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的九份遺囑:1971年就確定傳位兒子蔣經國
蔣介石的最後歲月與真假遺囑問題
台灣傳記作家王豐認為,蔣逝世後公佈的最後遺囑是「補寫」,是台灣官方版「政治遺囑」,不是真正的遺囑。曾長期服侍蔣介石與蔣經國的「貼身衛士」翁元,也對媒體稱,蔣最後遺囑是其死後由人「補寫」的。王豐、翁元否定蔣介石最後遺囑真實性的基本理由是,蔣逝世當天根本沒有留下遺囑,又不可能事先留遺囑。翁元接受訪問時還反問道:「誰敢先寫好遺囑?你怎麼知道今天會死?」
但這只是基於一般常理的推論,不能當做事實依據。王豐等人所不瞭解的是,蔣介石有在預計將有不測之時留遺囑的習慣,他在晚年曾數次留遺囑,這在其日記中有跡可尋。
他在1971年6月寫道:「審閱檢查身體報告書,腦動脈血管有硬化之象,自覺亦有所病也。如醫藥與休息無效,則國家後事應預作安排。經國乃可繼此『復國任務』,惟其為我父子關係,不願有此遺囑,但其能力為靜波(嚴家淦字,其時為「副總統」)之助手,出任『行政院長』,則於公於私皆有益,望我黨政軍同志以助我之心助彼完成我光復大陸之共同使命也。」當年底,蔣介石再次留下了遺囑。這次是單獨寫在一張紙上,夾在1971年日記本中,形式上更像「遺囑」。全文如下:「今後政府組織:一、以家淦繼任『總統』。二、以經國任『行政院長』兼『三軍總指揮』。三、黨務應集體領導。中正12月23日」。用了「今後政府組織」、「繼任」等詞,顯然是做最後的交代。
從蔣介石的個性與生活習慣,其最後遺囑在其過世後第一時間即公佈原件,且有宋美齡、「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簽字等程序看,1975年蔣介石的最後遺囑是真實的,絕非「偽造」。
2004年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院開放的宋子文日記中,首次披露西安事變時蔣介石曾寫有遺囑交宋子文,但沒有遺囑的具體內容,之後開放的蔣介石日記中則有其所寫三份遺囑的全文。蔣認為張學良、楊虎城的行為是「叛亂」,必須嚴懲,要求南京政府急速進兵討伐。但他知道這會更加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在此生死未卜之際,寫了三份遺囑。
蔣日記中最早出現遺囑的記載是在1920年3月,當時他在援閩粵軍中任職,時常感到「受小人排擠」,鬱悶不得志,故立遺囑。第二次出現有關遺囑的記載是1922年,蔣決心南下護衛「蒙難」的孫中山,臨行前抱有去無回之決心,20日「上午寫靜江遺囑事」,將家事托付好友張靜江。另有一個內容完整的遺囑,寫於「九·一八」事變發生後,蔣當時感到「內憂外患相逼」,怕自己「萬一不測」。
由以上概述可見,蔣介石年輕時就已留有遺囑,從1920年至1975年這55年中至少寫過9個遺囑(其中3個具體內容不詳)。至於他緣何「愛寫」遺囑,他有什麼樣的生死觀,則是需要另外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