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色旗出自趙鳳昌之手 被孫中山擱置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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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色旗出自趙鳳昌之手 被孫中山擱置

2015年06月01日 孫中山,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336 次

  100年前,辛亥革命爆發,作為封建專制象徵的黃龍旗被革命者扔進了歷史的垃圾箱,當時取而代之的是一面由紅、黃、藍、白、黑五色橫長方條自上而下排列的五色旗。這面在中國結束帝制走向共和之時樹立的國旗,與南京有著不解之緣。

  南京新都初建,五色旗閃亮登場

  1911年12月2日,江浙聯軍攻克東南重鎮南京。12月4日,各省留滬代表,江蘇、浙江、上海都督等在上海會議,討論籌組中央政府事宜。此時孫中山還在海外,沒有參加會議。與會者提議中央政府設於南京,舉黃興為負責籌組中央政府的大元帥。會議還提出,中央政府以「五色旗」為臨時國旗,一攬子推出的還有陸軍旗、海軍旗、大元帥旗、副元帥旗等。

  儘管該會議的權威性遭到尚設於武漢的各省代表會議質疑,但南京光復為此前的國都之爭果斷地畫上了句號,武漢方面復電:同意以南京為中央政府所在地。

  上海的報紙很快搶先刊發了有關旗式圖案,五色旗開始以國旗的名義閃亮登場。五色旗以紅、黃、藍、白、黑5色橫長方條自上而下排列,代表漢、滿、蒙、回、藏等民族「聯合成大共和國」,也有人認為,其與傳統五行概念對應的5種色彩還涵蓋了方位上的東西南北中。

  同盟會中部總會和東南立憲派骨幹人物宋教仁、陳其美、程德全、莊蘊寬、趙鳳昌等是五色旗的主要推手,其中有「民國產婆」之稱的趙鳳昌便是旗幟的設計者。

  色彩溫和的五色旗的誕生以及被各方面迅速認同,標誌著辛亥革命期間的旗幟從紊亂走向有序——起初諸旗並舉,白旗之外,以青天白日旗、鐵血旗應用範圍較廣,此後便是五色旗獨領風騷——這也意味著推行「種族革命」、以「關內十八省」為畛域等觀點被揚棄,而爭取版圖完整、和平建國的「五族共和」理念漸佔上風。


孫中山

  五色旗的實際應用始於上海,1911年12月17日,滬軍都督府即向全市頒發標準統一的「五色民國旗」。但它在更大範圍內成為公認的政治符號,還是得力於南京臨時政府的建立。在這當口,五色旗因「改朝換代」產生強大的視覺衝擊力,給世人留下極為深刻的印象。

  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會議通電全國,確定12月29日選舉臨時大總統,號召「凡我國國民應於是日懸掛國旗以誌慶典」,南京從29日起「一律懸掛五色國旗」。此時,臨時大總統的選票上端就已經印上了兩面五色旗交叉的圖案。12月31日,滬軍都督陳其美「出示曉諭」,「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懸掛國旗,以昭慶賀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湖北軍政府內務司要求本日「一律懸掛國旗」。

  於是,1912年1月1日,孫中山由上海赴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之日,上海「華界、租界各公署、各商號及浦江所泊各國兵船、商輪一律懸旗申賀」。在火車站,送行的滬軍士兵也是「每一枝槍上均插上一張五色小國旗」。同樣,南京「全城署局、學堂、商店及各營、各炮台、各兵艦商輪俱懸旗申慶」。次日,日本駐南京領事鈴木電告日本外務大臣:「今日市中(指南京)遍懸國旗,過路行人已全無垂髮辮者。」

  一度被孫中山擱置,問世7個月後才成為民國法定國旗

  1912年1月初,代行參議院職權的南京各省代表會議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1月9日,身居武漢的副總統黎元洪致電南京,希望盡快通過法律程序使國旗規範化:「正朔已定,國旗及軍商各旗式應即劃歸一律,請速頒發定式,以便遵行。」南京參議院隨即復電:「沿江各省現在皆以五色旗為國旗,經本院議決,請大總統通告各省,國旗即用五色旗。」然而,孫中山並沒將該項決議通告各省,五色旗成為法定國旗的最後一步被凍結了。

  1月11日,孫中山在「復參議院論國旗書」中指陳五色旗的弊端:「1.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2.其用意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如以黃代滿之類。3.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之後,他將五色旗降等為區域性的「蘇浙之旗」,最終得出結論:民國國旗「本總統以為暫勿頒定施行,而俟民選國會成立之後」,堅決地擱置了「國旗案」。

  但新生的共和國離不開國旗,孫中山儘管不情願,實際運作中還是把五色旗作為國旗對待。例如,1月7日,孫中山在「規定陸軍服制」時,要求「將國旗標本暨陸軍旗幟、軍服圖樣頒發各省」,而他頒發各省的國旗正是五色旗。在南京臨時政府存在的3個月間,五色旗作為事實上的國旗頻現於各種場合,其成為法定國旗的堅實基礎業已奠定。

  5月4日,由南京遷北京的臨時參議院召開第一次會議,「國旗案」被再次提出。由於臨時政府建立時「前南京參議院議決用五色旗者,因各省幾乎一致,故從多數」,至5月10日,「議長用五色旗為國旗之意詢眾議員,眾議員全體起立表決,拍掌歡呼民國萬歲」,五色旗率先獲得全票通過。

  參議院在提請臨時大總統公佈國旗的咨文中稱:「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就道德上、歷史上、習慣上、政治上種種方面觀察,非惟足以代表全國精神,且為中華民國永久不磨之特色。現友邦公使、外域華僑,函電所通均已共曉。而外人並有目此旗為虹旗,謂中國驅除專制、建設共和正如彩虹亙天,陰霾盡掃者。此尤可見此旗榮譽中外歡迎,應即定為中華民國國旗。」

  6月8日,袁世凱發佈「臨時大總統令」:「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商旗適用國旗,以十九星旗(原十八星鐵血旗中心增加一星)為陸軍旗,以青天白日旗(此處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本大總統按照約法(指3月11日南京臨時政府公佈的《臨時約法》)第二十二條公佈之,此令。」至此國旗之爭塵埃落定,問世7個月的五色旗正式成為中華民國法定國旗。

  此時,五色旗是深入人心的。「千秋漢業同天永,五色旌旗映日殷。」朱德1916年參加護國戰爭時曾寫下這樣的詩句。

  時勢變幻,17年後五色旗被取代

  1928年底,五色旗走完了它作為中國國旗的17年生命之旅。取代它的是孫中山畢生為之奮鬥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青天白日旗原是興中會的旗幟,由被孫中山稱為「吾共和第一烈士」的陸皓東於1895年設計。1906年,孫中山又親自設計了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兩旗因中國同盟會沿用而產生一定影響。但由秘密團體改為公開政黨的中國同盟會和由中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等合併而成的國民黨,對青天白日旗的地位皆未予以明確認定。雖然南京臨時政府期間,孫中山在自己的總統府辦公室裡掛著青天白日旗,但是,後來重新轉入地下的中華革命黨一度宣稱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時,孫中山還是會時不時提醒,「吾黨亦宜一律沿用」的仍是五色旗。

  1922年元旦,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首次飄揚在「非常大總統」孫中山的桂林大本營上空,但不久後的陳炯明叛變又使之歸於沉寂。1923年2月,孫文重回廣州就大元帥職,街頭飄拂的依然是五色旗。

  到了1926年,北伐軍興,聯合起來的工農兵們在青天白日旗下高歌猛進,難與爭鋒的五色旗隨著北京政府如深秋落葉般一路凋零。1928年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換上了南京國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中國境內最後的五色旗也退出了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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