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替父申冤廢肉刑:刑法史上應該記住的弱女子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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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替父申冤廢肉刑:刑法史上應該記住的弱女子

2015年08月21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293 次


 


詠史


漢·班固


三王德彌薄,惟後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就遞長安城。


自恨身無子,困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書詣闕下,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晨風揚激聲。


聖漢孝文帝,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


班固是漢朝著名歷史學家,作詩非其所長,但在詩歌發展史上,人們總會提到他,因為他在詩歌創作的兩方面都開了風氣之先:一是文人寫作五言詩;二是詩有「詠史」之作,始於班固。而在這兩方面奠定他詩歌史上地位的,正是這首五言詩《詠史》。這首詩記述了西漢奇女子緹縈的故事。這首詩樸實無華,沒有華麗的辭藻,「質木無文」,因此有人認為這首詩的藝術成就不高,其實凝練與樸實也是一種美。


班固因為寫《漢書》曾遭受過兩次牢獄之災,第一次多虧他的兄弟班超上書為他辯白,費盡周折才把他營救出來。第二次卻再沒有人來營救他,班固最後慘死獄中。這首詩大約寫於班固晚年被關押的時候,他是在寫史事,也是在抒發自己的悲痛心情。班固的子孫都很不孝,他下獄後沒有一個人挺身而出解救他,所以他才發出「百男何憒憒,不如一緹縈」的感歎。


誰說女子不如男,少女緹縈為父進京申冤


緹,是紅黃色、丹黃色的意思,作名詞用時指「橘紅色的絲織物」;縈,繚繞,迴旋纏繞的意思。緹縈的意思是艷麗的紅色和黃色纏繞交錯的絲織品。緹縈的毅力和勇氣,不但使父親洗清冤情,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漢文帝劉恆深受感動,因而廢除了殘酷的肉刑。


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山東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於緹縈,她的父親淳於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在當地有點小名氣。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會拍上司的馬屁,就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個貴婦得了重病,請淳於意到家診治。貴婦已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但是貴婦家人再三懇求,淳於意只好勉強給她服了幾帖草藥。不久,貴婦病重逝世。貴婦的家人一口咬定是淳於意錯開藥方,把病人置於死地,並把淳於意告到了官府,昏庸的官吏不分青紅皂白,判淳於意有罪,須受肉刑。當時肉刑有三種: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由於淳於意曾做過官,所以要被押送到都城長安去受刑。


淳於意離家那天,感歎自己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現在自己有難,誰也幫不上忙。淳於意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決定陪父親去長安,替他申冤,家人再三勸阻都沒用。


當時漢朝的皇帝是漢文帝。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后出身低微,漢高祖在世的時候她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擔心住在宮裡受呂後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代郡不像在皇宮裡那麼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所以文帝當皇帝後,不像那些「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的皇帝那樣驕奢淫逸。漢文帝為人比較仁厚,作風也儉樸,他重視民意,准許人民有冤情可以直接奏章申訴,這讓淳於意父女在絕望中見到了一絲希望。


申冤狀到了皇帝手上,漢文帝被感動,廢除了肉刑


臨淄相距長安兩千餘里,緹縈隨父親好不容易到了長安,淳於意被押入獄中,等待處罰。


緹縈托人寫了一封奏章,上書漢文帝,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就仔細閱讀起來。緹縈的奏章是這樣寫的:「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於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他如今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完奏章,覺得這個小姑娘說得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說:「犯了罪該受罰,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身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商議後決定,把肉刑改為打板子。原來判砍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的改為打三百板子。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廢除肉刑在剛開始執行的時候,有它的弊端。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子,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漢文帝的兒子漢景帝劉啟手裡,才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作為一個弱女子,緹縈的行為難能可貴,這也是她為歷代統治者和老百姓稱讚的原因。


知識堂


肉刑:古代的殘酷刑罰。其中有黥刑,即在臉上刺字;劓刑,即割掉鼻子;刖刑,即砍掉雙足;宮刑,即去勢;大辟,即死刑。漢文帝時,廢除了部分肉刑,魏晉後,肉刑基本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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