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時的超級男生王紫稼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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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時的超級男生王紫稼

2016年08月18日 野史逸聞 暫無評論 閱讀 252 次

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娛樂明星。


就中國歷史而言,優伶和娼妓應算是最主要的娛樂明星群體。他們也許都曾千姿百態地燦爛過,可多是如曇花、如流星,瞬間的光華過後,便化為雲煙,消匿在無邊的時間長河中。中國傳統的史觀,是以「大是大非」為標準進行選擇性的歷史記憶的。於是,我們今天要查訪他們的故事,卻尷尬地發現,無論是在官方史冊上,或是民間記憶中,留下些痕跡的,多是極端臉譜化的他們:要不便是如何蠱惑君王、禍國殃民的,要不便是怎樣吸引才子、成就佳話傳奇的。


其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都是極具矛盾性的悲劇人物,一方面是外貌才情的出眾,另一方面卻是個體身份的低賤,於是他們的人生必然充滿著痛苦的掙扎和無常的宿命。那些伶人的角色倒錯和身份演變,最值得尋味。尤其是亂世之際,當享樂主義被刻意放大,他們的麻醉功效也會被恣意使用,並因此畸形造就了倡優文化的極度繁榮。正如孟森(號心史)先生所云:「易代之際,倡優之風,往往極盛。其自命風雅者,又借滄桑之感,黍麥之悲,為之點染其間,以自文其蕩靡之習。數人倡之,同時幾遍和之,遂成為薄俗焉。」


王紫稼便是這樣一個典型時代的典型人物。


伶人的「名士緣」


《清稗類鈔》裡對王紫稼的介紹非常簡單:「王稼,字紫稼,一作子玠,又作子嘉,明末之吳伶也。風流儇巧,明慧善歌。」對於他的更多介紹,便是存留在他那個時代的名家詩作中。王紫稼好像很有「名士」緣,如錢謙益(號牧齋)、龔鼎孳(字芝麓)、吳偉業(號梅村)等同時代的大才子、大名士,「詩酒流連,皆眷王紫稼」。那麼,王紫稼有什麼樣的秘密武器,會讓這些重量級的人物「歌詠之辭爛如」,紛紛贈詩示好呢?我們不妨從他們的詩作中尋求答案。


有「才子騷壇盟主」之稱的吳梅村,在《王郎曲》裡讚道:「王郎十五吳趨坊,覆額青絲白皙長。孝穆園亭常置酒,風流前輩醉人狂。同伴李生柘枝鼓,結束新翻善財舞。鎖骨觀音變現身,反腰貼地蓮花吐。蓮花婀娜不禁風,一斛珠傾宛轉中。此際可憐明月夜,此時脆管出簾櫳。王郎水調歌緩緩,新鶯嘹嚦花枝暖。慣拋斜袖卸長肩,眼看欲化愁應懶。摧藏掩抑未分明,拍數移來發曼聲。最是轉喉偷入破,人腸斷臉波橫。」由此觀之,王紫稼是男扮女裝的男旦,而且頗有幾分「妖艷絕世」的模樣。當年,也正是這位擅演紅娘的王紫稼,色藝雙全,名冠一時,並因此「舉國趨之若狂」的。但我們必須注意這樣一個細節,那就是詩中描述的王紫稼才剛剛15歲,稱得上是童星了。而這些名士才子對王紫稼的癡迷,可不僅僅是緣於藝術的欣賞,更多層面上是緣於當時流行的「押優蓄童」之風。


那個時代的名士才子,除卻有到青樓裡尋求紅粉知己的愛好外,對於男色,也頗有偏好,時稱「男風」(或曰南風)。這一點,並非以簡單的同性戀就能概括,更多的是一種打著風雅的幌子、追求別樣刺激的變態性遊戲罷了。當年袁枚60歲時,攜二八嬌男欣然逛大街,人稱「子真如水銀瀉地,所謂無孔不入」。換個角度講,被狎暱的歌童雛伶並非是天生的同性戀,他們只不過是這些名士才子滿足其個人變態嗜好的洩慾工具和把玩器物罷了。那麼,能不能因此就斷定這三位大師級的人物對王紫稼的喜愛,也是這種追求男風的產物呢?


當然不能。首先王紫稼不是同性戀。錢牧齋在寫給他的贈詩裡,便有「多情莫學野鴛鴦,玉勒金丸傍苑牆。十五胡姬燕趙女,何人不願嫁王倡」的調侃。而在王紫稼最後被定罪處死時有一條「姦污良家婦女」的罪名,也可作為他並非是同性戀的旁證。當然,如果非要說他是雙性戀,不免就有些牽強。因為在他那個時代,也是有些美麗的同性相戀的故事,譬如狀元畢秋帆寵愛優伶李桂官,再如詞人陳維崧獨鍾情人云郎等,都是很感人的愛情佳話。陳維崧在雲郎結婚時所作的《賀新郎》,至今讀來依然令人感慨萬千。詞中情意綿綿,「六年孤館相依傍。最難忘,紅蕤枕畔,淚花輕颺」,如今「休為我,再惆悵」。當時的社會風氣,在對待同性之戀方面,也頗為開放。佳作一出,頓時「競唱人口,聞之絕倒」。


其次,給王紫稼題詞贈詩的名士頗多,可幾乎遍尋不到示愛的詩句。論說風流,與王紫稼相交的幾位「名家」朋友,一個比一個風流。有「東林浪子」之稱的錢牧齋在60歲的年紀娶了「秦淮八艷」之一的柳如是;龔芝麓娶的也是位列「秦淮八艷」、艷名遠播的顧橫波;而吳梅村也曾與秦淮名姝卞玉京癡癡相愛過。除卻吳梅村無奈因戰事與卞玉京分手外,前兩者都與夫人感情極好。從理論上講,他們的性取向都很正常,但是否對王紫稼有過「狎暱」之愛,我們不得而知。從常理分析,錢牧齋、龔芝麓、吳梅村被時人稱作「江左三大家」,平日裡關係都走得很近,便是狎暱,也不可能無恥到同狎一人的地步。當初,錢牧齋在王紫稼北上遠遊時贈送離別之詩,曾被熊雪堂和韻諷刺道:「金台玉峽已滄桑,細雨梨花枉斷腸。惆悵虞山老宗伯,浪垂清淚送王郎。」據說錢牧齋看到後,還「不懌者累日」,由此觀之,錢牧齋還是很在意別人對其和王子稼關係的看法。


總而言之,這三位大家對王紫稼的贈詩,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席面上的相互唱和罷了。三者對於「風流儇巧」的王紫稼的喜愛,應是常人理解的範疇之內,正如幾個世紀以後著名劇作家羅癭公對程硯秋的喜歡和提攜一樣。羅癭公曾作《贈程郎五首》,其中便有「紫稼當年絕代人,梅村矇叟足相親」句,可作為我們理解這種止於欣賞關係的旁證。


伶人的「北漂夢」


王紫稼是一個有追求的人。


順治八年(1651年),他30歲,雖說剛過而立之年,可對一個靠臉蛋吃青春飯的伶人而言,已經不算年輕了,好在是保養得法,倒是愈發顯得「誰知顏色更美好,瞳神翦水清如玉」。為日後打算計,趁著大好年華和驕人的歌唱實力,此時大概已經貴升為「王老闆」的大腕級娛樂明星——王紫稼,毅然決定北上,到京師尋求更廣闊的人生舞台。當然,也包括尋找一個更牢靠的後台。


恰好在這一年,王紫稼的同鄉、也是老主顧龔芝麓守制結束,奉旨回京,繼續做他的太常增少卿。為了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有個好的著落和跳板,王紫稼決定追隨這位名氣大、才氣濃的龔老先生。龔芝麓對此也非常樂意,一來他這個人最喜歡的就是「飲酒醉歌,俳優角逐」的風流快活;二來他愛交朋友,對朋友也很照顧,「多有義舉」。上京途中路經常熟時,兩人還一起順道拜訪了老朋友錢牧齋。錢特地寫了首送行絕句,贈予王紫稼,以表折柳贈別之意。對於王紫稼「此行將倚龔太常」的曖昧之詞,錢牧齋寫詩調侃道:「閣道雕樑雙燕棲,小紅花發御溝西。太常莫倚清齋禁,一曲看他醉似泥。」


王紫稼前往京師「淘金」,最初是自信滿滿。除卻自身條件外,還與當時的大時代背景密切相關。當時正是清朝立國之初,朝氣蓬勃,誓要有幾分革新的新氣象。自順治三年開始,清廷便明令禁娼,所有官辦妓院一律取締,順治五年制定並頒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重申了《明律》中禁止以良為娼的條文,順治八年又停止了教坊司女樂入宮承應。另外,清初的法律還加大了對嫖娼者進行處罰的力度:對文武官吏有宿娼者打60大棍,挾妓飲酒也按此律辦,官員子孫襲蔭宿娼作同樣處理;監生生員挾妓者「發為民,各治應得之罪」;書吏有犯者則「比照官吏挾妓飲酒律,杖六十、革役」。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士大夫階層的娛樂休閒文化也必然順勢導入了另一重別樣的天地。另一方面,隨著宮廷教坊歌舞的衰落和禁止,戲曲成為當時最主要也是最流行的娛樂方式,上至皇室貴族,下及草民百姓,都非常喜歡。佔盡天時地利人和優勢的昆曲,自然領風氣之先,一時間京師的職業昆班不斷增多,許多昆劇名角,紛紛自蘇州趕來或被請來獻藝。清尤震在其《玉紅草堂集·吳下口號》中云:「索得姑蘇錢,便買姑蘇女。多少北京人,亂學姑蘇語。」由此觀之,當初咿咿呀呀的吳儂軟語,在北京是何等的流行。


如果說王紫稼在十三四歲的年紀沒變聲時,可能會把唱腔處理到「王郎水調歌緩緩,新鶯嘹嚦花枝暖」的境界,身段和眼神也能練就到「慣拋斜袖卸長臂,眼看欲化愁應懶」的地步,可到了30歲的年紀,便是身段和眼神依舊,那唱腔則必然要大打折扣。想想看,一個大男人,在舞台上憋尖嗓子,努力運用上顎和舌頭共鳴,發出「最是轉喉偷入破,人腸斷臉波橫」的咿呀之聲,縱是清柔,縱是婉折,卻實在談不上舒服。當然,聽習慣了又另當別論。譬如當男旦成為傳統或國粹時,許多行家或老戲迷反而聽不慣坤角唱的純天然女聲,以為「雌音」反倒不如非自然的男音了,也許這就是藝術的魅力吧。


坦率地講,王紫稼只所以能讓「諸貴人猶惑之」,很大程度上不在於他的才藝,而是在普遍性壓抑(清初京師富貴階層自然是滿人居多,加之既有滿漢不通婚的禁令,又有禁娼的政策)的大時代背景下,那些達官貴人對美色的慾望和衝動被畸形放大了。那時男色的最大好處,便是可以公開品談,集體叫好。於是,以藝術的名義,戲劇欣賞堂而皇之演變成為一場男性看客飛揚荷爾蒙的集體狂歡。正如清陳森在其《品花寶鑒》中借田春航之口坦言:「我是重色而輕藝,於戲文全不講究,角色高低,也不懂得,惟取其有姿色者,視為至寶。」


於是,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像王紫稼這樣一位男扮女裝的「非常態」伶人,可以「梨園獨步」,能夠「舉國若狂」了。吳梅村在《王郎曲》中描述道:「五陵俠少豪華子,甘心欲為王郎死。寧失尚書期,恐見王郎遲。寧犯金吾夜,難得王郎暇。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聲聲頃息。移床敧坐看王郎,都似與郎不相識。」他的妖態艷妝,必然令這些超級「粉絲」魂喪神奪,否則豈會有這樣狂熱的激情和瘋狂的場面呢?


昆曲在京師的普及和流行,除卻群眾的切實需求外,也與皇帝的喜好有關。順治帝本人就很喜歡戲曲。當時,為了確保宮內劇目演出的質量,他還特地挑選名優進宮,譬如與王紫稼同時代的戲曲家尤侗,就因為劇本《讀離騷》寫得好,被順治帝譽為「真才子」,他的《讀離騷》還被欽定為「教坊內播之管弦」的主旋律劇目。另外,在他的詩作中,還特別記錄有朝廷派人到江南選優之事,詩曰:「天子瑤池奏玉笙,只教阿母喚雙成。閒來海上深仙籍,又問飛瓊小玉名。」到了康熙年間,宮內已是「昆腔頗多」,許多名伶還入宮任教習,頗受恩寵。王紫稼的「北漂之旅」,自然多多少少也有渴望被朝廷恩澤的動機。


「流麗悠遠,出乎三腔之上」的昆腔縱是好聽,可內容太過高雅,發音太過晦澀,並不太適合北方人的口味。到了乾隆時期,京城的百姓已經是「厭聽吳騷,聞歌昆曲,輒哄然散去」。雖說王紫稼北漂三年時,昆曲還沒淪落到這種地步,可昆腔也並非當時唯一流行的腔調,秦聲、羅聲、弋聲等各種戲曲唱腔,猶如百花爭艷一般,在京城四處綻放。正所謂「曲界輩有人才出,各領風騷三兩年」,瞬間的追星喧囂後,落寞的王紫稼發現,自己折騰來折騰去,也不過是京都公卿和文人雅士聚會時「博徒酒伴貪歡謔」的情趣點綴和藝術陪客罷了。他的「風流儇巧」,也許能博得一些士大夫的綵頭,可離朝廷的政治要求和皇帝的個人喜好,卻是相差十萬八千里。一句話,他生不逢時,指望以自己的伎藝走上層路線,沒戲!


順治十一年春末,他終於下定了南歸的決心。也許他終於懂得,紫禁宮苑、侯門深深的北京,並非是他的歸宿之地,反倒是小橋流水、花紅柳綠的吳中,才是他理想的家園。吳梅村作詩勸慰他道:「君不見康崑崙黃幡綽,承恩白首華清閣。古來絕藝當通都,盛名肯放優閒多,王郎王郎可奈何!」康崑崙、黃幡綽都是唐時宮廷的優伶,吳梅村以古喻今,是在歸勸王紫稼放棄以「奇優名倡」的身份博出位的想法。龔芝麓在送別詩中,一方面同病相憐,黯歎「長恨飄零入洛身,相看憔悴掩羅巾」的鬱悶遭際和「後庭花落腸應斷,也是陳隋失路人」的尷尬身份,另一方面又替王紫稼高興,因為「初衣快比五銖輕,越水吳山並有情。不舸便尋香粉去,不須垂淚阻君行」,字裡行間,也多是勸解之意。當初,錢牧齋的贈別詩裡,也有「休將天寶淒涼曲,唱與長安筵上人」的歸勸之句。


苦於史料不足,我們無法判知王紫稼能否真正懂得這幾位「大家」朋友在詩中「雜有寄托」的隱晦思想。《清史稿》中對錢、龔、吳三人的描述,有三個共同點,那就是性格的軟弱、氣節的缺失和身份的尷尬。俱是晚明進士出身的三大才子,能力和才情沒得說,可在國破之時,都因為貪生怕死而降清,雖說能夠繼續在新朝做官,可讀書人最看重的面子卻早已在嘲笑和譏諷中蕩然無存,內心的痛苦和掙扎可想而知。也許是王紫稼太過簡單,所以還在一味追求「賣笑」的效益最大化,而當時在京為官的龔芝麓和吳梅村卻早已不堪面對新主子,正處於不願賣笑卻又不能不笑的尷尬境地了。


我們無法判斷王紫稼當初離京時是怎樣的心情,也不知他在踏上回程時,是否回望過一眼那座不屬於他的北京城?


伶人的「宿命結」


王紫稼南歸時,已經33歲。


身為一名戲子,到了這樣的年紀,不免會考慮「轉型」事宜,為後半輩子做些打算。其實早在北上之前,他就已經開始借自己在當地「娛樂圈」裡的影響,積極構築關係網絡,特別是靠經常出入「諸豪胥奸吏」的宴席、Party所積累的「人脈資源」,做些「以夤緣關說,刺人機事」的政治掮客勾當,時間一長,乾脆「棄(舊)業不為」,也就是說,唱戲的不好好唱戲,反倒是靠名聲和機巧談說公事、包攬詞訟,「為諸豪胥耳目腹心」,儼然一名「遨遊當世,儼然名公」的社會活動家。他做得很成功,當時「縉紳貴人皆倒屣迎」,便是日常出行也格外擺譜,無官無職的他竟「出入必肩輿」,猶如當代的成功人士開勞斯萊斯一般,想來真是排場和威風。


北漂三年的經歷,雖說沒撈到什麼實際的好處,可對聰明如此、圓滑如此的王紫稼而言,倒算得上是他可以恣意張揚的絕好資歷和通融資本。婁東無名氏在《研堂見聞雜記》裡說道:「一旦走京師,通葷下諸君。後旋里,揚揚如舊。」王紫稼的張揚,還遠不止這些。《研堂見聞雜記》還列出他「所污良家婦女,所受饋遺,不可勝計」的惡行,已經到了「坐間談及子階,無不咋舌」的地步。他做人如此的不低調,難免有樹大招風之嫌。像他這樣一株「玉樹」,臨的若是微醺的春風也就罷了,一旦狂風驟雨掃來,他是無法承受得來的。


順治十一年,也就是他南歸的這一年,江南巡按李森先以「淫縱不法」的罪名,將其抓捕,「杖數十,肉潰爛,乃押赴閶門,立枷,頃刻死(也有說三日而死)」。那麼,王紫稼究竟是被打死的,痛死的,還是羞死的?今天我們已不得而知。按道理講,王紫稼縱是有不法行為,可也罪不致死。從表面上看,李森先將其「杖數十」,「立枷於閶門」,也都是按《大清律》條款辦的,並無出界。這樣的刑罰,在當時也是非常普通,一般來講,也不至於要了人的性命。像王紫稼這般事關風化的「罪行」,打打屁股,遊遊街,應該更多是帶有懲誡和羞辱的意味。那麼,王紫稼的死,真是因為他太過嬌嫩不經打的緣故麼?難道他的死只是一個意外麼?如果仔細考證這個案件的前因後果和時代背景,我們不難發現,王紫稼的死,又並非那麼簡單。


這要先從江南巡按李森先說起。這位「鐵面冰心」的李大人是山東人,明崇禎進士,官至國子監博士,也曾接受李自成的官職,入清之後又做過江西道監察御史,以「嫉惡特嚴」著稱。他的老鄉王士禎稱讚他「有海忠介(海瑞)之風」,龔芝麓也曾贈詩誇他「睨柱衝冠君不覺,艱危頭與壁懼還」的風骨氣節。不過,也有持不同看法的。譬如明清史專家孟森先生就曾揶揄他是「蓋亦色厲而內荏者也」,就是說他因為害怕自己的歷史不清白,所以才假正經,急著向新主子表功,向老百姓示好。但我以為這種說法有失厚道,且不論李森先在王朝更替時降賊仕清算不算「失節」,身為掌管風紀的御史,他還是極有原則和想法的。順治年間,江南的抗清鬥爭雖說已煙消雲散,但社會仍極為混亂,地痞流氓橫行不法,豪強劣紳侵欺百姓,還有一些新任地方官更是視江南為發財之地,肆意侵吞貪污,民憤極大。對此,李森先到江南後,首先劾罷貪官淮安推官李子燮和蘇州推官楊昌齡,接著便是清除危害地方的流氓惡棍。


當時,有一位叫三遮(或稱三茁、三折)的奸僧,宣傳邪教,煽誘良民,姦淫婦女。李森先微服私訪,甚至喬裝打扮,親自前往第一線搜集證據,「盡得其狀」後,立馬將其抓捕歸案。王紫稼的「淫縱不法」,也正是李森先整飭蘇州風紀主抓的兩個典型案件之一。當時兩人(三遮和王紫稼)幾乎是同時被抓,也是同時受刑,並相對立枷於閶門之外,一同受死的。同時期還有一個類似的「花案」可以參照。《堅瓠集》載,當時蘇州有一個金姓惡棍,與一幫紈褲子弟在虎丘搞選美比賽,他集中許多蘇州名妓,像考進士一樣,按照她們姿色高下,分授為狀元、榜眼、探花和二、三甲進士;舉行頒獎儀式時,「傾城聚觀」;活動結束後,還要「畫舫蘭橈,傾城遊宴」,搞得是滿城烏煙瘴氣。對此,李森大為惱火,他抓住金姓惡棍曾在前明時犯下殺人之罪的把柄將其拘捕,並當場命人扒了惡棍的褲子就打,「決數十,不即死,再鞫,斃之」。耐人尋味的是,金姓惡棍被打死後,圍觀的百姓竟是「歡聲如雷」。由此觀之,李森先對這幾個性質相同、事關風紀的案件的處理手法,如同一轍,那就是量刑得當,不違背《大清律》,但動起刑來,卻是格外得狠,甚至可以用殘酷來形容。簡而言之,他要的就是皮開肉綻的視覺刺激和必死無疑的撼人效果。


顧公燮的《丹午日記·哭廟異聞》中載:「國初有三妖:金聖歎儒妖,三茁和尚僧妖,王子嘉戲妖,三人俱不得其死。」既然被定性為妖,那麼便不能當作人,於是怎麼被虐殺,怎麼被嘲笑,就不再重要,百姓也終可以心安理得地去看笑話了。當王紫稼與三遮和尚披枷帶鎖、鮮血淋淋地對立在閶門之外時,圍觀百姓中有好事者突然想起戲文,念及王紫稼所演《會真記》裡的紅娘,又看到對面一個大和尚宛若戲裡的法聰,於是,頗有幽默感的吳中百姓面對兩個血淋淋的肉身,竟也會「人見之者,無不絕倒」。


被官府定性為惡人、被文人定性為妖人的王紫稼,就這樣以一種「非常態」的形象,在屈辱、驚嚇和疼痛中,草草結束了生命。對於他的死,吳人似無冤詞,也許是經歷過「揚州十日」和「嘉定三屠」的「洗禮」,他們對個體性命的生死早已麻木,或者說是已經無所謂了。而按《艮齋雜說》裡的說法,「謂識者快之」,那就更進一步說明看他不爽的大有人在,至於王紫稼該不該死,以及為什麼該死,反倒顯得不再重要了。自然,王紫稼的朋友持有不同的看法。同是王紫稼和李森先朋友的龔芝麓,就在《王郎輓歌》裡婉轉地說道:「只愁衛玠應看殺,那得焚琴汝輩人。」在讀書人看來,王紫稼的橫死,或者李森先的殺法,都太「煞風景」,不夠風雅。由此想來,讀書人的人情,真是薄得要命,淡得可怕。相比較而言,倒是王紫稼那些同道中的朋友,還算情深意重。正如詩云:「昆山腔管三弦鼓,誰唱新翻《赤風兒》?說著蘇州王紫稼,勾欄紅粉淚齊垂。」


讀書人的情感最是複雜,也最難揣測。袁枚在他的《隨園詩話》裡,曾就龔芝麓寫給王紫稼的輓詩中竟用「墜樓」、「賦鵬」之典批評道:「擬人不倫,悖矣!」其實,不是龔芝麓不懂,而是在他心裡,王紫稼終只是他曾經賞玩過的一件人形「寶器」罷了。


用典縱是深刻,詩詞縱是漂亮,可我卻以為,它們比不上「勾欄紅粉」的半滴熱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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