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真實狄仁傑非「神探」破案名聲得益於荷蘭人炒作
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於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傑。雖然裡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後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傑)、《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這裡面,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不過走出國門,名滿全球的,還是狄仁傑。這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後,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於是,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由於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表現並不積極,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但寫著寫著,他感覺故事性太差,於是乾脆自己來編,這下一發不可收,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所以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上世紀80年代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成為「出口轉內銷」的經典產品。
狄仁傑,字懷英,唐貞觀四年(630年)生於并州(今太原)的一個官宦之家。祖父狄孝緒,任貞觀朝尚書左丞,父親狄知遜,任夔州長史。顯慶元年(656年),26歲的狄仁傑通過明經科考試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
本文摘自《文史參考》雜誌2010年第18期,作者:劉浪,原題:《歷史上的狄仁傑並非「通天神探」》
經歷了驚悚片《深海尋人》和現代都市片《女人不壞》的不盡如人意後,徐克終於回歸他的「武俠世界」,但當很多人猜想他會重拍《新龍門客棧》之時,徐克卻把唐朝著名的斷案高手狄仁傑的故事搬上銀幕。「狄仁傑在我的感覺上是一個很完美的人,總是有這種人在世上,讓我們感覺人間會很有趣,很多事情都還有希望。」看來,這位「新武俠掌門人」的興趣和思路沒變,狄仁傑成了徐克又一個「東方不敗」。
狄仁傑和「東方不敗」最大也是最本質的區別在於,後者是一位虛構的人物,影片的主創人員所面對的載體是小說,而前者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當我們以影視媒體呈現之時,不能繞開的是史實。
可以確定,《狄仁傑之通天帝國》中的狄仁傑絕非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絕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故事情節系虛構或重構。這是出於影片視覺藝術和票房成績的考量,同時也是徐克個人對狄仁傑的理解。事實上,顛覆歷史的又何止徐克一人,近些年久播不衰的《神探狄仁傑》系列電視劇,以及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相繼推出的兩部《狄仁傑斷案傳奇》,莫不如此。
神判 而非神探
滿腔熱血的狄仁傑開始了他的工作,可現實很快給了他一次沉重打擊———被胥吏誣告了一把。雖然不清楚誣告何事,但從狄仁傑後來剛直不阿的性格來看,估計多半是狄仁傑破壞了官場「潛規則」吧。幸運的是,這一狀告到了閻立本那裡。
閻立本是中國古代最著名的畫家之一,尤擅畫人物。《步輦圖》《歷代帝王圖》就是他的傑出作品。他的畫名太大,以至於有人稱他為「丹青宰相」。不過這時候他是「欽差大臣」,正好到汴州考察。接觸到狄仁傑這個案子後,閻立本不僅弄清了真相,而且發現狄仁傑是一個德才兼備的難得人物,誇獎他是「河曲之明珠,東南之遺寶」,推薦狄仁傑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可能因為狄仁傑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特別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驗後,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調到中央,當上了大理丞。這個官職品級不高,只是從六品,但地位重要,負責京師案件拘審判斷罪,同時也覆核全國各地的判案。
狄仁傑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積壓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
狄仁傑讓皇帝印象深刻的事情,來自一次執法糾紛中的犯顏直諫。唐高宗儀鳳元年(676年),左衛大將軍權善才、左監門衛中郎將范懷義誤砍了昭陵(唐太宗陵墓)中的柏樹,唐高宗大怒,命令立即處死。狄仁傑卻上奏為二人辯護,認為他們罪不當死。高宗疾言厲色地說:「權善才他們置我於不孝之地,必須處死 」皇帝盛怒,狄仁傑卻神色不變,仍然振振有詞:「現在依照法律,他倆罪不至死,而陛下堅持要殺,那麼法律就無法取信於人,人們會很茫然失措,這樣法律就失效了。現在陛下因為昭陵的一株柏樹殺了一個大將軍,千百年之後,人們會怎麼評價陛下呢?如果我奉命殺了善才,那才是真正陷陛下於不道啊。」
電影《狄仁傑之通天帝國》故事的開頭是:隨著高達100米的通天浮屠落成,武則天登基之日亦將臨近。但與此同時,駭人的自焚案接二連三發生,死者全為武後的親信。一切究竟是逆天而行的天譴,或是有人暗中在挑戰她的權威……從歷史上看,電影的背景很可能是武則天崇佛繼而興起的大規模造像運動。
犯顏直諫 顯露頭角
後來高宗冷靜下來,覺得狄仁傑說得很有道理,於是特別下令讓史官把這件事情記錄下來,以便能流傳後世。高宗有意識地強化這個案件,一來表彰狄仁傑,給大臣們樹立一個榜樣,二來也順便提升一下自己,樹立一個善於納諫的皇帝形象。
不久,高宗就提拔他當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員,屬於監察系統。此官的品級雖不高,和大理丞一樣也是從六品,但屬於「清望官」。這個官位對日後的仕途有很大幫助,一般來說,它的陞遷速度比其他機構要快。可見,高宗雖是將他平級調動,實則把狄仁傑放入到「重點培養考察對像」中了。
狄仁傑沒有辜負領導的期望,他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侍御史,也是負責審訊案件的,只不過對像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說,御史就是官員中的「憲兵」,御史的別稱就叫「憲銜」,有個成語叫「口銜天憲」,就是從這裡來的。在任職期間,狄仁傑很不客氣地彈劾了高宗的兩個寵臣、權臣。一是司農卿韋弘機,此人為高宗修了很多宮殿,都特別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因此被免職。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為受寵,恃恩用
事,也被狄仁傑毫不留情地揭露彈劾,而且狄仁傑對皇帝的說情也一點不買賬,最終將他拉下了馬,「一時朝廷肅然」。從六品的狄仁傑,硬是為朝廷整了一回風。當然,這也仰賴高宗對他的支持和寬容。
這時期的狄仁傑,給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強,判案如神又鐵面無私,很像後來人們心目中的包公形象。這大概就是狄仁傑會被認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傑當做「神探」,這有一定的民意基礎。據史料載,他長期在政府司法部門工作,主持過很多案件的審理。此外,狄仁傑確實愛民如子,也得到老百姓極大的愛戴,是人們心中的青天大老爺。最後就是他性格剛強,不畏權貴,在「危機」面前既有智慧,又善於靈活應變。以上種種,都是「神探」的潛質。
官拜武周宰相
唐高宗在位的晚期,狄仁傑先後任岐州、寧州、豫州刺史,主管地方的軍政民財,他最拿手和最有興趣的仍然是司法審判,常常為民請命而得罪一些權貴,所以久未回遷中央。也就是在這時候,高宗皇后武則天因為幹練多才,逐漸掌握了最高權力,於684年稱帝,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舊唐書·則天皇后紀》載:天授二年(691年)四月,武則天頒布法令,規定佛教優於道教之上(令釋教在道法之上,僧尼處道士女冠之前)。在這年秋天,武則天升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地宮」、「鳳閣」、「鸞台」,是武則天時期對「戶部」、「中書省」和「門下省」的改稱;所謂「同平章事」,即某官本來官階不高,但皇帝授權他參與機要決策,無宰相之名而有宰相之權。
歷史上的武則天以愛才、惜才聞名,這一點也可從她對狄仁傑的賞識看出來。
狄仁傑由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宰相生涯。因身居要職,狄仁傑謹慎自持,但不失忠直本色。他剛到京城面聖,武則天就對狄仁傑說:「有人說你在地方上的壞話,你想不想知道?」狄仁傑坦然回答:「只要皇上您認為我有錯我就改正,如果沒有過錯就是我的幸運,我不想知道誰說我的壞話。」武則天很是讚歎他為人的耿介與正直,狄仁傑受到武則天的提拔,卻沒有因此被磨掉剛硬的風骨。他剛在中央當官不久,就得罪了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以及她寵信的酷吏來俊臣,被二人聯合誣陷,以謀反罪關進監獄。當時謀反者被審時,如果馬上承認罪行就可免去死罪,狄仁傑因此坦言:武周鬧革命,我是唐朝的舊臣,謀反是實情。來俊臣得到滿意的口供,便將狄仁傑收監,待日行刑,也放鬆了監視。後來狄仁傑寫了一封密信縫在衣服中,對獄吏謊稱天氣太熱,請獄吏交到他家裡拆去棉絮。狄仁傑的兒子狄光遠得到密信馬上向武則天報告,武則天得知實情後把他放了出來。不過狄仁傑為人太直,得罪人太多,武則天不得不把他貶為彭澤令,暫時避開風頭。
狄仁傑也極其反對武則天的崇佛活動。久視元年(700年),武則天欲造浮屠大像,預計費用多達數百萬,朝廷拿不出這麼多錢,於是詔令天下僧尼日施一錢以助。狄仁傑當即上疏力諫,說佛教本以慈悲為主,怎麼可勞民傷財。明確告誡武則天,當時最該做的事情是寬徭免賦,才能開出萬世太平。武則天被他說得心服口服,接受了他的建議。
夢想再造唐朝
歷史上的狄仁傑被「分割」成了兩半,唐高宗時他是辦事認真的能臣,武則天時是中樞決策的宰相。在小說和電視劇裡,當上了丞相的狄仁傑還是每天忙著到處「微服私訪」,沒事就找案子來查。但歷史上真實的狄仁傑,雖也是忙得到處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協助武則天處理政事。
狄仁傑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動是興復李唐皇室,要實現這一願望,就必須設法對武則天施加影響,改變她對兩個兒子的看法,使李顯(唐中宗)與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夠擺脫被囚禁的地位。有一次,武則天和近臣們談起了她夢見一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可是兩個翅膀全折斷了。狄仁傑便說:「臣以為,那隻大而美麗的鸚鵡就是陛下自己,因為陛下姓武。」這個解釋是有根據的,因為武則天常將鸚鵡來比擬自己。「兩翅,就是陛下的兩個兒子。」狄仁傑指的是李顯與李旦。「現在,他們都處於被囚禁的地位,這就是兩翅折斷的意思。沒有翅膀的鸚鵡不能飛翔,陛下起用王子,鸚鵡就能飛翔了。」聖歷元年(698年),武則天的侄子武承嗣數次使人遊說太后,請立其為太子。武則天猶豫不決。狄仁傑以政治家的深謀遠慮,勸說武則天順應民心,復立廬陵王李顯。狄仁傑從母子親情的角度勸說她:「兒子當了皇帝,母后千秋萬歲後可配食太廟,享受後世的祭祀;若是侄兒當了皇帝,從沒有聽說將姑母附於廟堂的事情。」武則天說:「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摻和了。」狄仁傑沉著而鄭重地回答:「四海之內,孰非皇土?而我位極人臣,又怎麼不幫著陛下分擔?」武則天聽從了狄仁傑的意見,親自迎接廬陵王李顯回宮,立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則天大造佛像的那年九月,狄仁傑去世。武則天親自為他主持喪禮,廢朝三日,這是當時人臣的最高待遇。
中國福爾摩斯怎麼誕生的?
清初的時候,已經有一本小說《武則天四大奇案》風行於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傑。雖然裡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後來有所謂「四大公案」小說,即《狄公案》(狄仁傑)、《包公案》 包拯 、《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綸),這一類的「偵探小說」,在社會上影響很大。
這裡面,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不過走出國門,名滿全球的,還是狄仁傑。這得歸功於一個荷蘭人,他叫高羅佩。
高羅佩也是一個傳奇人物。他1910年8月9日生於荷蘭扎特芬,父親是駐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殖民軍隊的一位軍醫。在萊頓大學學習期間,高羅佩選擇漢學作為自己的專業,這注定他一輩子和中國文化結緣。高羅佩大學畢業後進入荷蘭外交界,在長達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裡,曾經在中國的重慶、南京等地擔任外交秘書、參事等職。大學專業和職業上的訓練包括15種文字,除了母語外,最好的就是漢語;他對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極富興趣,棋琴書畫樣樣在行。因此在工作之餘,高羅佩並未停止自己的學術研究,也在這上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時,高羅佩讀到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傑屢破奇案大為折服,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後,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方面,比起福爾摩斯、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均有過之而無不及。
於是,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開始著手翻譯《武則天四大奇案》———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又以狄仁傑為主角用英語創作了《銅鐘案》。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銅鐘案》的中文本,但由於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表現並不積極,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
沒想到《銅鐘案》在西方大獲成功,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高氏只能繼續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傑斷案故事。但寫著寫著,他感覺故事性太差,於是乾脆自己來編,這下一發不可收,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所以有了《迷宮案》、《黃金案》、《鐵釘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統稱《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狄仁傑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被譽為中國的「福爾摩斯」。上世紀80年代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成為「出口轉內銷」的經典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