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中國以三位科學家名字命名月面撞擊坑獲批准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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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中國以三位科學家名字命名月面撞擊坑獲批准

2015年05月22日 宇宙奧秘-短篇 暫無評論 閱讀 125 次

科技時代_我國以三位科學家名字命名月面撞擊坑獲批准
 

蔡倫畫像


 


科技時代_我國以三位科學家名字命名月面撞擊坑獲批准
 

畢昇



  蔡倫、畢昇和張鈺哲,以中國三位著名科學家分別命名月面三個撞擊坑,8月2日獲得國際天文學聯合會(IAU)的批准。


  9月20日,國防科技工業局對外發佈這一消息稱,月面三個撞擊坑分別命名為蔡倫、畢昇和張鈺哲,是由我國科學家利用繞月探測工程全月面影像數據首次申報的月球地理實體命名,實現了我國月球探測工程科學應用成果在月球地理實體命名上零的突破。


  蔡倫(63年~121年),我國東漢時期桂陽郡耒陽(今湖南耒陽市)人,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中造紙術的發明人;畢昇(約970年~1051年),我國北宋時期著名發明家,是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中活字排版印刷術的發明人;張鈺哲(1902年~1986年),中國近代天文學的奠基人,新中國首任天文台台長,1928年他將發現的一顆小行星命名為「中華」星,開創了中國人命名小行星的先河。


  據悉,2007年10月24日,我國嫦娥一號衛星成功發射;2009年3月1日,嫦娥一號衛星受控成功撞月。經過為期一年零四個月的在軌運行,嫦娥一號衛星搭載的8台有效載荷共獲得原始數據約1.37TB,目前已獲得經各種校正和處理後生成的數據產品約5.13TB,並且取得了以國際先進的全月球影像圖和三維地形圖等為代表的研究成果,為開展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奠定了技術基礎。


  據中國科學院探月工程總體部主任、中國月球地名命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劉曉群介紹,月球地理實體命名活動始於17世紀初期的歐洲,後來轉移到20世紀月球觀測和探測活動較多的美國和前蘇聯。目前,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管理和審批是由世界各國公認的權威天文學術組織——IAU負責。月球作為全人類的共有財產,任何研究者都有權基於科學研究的需要向IAU申報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


  據瞭解,自1935年至2009年期間,IAU共審查批准了1993個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其中有1592個撞擊坑。在已命名的地理實體中,僅有11個中國人的名稱。


  劉曉群說,2010年,隨著我國繞月探測工程科學研究工作的進一步深化和研究成果的逐步產生,探月工程重大專項領導小組全面部署了我國申報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有關工作,成立了命名工作領導小組和咨詢專家組。經過充分調研論證,我國向IAU提出了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申請,並於2010年8月獲得IAU批准。至此,月球上共計以14個中國人的名稱命名了19個月球地理實體,包括12個撞擊坑、2個月溪和5個衛星坑。


  他表示,月球地理實體命名能從一個側面反映一個國家在月球探測及其科學研究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績,也表現了一個國家的綜合實力和科學技術發展水平。我國科學家利用中國繞月探測工程影像數據首次申報月球地理實體的命名獲得批准,是一次成功的探索,也是探月工程一期科學研究與應用的重要成果,對我國月球與深空探測工程後續發展及其科學研究具有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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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基本規則


  多年來,國際天文學聯合會(IAU)建立了標準化的月球地理實體命名規則和慣例。一個月球地理實體命名必須具備如下幾個基本要素,才能被IAU審核通過。


  一、該月球地理實體直徑(或長度)須大於100米,且本身須具備特殊的科學研究價值。


  二、命名須簡單明瞭、不易混淆,而且還須對科學研究工作和月球圖的繪製有所幫助。


  三、以人物姓名進行命名,不能單純以紀念為目的。獲此殊榮的個人必須是已經去世3年以上的著名科學家。


  四、帶有政治軍事或宗教色彩的名字將不會採用。


  月球地理實體命名的來源依據


  1.撞擊坑:以在其領域內作出突出貢獻或基礎貢獻的已故科學家和極區探險家名字命名。


  2.湖、海、沼、灣、洋:以描述天氣和其它抽像概念的拉丁語命名。


  3.山脈:以地球上陸地山脈或附近撞擊坑名稱命名。


  4.峭壁、谷:以附近撞擊坑或附近其它形貌點名稱命名。


  5.山脊:以地學科學家的名字命名。


  6.坑鏈、溪:以附近撞擊坑名稱命名。


  7.衛星坑:以附近的已命名的撞擊坑名稱後加綴字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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