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糧食危機:宣統時期長沙搶糧風潮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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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國糧食危機:宣統時期長沙搶糧風潮

2016年01月24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157 次

溥儀那年剛滿4週歲,他的朝廷像艘破船,宣統二年三月初二,他的子民黃貴蓀一家四口從這條早晚要沉的船上跳了下去,投潭自盡。隨後爆發的湖南搶米風潮卻被清廷聯合洋人鎮壓了下去這場滅門悲劇發生在等米下鍋的黃貴蓀家。


  清末的長沙城,人吃水都得靠買,因為長沙城裡的水相傳不夠潔淨。黃貴蓀和一班挑夫們從南門外白沙井或者遠處的河裡挑水出來,賣給長沙城裡人飲用。


  宣統二年三月初二(1910年4月11日)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糧食一般都在這時漲價,這個規律不僅適用於當時的中國,即便是後世或者國外,青黃不接之時都是一年中糧食漲價的開始。黃貴蓀一連挑了幾天水,拿回來70文錢交給妻子。


米價突破8千文大關


這是一個等米下鍋的四口之家,妻子拿著這70文錢到一傢俬售稻米的戴義順碓坊,想買一升米回家,店家說她還欠了兩文。這時候和她一起買米的還有一位老婆婆,老婆婆手裡的錢倒是夠了,有76文呢!但是店家在這76文中挑出了破爛的銅板,這麼一挑錢又不夠了。老婆婆只得回家再去取幾文錢來。


然而,黃貴蓀這幾天就賣了70文的水,家裡連個爛銅板都沒有,黃貴蓀飢寒交迫的女人看不到一點生路,一頭裁進了家門口的老龍潭。


黃貴蓀又挑了一趟水回家,卻遍尋不著妻子,只有兩個孩子在河邊哇哇哭娘。這位終日出賣體力卻沒有一頓飽飯的男人一手抱起一個孩子,一家四口人就在老龍潭團聚了。


老婆婆家裡還有幾文錢能換下爛錢買米,她沒有投潭,但是她這天也沒能買到米。當她拿著幾文「好」錢再次來到米店時,米又漲價了。這一刻就是歷史上有記載的「4月11日長沙米價每石突破8千文大關」。


老婆婆也豁出去了,不是跳潭而是拚命爭吵。


搶米的五天


一切都看在眼裡的木工劉永福高喊一聲「打!」憤怒的群眾便開始搶奪大米。聽到風聲,來這條潮宗街(長沙當時的糧店一條街)搶米的人就越來越多,幾十家米店被圍得人山人海。就連原先毫無搶米想法的人也加入其中。沒有米袋子怎麼辦,急中生智者脫下褲子當袋子使。這天是三月初二,記載這一天的史書上說,頓時滿街狼藉,倉庫裡湧瀉出來的稻米在大街上堆了一寸厚。


號召者劉永福被抓進巡警局。


三月初三,長沙饑民圍困巡警局,要求平糶放人。善化(後歸長沙)知縣郭中廣以正在造冊準備平糶為名,勸退了劉永福的階級兄弟。三月初四人們沒有等來劉永福,卻等來鬧事殺頭的恐嚇,群情激憤下,一擁而上把巡警道賴子佩像殺豬一樣捆起來掛到了樹上。這齣戲後來收入了《竹枝詞》:「可憐城畔垂楊柳,不系青驄系賴公」。


三月初五,湖南巡府岑春冥下令警方開槍打死十多饑民,幾十人受傷。壓迫下的反抗終於再度爆發。初六子夜開始,長沙800多家米店、碓坊堆棧餘糧蕩然無存。憤怒的群眾還一把火燒了撫署頭門、大堂、二堂。將全城糧店搶劫一空,中路師範、府中學堂、洋行、教堂均未倖免。


與此同時,寧鄉、益陽等縣也有吃大戶等騷亂發生。


1910年前後,長沙遭遇自然災害減產,而開埠後的岳州、長沙更是被經營糧食的外商趁火打劫,他們取得了清廷外務部批准,簡直就是來搶大米,不算走私糧食,走官道的每月就達2000-3000石。以至於黃貴蓀跳潭的這個月,長沙市國有儲備不到30萬石,不夠全市吃兩個月的。糧價漲了3-4倍,米店高懸「早晚市價不同」6個大字。


黃貴蓀一家投潭的第五天,清政府調兵入湘,英日美德等國也派來10多艘軍艦,一同鎮壓了這次風潮。


天府之國人相食


一群金髮碧眼的洋人,行進在1936年天府之國龜裂的土地上。在外來入侵頻繁的年代,這群人卻沒帶武器,因為他們是「國際社」的記者。這次考察中,他們所見與國民黨《中央日報》的描述相差無幾,僅一個梓潼縣裡以草根、樹皮、白泥果腹的饑民就有18萬之眾。銅梁縣饑民為挖白泥填肚子挖塌了山石,壓出30多條人命。


在中國近代史上,區域性的糧食危機時時發生,因生產能力和抗禦自然災害能力的低下,所導致的局部災荒幾乎沒有斷過。同時由於當時中央政府沒有能力及時地調控全國糧食在各省間的分配,所以經常會發生地方性的饑荒。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所農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貴說,近代史上,有記載的人相食事件就有170多起。天災人禍頻發的年代「人吃人的社會」,不是一種比喻,「社會」前面那四個字絕不是形容詞。


國際社記者拍攝的照片,在1996年初被台灣記者徐宗懋在台北中華歷史工作室檔案中發掘出來,從照片上看,骨瘦如柴的兒童一個個腹漲似鼓,和人們今天看到的非洲飢餓兒童何其相似。


上個世紀初到1937年,四川省經歷了除旱澇這兩種常見災害以外的雹災、蟲災,還有人禍、匪災。據四川省「賑濟會」統計,1936年、1937年全省受災,大戶囤糧,米價瘋漲。


當時的四川省政府向國民黨中央政府急求賑災。剛剛經歷了西安事變的將介石,正被日本入侵及共產黨全民抗戰的號召催得不知所措,面對百萬饑民竟如此輕慢:「水旱都要中央拿錢賑濟,試問中央以有限之財力,何能補助你們川人。」


清末分糧民國施粥


民國時期的北京城裡依方位設有東、南、西、北、中五大著名施粥處。一到吃飯時間,災民就在施粥的棚子前排起長龍吃「大鍋飯」,吃完飯該幹什麼再幹什麼去。這樣大場面的飯局一般一吃就是兩三個月,把青黃不接的春荒度過去。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現代經濟研究室徐建青研究員介紹說,饑民排隊吃大鍋飯的現象在清末是沒有的,在賑濟饑民方面,清朝與民國時期採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救助方式。


清末採取放糧賑災的方式,官方動用國家倉儲救濟災民或者開放長平倉、社倉等。賑災放糧的好處在於,一可以平抑米價,二可以使得到糧米的人有自由用度的權力,可以把糧米吃了,也可以留一部分用於播種開始生產,或者拿去換錢,用在自己最需要的地方。


到了民國時期,各屆政府都忙於「城頭變幻大王旗了」,所以政府行為減少。同時民國政府也是為了減輕自己的負擔,不再動用國家庫存。民國政府把救災的任務下放給了富豪鄉紳,比如1919年的雲南宣威,就是由浦在廷等人自己想辦法聯合形成賑局買米壓市。


北京城裡的施粥吃到後來,還發生了有人吃完一碗再排隊領一碗的現象,於是賑局就開始想出了發「票」的主意,一頓飯就是一張票,誰也不能多吃多佔。但是這種靠民間力量進行施捨的救濟行為,最多只是維持生命,對於恢復社會生產毫無作用。


災後重建與恢復生產才是當務之急,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就設有急賑、工賑,還增加了農賑。農賑局的主要工作就是接濟農事資金,並且推行農村合作。為了省錢,農賑處不是給災民發放現金,而是賒給他們糧食、農具、牲畜、種籽、肥料,從生產資料發放上解決根本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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