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劉胡蘭死後曾經冥婚
劉胡蘭(資料圖)
1947年2月,山西《晉綏日報》連續兩天刊登的消息,使一個女共產黨員的名字在華北大地不脛而走。隨後,毛澤東又為她親筆題詞:「生的偉大,死的光榮!」這個光輝的名字,就是劉胡蘭。
劉胡蘭,原名劉富蘭,1932年10月8日出生於山西省文水縣一個中農家庭。母親早亡,父親劉景謙續娶胡文秀為妻。胡文秀將劉富蘭名中的「富」字改為自己的姓氏「胡」,從此更名劉胡蘭。繼母積極投身於婦救會工作,並非常支持劉胡蘭參加革命。
劉胡蘭8歲上村小學,10歲起參加兒童團。1945年10月,劉胡蘭參加了中共文水縣委舉辦的「婦女幹部訓練班」,學習了一個多月,回村後擔任了村婦女救國會秘書。1946年5月,劉胡蘭調任第五區「抗聯」婦女幹事;6月,劉胡蘭被吸收為中共預備黨員,並被調回雲周西村領導當地的土改運動。
1946年秋,國民黨軍大舉進攻解放區,文水縣委決定留少數武工隊堅持鬥爭,大批幹部轉移上山。劉胡蘭也接到轉移通知,但她主動要求留下來堅持鬥爭。這位年僅14歲的女共產黨員,在已成為敵區的家鄉往來奔走,秘密發動群眾,配合武工隊打擊敵人。
雲周西村的反動村長石佩懷,為閻錫山軍派糧派款、遞送情報,成為當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劉胡蘭配合武工隊員將其處死。閻錫山匪軍惱羞成怒,決定實施報復行動。1947年1月12日,閻軍突然襲擊雲周西村,劉胡蘭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鎮靜地把奶奶給的銀戒指、八路軍連長送的手絹和作為入黨信物的萬金油盒——三件寶貴的紀念品交給繼母后,被氣勢洶洶的敵人帶走。劉胡蘭在威逼利誘面前不為所動,被帶到鍘刀前眼見匪軍連鍘了幾個人,怒問一聲:「我咋個死法?」匪軍喝叫「一個樣」後,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劉胡蘭犧牲時,尚未滿15週歲,是已知的中國共產黨女烈士中年齡最小的一個。
全國解放後,劉胡蘭的事跡被寫成書,改編成戲劇、電影、電視劇,生前所在村曾被改為「劉胡蘭村」。
1957年劉胡蘭烈士犧牲10週年之際,當地興建了劉胡蘭烈士陵園。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漢白玉雕成的劉胡蘭全身雕像。劉胡蘭從沒拍過照片,塑造這個形象,是靠繼母胡文秀口述介紹劉胡蘭的外形特徵,由著名雕塑家王朝聞創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來。
劉胡蘭展示在外面的多是凜然無畏、至剛至強的藝術形象,實際在烈士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過豐富的情感生活。
劉胡蘭生前兩次訂婚,一次戀愛,犧牲後又經歷過一場冥婚。1946年初,家長按照當地風俗,將劉胡蘭與鄰村男青年陳德鄰訂親。不過因兩個當事人都主張自由戀愛,於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勸說父母解除婚約。
同年6月,劉胡蘭被破格吸收入黨,不久又有人上門提親。因男方當時在太谷縣當學徒不常回家,劉胡蘭以不瞭解男方真實情況而拒絕。
同年秋,解放軍某團連長王本固作戰負傷被送到雲周西村休養,劉胡蘭因常去為王本固做飯、敷藥,接觸多了,兩人產生了愛情。由於戰爭環境險惡,加之劉胡蘭年紀尚小,她與王本固尚未論及婚嫁。當時王連長只把一條毛毯、一支鋼筆和一副眼鏡送給劉胡蘭家,算是訂親的信物。傷好歸隊時,他又送給劉胡蘭一塊小手帕留作紀念。劉胡蘭臨刑前把這塊手帕當成最珍貴的物件交給繼母。
劉胡蘭犧牲後,由大伯劉廣謙操持,曾按當地習俗和一起犧牲的石六兒陰配。1957年,劉胡蘭烈士陵園建成,劉胡蘭遺骨單獨遷進陵園,冥婚至此結束。
劉胡蘭犧牲半年後,1947年8月1日中共晉綏分局決定破格(通常年滿18歲方可轉正)追認劉胡蘭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不久,解放軍攻克文水縣城,殺害烈士的閻軍連長許得勝、大鬍子張全寶等先後被公審處決。
劉胡蘭兄妹5人,其中有3人是繼母所生。她犧牲時,二妹劉愛蘭在場親眼目睹,1948年底,劉愛蘭參軍被分配到了戰鬥劇社,在劇目《劉胡蘭》的演出中扮演姐姐。她的兩個弟弟後來參軍,分別被當地領導改名為「繼英」、「繼烈」。由於劉父不擅言詞,外出做烈士事跡報告,一般由繼母胡文秀擔任。
不過,有一段時間,劉胡蘭的繼母遇到嚴重的政治麻煩。究竟是誰出賣了劉胡蘭,長期未能查清,胡文秀曾一度受到懷疑,為此還遭到過批鬥。劉景謙和女兒劉芳蘭一同趕到北京,找黨和國家領導人明斷是非。問題最後反映到了周恩來總理那裡,周總理親自過問,才使胡文秀解了不白之冤。
事實真相直到1963年才查清:叛徒是雲周西村農會秘書石五則,他曾因包庇地主段二寡婦受到過劉胡蘭的批評,後被撤銷職務、開除黨籍,故懷恨在心。一俟閻軍到來,便將劉胡蘭等7人全部出賣。石五則於1963年2月14日被政府槍決,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