪,也是寧府最大的隱患。且看第七十五回《開夜宴異兆發悲音賞中秋新詞得佳讖》這段:原來賈珍近因居喪,每不得遊頑曠蕩,又不得觀優聞樂作遣。無聊之極,便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因說:「白白的只管亂射,終無裨益,不但不能長進,而且壞了式樣,必須立個罰約,賭個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樓下箭道內立了鵠子,皆約定每日早飯後來射鵠子。賈珍不肯出名,便命賈蓉作局家。


  這些來的皆系世襲公子,人人家道豐富,且都在少年,正是鬥雞走狗,問柳評花的一干遊蕩紈褲。因此大家議定,每日輪流作晚飯之主——每日來射,不便獨擾賈蓉一人之意。於是天天宰豬割羊,屠鵝戮鴨,好似臨潼斗寶一般,都要賣弄自己家的好廚役好烹炮。

  不到半月工夫,賈赦賈政聽見這般,不知就裡,反說這才是正理,文既誤矣,武事當亦該習,況在武蔭之屬。兩處遂也命賈環、賈琮、寶玉、賈蘭等四人於飯後過來,跟著賈珍習射一回,方許回去。賈珍之志不在此,再過一二日便漸次以歇臂養力為由,晚間或抹抹骨牌,賭個酒東而已,至後漸次至錢。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賭勝於射了,公然斗葉擲骰,放頭開局,夜賭起來。家下人借此各有些進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勢了。外人皆不知一字。

  這裡賈珍並不是關起門來自家人賭,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這些來的皆系世襲公子」,非富則貴,個個來頭不小。聚賭已經是惡行,還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該罪加一等了。雖然這些看上去與「情」無關,然而書中曾借「尤氏窺賭」的所聞所見來寫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賭宴之際,狎暱孿童,爭風吃醋,焉知此後不會引起大麻煩、大爭執呢?

  這一段肯定不是贅筆,必然會醞釀一場是非禍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爭搶香菱打過人命官司的,此時寧府裡又添了邢大舅這麼個酒糟透了的一無是處的人,誰知道又會惹出什麼事故來?難怪中秋之夜,寧府祖祠裡會發出異兆悲音來。蒙府本在這一回有回前總批:「賈珍居長,不能承先啟後丕震家風,兄弟問柳尋花,父子呼么喝六,賈氏宗風,其墜地矣。安得不發先靈一歎!」

  這可謂「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的最佳呼應了。罪孽如此深重,賈家焉能不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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