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奸褚民誼以孫中山肝臟邀功仍難逃一死
軍統誘捕褚民誼
褚民誼時任偽國民政府外交部長,是汪偽政權中的第四號人物。他是汪偽政權中所謂「公館派」的骨幹,一切聽命於汪精衛夫婦。汪一死,他就夥同林柏生,全力攻擊偽國民政府代主席陳公博,指責他獨斷專行,大權獨攬,讓自己成了個跑龍套的,只能幹些瑣碎的小事,堅決要求辭職。後經周佛海等人從中斡旋,才同意暫留南京。但此時的日本帝國主義已經到了窮途末路,坐鎮廣州的汪精衛之妻陳璧君眼看形勢不好,為了加強對廣東地區的控制,增加以後與蔣介石談判的籌碼,便連電催褚民誼前去廣州幫忙。
可事與願違,未待褚民誼實現自己的「鴻鵠之志」,全國的形勢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8月11日,剛上任一個多月,連偽省政府與綏靖公署兩衙門的人員尚未全認識的褚民誼,就接到了陳公博從南京打來的長途電話,陳公博告訴他:「日本已接受波茨坦宣言,『和平政府』壽終正寢,已經自行取消了。」褚民誼一聽,知道大勢已去,但他不甘心坐以待斃,每天仍照常赴省政府辦公,靜觀時局變化。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宣佈無條件投降,重慶國民政府委任羅卓英為廣東省政府主席。褚民誼再也坐不住了,為了逃脫人民對他的懲處,他大拍蔣介石的馬屁,先給蔣介石發了一封電報,以試探蔣的態度:「敵宣佈投降後,共軍乘機蠢蠢欲動,正三三兩兩潛入省防,不良居心昭然。願謹率所部嚴加防範,力保廣東治安,靜候中央接收。」他還公開發表談話,說:「本人肩負廣東治安;並積極組織警備司令部,親自兼司令。嚴令各師長、各縣長各守本位。如因要事在省城者,立即返任,保護地方及人民。靜待中央派員來接收;並遵照蔣委員長命令,嚴飭各師、各部隊不得擅自移防,不得擅自收編及受編。」
沒過幾天,在陳璧君的授意下,褚民誼又給蔣介石發去一電:「本人和汪夫人(指陳璧君)願為中央效犬馬之勞,誓將廣東完璧中央。盼蔣委員長訓示。」
此時,國民政府已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逮捕漢奸。鑒於褚民誼身份較為特殊,實施公開逮捕有著諸多不便,國民政府便將逮捕褚民誼這一任務交給了軍統局。褚民誼此刻還不知道,在軍統局的特務陸續抵達廣州後,由軍統局局長戴笠親自佈置,一張「肅奸」的巨網已經向他悄然撒開。
老奸巨猾的褚民誼似乎看出了軍統的不懷好意,他擔心如若按照電文所說的來做,會給蔣介石以「畏罪潛逃」罪名來懲辦自己的口實。鄭介民走後,褚民誼立即來到了陳璧君的公館,在與陳商量後,褚民誼致電戴笠轉蔣介石,先是表達謝意,說「委座寬大,我兄關垂,俱深銘感」,但同時表示仍願意留在廣州「現居住址」,「恭候中央安置」。其目的是想靜觀時局變化,以圖另策。
看到軍統假傳聖旨的把戲即將被戳穿,鄭介民再生一計。為穩住褚民誼,他再次登門拜訪,一見面就祝賀褚民誼:「重行兄,你的那份電報戴局長已經收到,戴局長讓你先安心住在這裡,他已請示委座,估計過幾天便有結果。」
9月10日晚,鄭介民帶來了蔣介石給褚民誼的第三封電報:「重行兄:兄於舉國抗戰之際,附逆通敵,罪有應得。唯念兄奔走革命多年,自當從輕以處。現已取得最後勝利,關於善後事宜,切望能與汪夫人各帶秘書一人,來渝商談。此間已備有專機,不日飛穗相接。弟蔣中正叩。」
看到蔣介石如此「顧念舊情」,三番五次地「邀請」自己,褚民誼徹底打消了疑慮,落入了軍統設下的圈套。
汽車很快來到珠江邊,果有汽艇在此迎候。鄭介民將陳、褚送上船後,便稱另有公務不能陪同前往,將兩人交給了一位姓何的中校專員,隨後乘車走了。
汽艇剛一離岸,那位姓何的專員就從口袋裡取出一張紙,念到:「重慶來電,委員長已去西安,旬日內不能回渝,諸多不便,應先在穗送安全處所,以待後命。」
紅極一時的汪偽政權第四號人物——褚民誼,就這樣被軍統特務誘捕而落網。
法庭上的較量
1945年10月14日,陳璧君、褚民誼等人,還有陳的長女汪文惺、次子汪文悌及兩歲的外孫女何冰冰等,在廣州白雲機場登上飛機,幾個小時後,飛機降落在南京明故宮機場。他們一下飛機便被押上囚車,送往寧海路25號看守所關押。
剛進看守所,褚民誼便鬧出了笑話。看守所所長徐文祺原是偽行政院的科長級小吏,褚民誼的下屬。在徐前來「歡迎」褚民誼的時候,褚還很奇怪地問:「咦,老徐你怎麼先進來了!」他詫異的是,論級別,自己要高得多,這個小科長怎敢僭越!
第二年2月18日,褚民誼被解送蘇州,關押在國民黨江蘇高等法院獅子口第三監獄。在獄中,褚民誼寫下了洋洋灑灑3萬餘字的《我參加和運的經過》,為自己表功。
不久,江蘇高等檢察處開始對褚民誼進行押審、偵察。3月17日上午9時許,褚民誼在江蘇高等法院看守所老老實實回答了檢察官王文俊的問題,同時再次為自己表功。問完後,書記官王雄亞將筆錄給褚民誼閱後,讓其簽完字,由法警押回牢房。
褚民誼對汪精衛大加吹捧,他說:「國難當頭,戰事頹敗之時」,「幸有汪先生其人者,不顧一己之安危,抱吾人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之宏願,根據我黨27年漢口臨時代表大會之宣言,響應近衛聲明而發艷電,始而復黨,繼而組府」,實在是一個「仁人君子」。對汪精衛的賣國投敵罪行進行了一番掩飾,其目的還是在為自己開脫賣國的罪責。
褚民誼還狡辯說:「檢察官要判處我為叛國元首,事實上我是南京政府裡的第十二名,前有各院院長五人,副院長五人,內政部長,以後才是我外交部長。」「我從事和平運動時,即有電給蔣委員長,是否收到不清楚,後來在勝利時,接到蔣委員長電報,謂汝追隨總理十餘年,在廣東維持治安有功,可從輕發落。」
不僅如此,褚民誼還在法庭上裝瘋賣傻,插科打諢,出盡洋相。當別的檢察官循例問他「聽清楚問題了沒有」時,他擠眉弄眼回答「我是浙江人,你一口蘇北話我可聽不明白」,引得哄堂大笑,檢察官也面紅耳赤。
褚民誼還大放厥詞,說什麼「有戰必有和,遲早而已」,汪偽政權的成立是「和平抗日」,「智者」所為,是為了保持國家的「元氣」,其頑固不化的漢奸嘴臉由此可見一斑。
褚民誼妄圖洗滌他的漢奸罪行的種種詭辯,只能更加暴露他的醜惡嘴臉和骯髒靈魂。檢察官隨即提出各種證據,包括錄音片兩張,為褚民誼在當偽外交部長時的講話,說明偽政府所謂「救國救民」完全是無稽之談。淪陷區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所謂「和平抗戰」更屬可笑,故要求依法判處重刑。
1946年4月22日下午,江蘇高等法院再次開庭。根據褚民誼的罪行,審判長向其宣讀了「民國35年特字第408號」判決。判決認為其罪行「實屬甘冒不韙,最無可恕」。著對其「處以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
以交出「國寶」——孫中山肝臟標本為條件,要求減刑,作惡多端終自斃
江蘇高等法庭的判決讓褚民誼心裡十分害怕,但他表面上依舊故作鎮靜。事到如今,他知道自己已在劫難逃,但卻仍不甘心,因為他手裡還有最後的一個重要砝碼——孫中山的肝臟標本。孫中山是中華民國的國父,他的肝臟就是國寶。褚民誼一面讓自己的老婆陳舜貞向首都最高法院要求復判;一面以自己手裡的「國寶」相要挾,要求法官給自己以活命。
事情是這樣的。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逝世於北平協和醫院,其遺體被解剖後,肝臟被泡在福爾馬林藥水中,裝在一個大玻璃瓶裡。孫中山的靈柩在1929年6月1日奉安南京中山陵,而其內臟則保存於協和醫院裡。1942年3月下旬,褚民誼去北平「公幹」之際,得知孫中山內臟的下落,便帶至南京,送交南京市中山陵園保管;不久,褚又從日本人手中取回孫中山所著《孫文學說》原稿及《建國大綱》手跡。這也便是他的所謂「效忠國家,保存文獻」的「功績」。此時,褚民誼竟以交出孫中山肝臟為條件,要求法官給自己減刑。
鄭介民聽說此事後,立即趕往蘇州監獄,提審褚民誼。
此時,在陳舜貞的多方奔走下,蔣介石也發出了對褚民誼案件從輕處理的手諭,但此舉招來了輿論的強烈反對。在各方壓力下,蔣介石不得不收回「成命」。5月29日,最高法院特種刑事判決,駁回陳舜貞的復判要求,「原判決核准」;6月24日,江蘇高等法院也做出裁決,再次維持原判,不做減刑處理。
褚民誼的最後一線希望也破滅了。1946年8月23日,這個曾被吳稚暉稱為「鼠狒黑」的巨奸被執行死刑,走完了其罪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