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義和團最後是怎麼把自己忽悠了的?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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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義和團最後是怎麼把自己忽悠了的?

2016年01月17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97 次


錢穆寫《國史大綱》的時候,特別在書前提醒讀者,其中一處說:「所謂對其本國已往歷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已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他還強調「否則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國史,不得雲對本國史有知識。」


錢穆的本意是要當時的讀者對中國歷史不能簡單否定,不能把自己國家的歷史說得一無是處。錢穆完成本書在抗戰期間,他對讀者的忠告,在當時有特殊意義。後來我們經常用對歷史保持「溫情與敬意」,來強調對本國歷史的情感。由錢穆的話我常常想到一個問題:就是在今天我們如何瞭解國史?如果還是簡單重複錢穆的話,意義就非常有限。不是說對本國歷史保持「溫情與敬意」不對,而是想強調對本國歷史的「溫情與敬意」不是無條件的,而應當先具一個基本的前提,這個前提就是:


一個國家的公民,有瞭解本國歷史真相的權利,除有特殊約定的法律規定外,國家不能隨意限制本國公民對自己國家歷史的瞭解,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公民對本國歷史的「溫情與敬意」,首先是建立在他們有權瞭解本國歷史真相的前提下的,如果不確立這個前提,單方面要求本國公民對本國歷史保持「溫情與敬意」是不公正的。我們今天瞭解國史應當在這樣的前提下進行:


一個公民如果試圖瞭解本國歷史的真相,他們有權利自由討論和獲得對他們想要瞭解的歷史真相的完整信息,如果一個公民不能完整瞭解本國歷史的真相,再談對本國歷史保持「溫情與敬意」就是一種虛偽。在這個前提下,公民對本國歷史的理解應當按如下原則進行:


一、完整瞭解對歷史現象研究的全部信息,至少理論上要意識到全世界對那些歷史真相研究到了何種程度,而且盡可能獲得完整詳細史料。


二、對將要瞭解的歷史要掌握完整的史料,這些史料可能因其它條件而無法獲得(比如法律規定、經濟條件限制等),但公民獲得這些史料的權利是平等的,也是公開的自由的,他們事實上可能得不到完整的史料,但他們想得到這些史料的權利始終存在,且不能被剝奪。


三、公民瞭解的歷史史料必須是完整的,同時也是真實的。


四、公民對自己瞭解的本國歷史,有自由評論的權利,有根據自己的知識背景進行判斷的權利,只要不違背人類文明的基本常識,不違背起碼的知識體系和常識邏輯,他們有權利對自己判斷的歷史保持獨立的觀點和認識,國家不能預設自己對歷史有天然解釋權力,然後把自己解釋的歷史結論強加給公民。


五、公民對本國歷史的「溫情與敬意」要發自內心,政府不能用現實功利目的,誘導公民接受不經完整歷史史料支持的歷史結論,公民有對本國歷史真相表達自己獨立看法的權利。


六、公民有自由選擇解釋歷史的理論模式、使用史料的學術規範、獲得史料的統計模型的權利,只要這些解釋歷史的理論和方法在知識體繫上自成一格,他們對歷史的判斷和結論都屬於自由研究成果,都有作為知識積累存在的權利。


七、公民對歷史真相有保持懷疑的權利,有要求完整公開檔案的權利(在法律規定前提下),在完整歷史檔案沒有自由公開前提下所做的歷史研究,不能成為歷史的結論。


八、公民不可能在窮盡歷史史料的前提下來瞭解歷史,但窮盡史料的努力是瞭解歷史的常識,公民瞭解歷史以前,先要瞭解相關歷史檔案的開放程度,國家對歷史檔案的開放程度是公民瞭解真實歷史的基本常識。


弄不好,自己被自己忽悠了


咱中國,是盛產神奇玩意的地方。一般來說,玩意只當它玩意就好,玩完了哈哈一笑,是個樂子,前些年,外國有個變魔術的,把火車都變沒了,也沒人當真。可惜,中國人腦子、肚子和手裡的詭道法術,多半是要拿出來忽悠人的,忽悠住了,黃白之物到手,忽悠不住,大不了換一個人接著來。忽悠的前提,就是有人當真。一般來說,忽悠人的人,自己多半都明白是怎麼回事,大抵也就當一混的飯碗,人家尊自己為神仙什麼的,自己也自稱神仙,但對於自家有沒有神術,其實門清。


不過,有的時候,專門忽悠別人的人,也會被自己忽悠了,忘乎所以,覺得自己真的有兩下子,是什麼什麼轉世。這裡,關鍵是氛圍,如果氛圍比較詭異,周圍人信邪的楞是比較多,這種事就比較容易發生。就像一個當官的,本來資質平平,可是周圍人總是捧著他說高明,用不了多久也會自以為高明一樣。


義和團發生的年景,就是這樣一個時候。朝野上下,一片迷信氣氛,不少朝廷的大官,楞是信誓旦旦地相信這個世界上有刀槍不入的法術。當然,當年活躍於北京天津的義和團大師兄二師兄們,不少人其實心裡明白,刀槍不入,無非是表演,就跟現在某些晚會上的吞劍睡刀,頂扎槍一樣,就是玩給大伙看的,並不意味著台上表演完了,到後台你衝他肚子一扎槍,會平安無事。因此,當時的義和團,就有用戲法的手法來蒙人的,連西太后特意派來查看真假的大臣都給蒙在鼓裡。


只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義和團裡,還真就有感覺自家有本事,真的可以擋住槍子的人。據當時的史料記載,鬧義和團那陣,凡是有清軍駐紮的地方,總是會有團民前來要求試槍,就是用真的快槍朝他們的肚子打一下。當時,距離鴉片戰爭已經有將近六十年,凡是正規的清朝軍隊,大多已經裝備了西式快槍,即所謂的後膛槍,跟洋人手裡的傢伙,雖有精粗之別,其實差不太多。鑒於朝廷有明令褒獎義和團為義民,清軍當然不敢造次,哪敢輕易開槍,可是人家纏住不放,非試不可,於是只好試試。只見來人口中唸唸有詞,估計是咒語,可是聽起來無非是什麼「八戒悟空,不准透風」之類,然後身子一挺,就是八戒悟空了,坦出肚子,示意可以打了,這邊拉槍栓,推子上膛,只聽啪唧一聲槍響,勇敢的團民,應聲倒地。


在當時,像這樣的勇者,還不算什麼,還有搭檯子,在廟會上公開表演用肚子擋火槍的。這裡要註明一下,不是表演者不想用西式快槍,因為他們實在沒有。在大庭廣眾之下,經過繁複的儀式表演和觀眾的催促之後,最後關頭終於到了,表演者鼓起了他勇敢的肚子——只聽「砰」的一聲悶響,表演者漫慢跪了下來,最後倒在台上,肚子上留了一個巨大的血窟窿。顯然,這位仁兄太實在,火槍裡的藥裝的太足,而且真裝砂子,以往,聰明人的表演,往往是藥倒是裝了,但是不多,而且砂子都在被打者的手裡,槍一響,砂子就在肚子附近落下了。


甚至八國聯軍打進來,屍橫遍野之後,也有硬撐著的,認為自己可以擋住槍子。據外國人的記載,聯軍進天津的時候,就碰上這麼一位,坐在檯子上,雙手合十,口中唸唸有詞,不死,不降,不走。這讓圍觀的若干洋兵很是犯難,他們也不是一點不迷信,心裡琢磨著,這傢伙膽子這麼大,興許真有點東方的神秘功夫也未可知,一時間,誰也不敢用槍來打,有的還怕一槍打過去萬一彈回來怎麼辦?於是大家抓鬮,選出一個人來放槍,最後一個倒霉蛋被選上,這傢伙狠了很心,一咬牙,放了一槍,結果不問可知,最後的這個勇者,也一命歸西。


這些把自己功夫當真的人,一般第一道都是被師傅忽悠的,鬧義和團的時候,不知怎麼搞的,北方呼啦啦來了很多身負神功的老師,這些老師,號稱都是從五台山、峨眉山上下來的,受什麼什麼真人上仙道親授,告訴徒弟們,只要這麼這麼一練,神靈附體,就可以刀槍不入。而其中練得最好的,據說都是童子身,從來沒有近過女色,師傅越誇,眾人越捧,就越是起勁,師傅臨別,再贈幾句秘訣,飄飄然也。接下來,就是自己忽悠自己,越練,感覺越好,感覺好到一定程度,就得展示,於是,找人,覓槍,搭台,試試。


一百多年過去,國人中間,號稱有神奇功夫的,還是很多。從前有氣功熱,現在則有算命熱,風水熱,但是,不管哪個熱,斷然沒有人宣稱自己刀槍不入了,更沒有人表示可以試試。還別說,一百年沒有白過,人硬是聰明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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